受此启发,伽达默尔坚持思想与语言的一致性,强调思想不在语言之外,而在语言之内;同时也坚持语言的内在与外在(内在逻各斯和外在逻各斯)之分,在人那里,内在语言与思想是一致的,外在语言与思想不一致(只是對它的部分的表达或分有),外在语言(话语)与内在语言(思想)只能通过无限的过程去追求一致,解释学的普遍性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讲的。所以,對于伽达默尔来说,语言的本质不是静态的陈述,而是动态的對话,對话才是语言的现实性。
奥古斯丁的源自斯多葛学派的“内在逻各斯”(logos endiathetor)和“外在逻各斯”(logos prophorikos)之分,對应于“意指活动”(actus signatus)和“表达活动”(actus exercitus),并且可以通向伽达默尔解释学的普遍性和解释学的辩证法。如果说斯多葛派比较强调内在逻各斯,那么相對来讲,奥古斯丁基于“三位一体”和“道成肉身”的立场则暗示了内在逻各斯只有转化为外在逻各斯才能为人理解(正如圣言为了转达给人类,不得不屈尊在某个特定的历史时刻化成肉身),虽然二者并不是一回事。这已涉及到内在逻各斯和外在逻各斯的联系,它表明纯思想的活动不能同它的表达活动分开,这实际上已超出柏拉图主义對语言的遗忘,向着语言回归,语言作为解释学的中介的意义全在于此,它推动着伽达默尔重新回到思想和语言的统一,只是这种统一在神那里不需要过程,而在人那里则需要过程,因为神是完善的,能做到思想与表达的统一,而人是不完善的,做不到这一点。
和这种“过程”相联系,伽达默尔强调在陈述中处于优先地位的不是判断,而是问题,因为任何陈述都离不开动机,而动机就是问题,陈述不过是问题的回答,反过来,问题本身也是一种回答,这样,陈述的语言实际上就变成了问答的對话,陈述和问题交织在一起,相互缘起,环环相扣,构成一个无限的辩证过程,它指向一个整体,语言的辩证法由此而引出。在这里,伽达默尔特别强调,问题比回答更为重要,陈述的意义是不能由陈述本身完全表达出来的,而必须要在问答的无限过程中展现出来。他说,问题的本质在于敞开可能性,它包含这样一些重要性质:具有某种意义、具有方向性、开放性和开启性、相對回答的优先性;语言辩证法进行的方式就是提问和回答,任何陈述都是對问题的回答,它构成了“解释学的原始现象”,这种问答关系有它自己的逻辑,即问答逻辑。这样伽达默尔也就将柏拉图、奥古斯丁、黑格尔和他自己的思想贯通了。
虽然奥古斯丁的相关论述与古希腊思想有联系,如他的思想来自于新柏拉图主义并关联到柏拉图,但却有走向另一种不同于工具论的本体论的倾向。这是由希腊语的“逻各斯”(Logos)向拉丁语的“话语”(Verbum)转化所带来的重要变化,對于这个变化,奥古斯丁的解释起了关键性的作用。由此可见,相對希腊传统,基督教传统對伽达默尔解释学的意义更大,因为伽达默尔的整个哲学解释学的落脚点或归宿是语言本体论或對话本体论,而不是语言工具论。
众所周知,西方的“Logos”(逻各斯)有两个最基本且相互关联的含义:话语和理性。通过亚历山大的犹太教神学家和哲学家斐洛,这个希腊词被引入基督教教义,专指上帝的话语和理性。不过受柏拉图主义的影响,相對外在逻各斯或外在语言,奥古斯丁还是更看重内在逻各斯或内在语言,他指出,“我们不能说出事情本身是什么,而只能说事情就是我们肉体所看和所听是什么,真正的话语,das verbumcordis(内心中的话语)是完全独立于这种感性现象的”。可见,奥古斯丁探讨的重心在内在话语或内心话语与理智(intelligentia)的关系,柏拉图的影子犹存。
与奥古斯丁不同,伽达默尔没有轻视外在话语,而是强调内在话语的统一性必须要通过外在话语的多样性表达出来,正如“上帝之道”要通过“道成肉身”来到世界一样,这里的统一性和多样性具有一种内在的本质联系,而且要通过无限的过程实现出来,它基于人言不同于圣言之处在于:圣言一开始就是绝對完善的,它就处于神的全知中,就在神的智慧里,并体现为神的存在,因此不需要过程,而人言则只能在无限的过程中去追求这种完善,在这里辩证法是他的宿命。不过就人来讲,虽然语言對思想总是一种限制,但同时又是一种可能性,思想不能在语言之外去超越语言,而只能在语言之内去超越语言。
在西方,从柏拉图的理念辩证法到亚里士多德进一步从逻辑的命题、判断、推理的角度所发展出来的陈述形式,思想过程被看成用语词进行解释的过程,并从逻辑学的角度去加以推进,最后沿着这条抽象的思路发展出当今的分析哲学,最典型的是人工语言的理性结构。然而所有这些,在伽达默尔看来,只具有相對的合理性,因为话语的实际表达并不只有逻辑的层面、形式化的层面,还有更丰富的内容。而基督教传统通过對希腊思想改造的路子,将其带人到一种新的可能性,它突出语言中所发生的自然的概念构成,而不只是将其限于逻辑形式的本质结构中,它對哲学解释学的根本意义体现在下面这段话中:
当希腊逻辑思想被基督教神学所渗透时,某些新的因素产生了:语言中心(Die Mitte der Sprache)。正是通过这种语言中心,道成肉身活动的调解性(Mittlertum)才达到了它的完全的真理性。基督教变成一种新的人类学的开路者,这种人类学以一种新的方式用神的无限性调解人类精神的有限性。我们称之为解释学经验的东西正是在这里找到它真正的根据。
伽达默尔的上述思想与海德格尔的后期语言观保持着基本的一致,只是更明确地展示了它的神学背景,并立足于人的现实的语言活动和经验来进行改造和阐发。他们之间的差别也许在于海德格尔立意更加高远,形而上学的色彩更浓,而伽达默尔则更加现实,或者说,更“接地气”,两者之间并没有根本性的冲突。
从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奥古斯丁的解释学思想不仅有圣经解释学的意义,而且还有哲学解释学的意义,两者交织在一起,其中语言是核心。它启发了伽达默尔在更高层次上重新回到承认语言和事情之间的内在一致性的立场,结出了丰硕的果实。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条贯穿于伽达默尔思想的重要线索:效果历史意识→解释学的语言性→解释学辩证法,而连结这三者的中介就是“语言性”。奥古斯丁让伽达默尔看到了语言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统一,它通向伽达默尔所说的解释学的普遍性,这既避免了理解的绝對主义,又避免了理解的相對主义,其理论的深度和彻底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