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达默尔认为,我们的一切理解都摆脱不了效果历史意识的规定,而我们的历史意识和我们的时间意识是分不开的,时间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那种由过去到现在再到未来的线性的、均匀的流逝,时间也不是空间化的数字所标识的那种东西,它和人的内心意识有关,这一点早在奥古斯丁那里就已被明确地认识到。过去是我们不能直接面對的,或者说不能将其客观化、對象化的。在理解中所发生的永远是向我们走来、与我们相遇的东西。我们已在历史中,而不是在历史之外,我们在一种包含过去、现在和未来于一体的生命时间之中,这样,历史的连续性就决不可能表现为一种静态的确定性,因为每一个瞬间都体现为变化和消失(变易),所以历史的连续性同时又表现为非连续性,但是这种非连续性同样是与连续性分不开的,正是二者的辩证统一才有历史的真正存在,因此,传统并不是依靠固守自身来保存自己的真正意义的,它们充满生命活力的意义在于与我们不断的對话,它们既回答我们的问题,同时还向我们提出新问题,伽达默尔后期站在解释学立场上,将效果历史意识表述为,“我们总是处于历史之中,……而且我们每时每刻都从这种源自过去,迎面走来并传承给我们的东西中理解自身”。这是對前期《真理与方法》中的效果历史意识思想的进一步补充和丰富。
第二个方面涉及深层次的语言问题,最为重要。伽达默尔明确地将理解的语言性(Sprachlichkeit/linguisticality)看成是效果历史意识的实现或具体化,强调要用语言性来刻画效果历史意识的特征,對于他来说,效果历史意识与其说是意识,不如说是存在,而这种存在是通过在语言中进行的历史效果被经验到的,所以理解在伽达默尔那里既是一种效果历史的事件,也是一种语言的事件,二者完全相通,只是理解的角度不同,它从一个方面表明了理解的历史性(Geschichtlichkeit)和语言性(Sprachlichkeit)的一致,说明了解释学经验既是历史的经验,又是语言的经验。
我们知道,语言是当代大陆哲学的主题,也是哲学解释学的核心,这在伽达默尔的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他这个方面与奥古斯丁的关系更为密切,这主要反映在《真理与方法》的第三部分本体论的语言观中,并和解释学的普遍性联系起来。對于伽达默尔来讲,解释学的普遍性只不过是建立在奥古斯丁的来自斯多葛学派的“内在话语”(inneren Wort)或“内在逻各斯”的基础上的,并将这一点与基督教的最重要的观念“道成肉身”、“三位一体”联系起来,對此,当代国际著名的解释学家让·格朗丹有深刻的揭示,其意义需要较大篇幅来说明。
根据伽达默尔的分析,西方语言工具论的思想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关于两个世界划分:理念世界和感性世界,前者是超越的,后者只是對前者有限的模仿和分有。相应地,在他那里,“逻各斯”所包含的思想和语言被分离开来,语言只是事物的名称和表达的工具,这种理解与柏拉图對智者派的批判分不开,因为智者派认为用话语或修辞就能支配事情本身。与之针锋相對,柏拉图强调要达到真正的认识,就得从感性的语言中脱身,直指事情本身,即他所谓的理念(如“善本身”、“美本身”等)或超越的形式(Form)。不过柏拉图也存在着矛盾,因为他在《智者篇》中也说过,思想是灵魂自己与自己的對话,也就是说,语言和思想在他那里并没有真正统一起来,而是對立的。他强调要用思辨的辩证法(柏拉图所理解的哲学)去探讨普遍的理念,因为感性的语言与代表事情本身的思想不是一回事,而只是一种物质性的外表,虽然这并不是说我们的认识可以与语言无关,而是说思想作为纯粹的形式,對它的把握要超越语言,因为相對原型的事情本身来说,语言只是模仿、分有,不可能与原型一样,但这显然有轻视语言的倾向,并导致了西方哲学传统對语言的遗忘。这一点在伽达默尔看来是从柏拉图的《克拉底鲁篇》开始的,虽然他在后来的《第7封信》中承认语言對思想的约束性,但却作了一种消极的理解,他甚至强调有一种真正的学说,那就是他的“不成文的学说”。柏拉图的这类看法掩盖了语言的真正本质。
相對西方哲学传统對语言的遗忘,伽达默尔认为基督教思想传统是一个例外,它重新思考了语言和事物的统一,这在奥古斯丁那里得到了明确的体现,是他重新唤起了對语言的回忆,这具体落实在他對基督教教义的三位一体的解释中,而“三位一体”又涉及到“道成肉身”。我们知道,古希腊的艺术宗教虽然有“神人同形同性”的观念,但却没有基督教的“道成肉身”的观念。后者的“道”即“言”,在“三位一体”的教义中,代表处于第二位格的圣子耶稣基督,他相對于圣父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差别或减少,只是位格上的不同。“三位一体”和“道成肉身”涉及到圣父、圣子、圣灵和话语的神秘统一,并可以引导出思想与话语的内在统一,對此奥古斯丁是通过人言的类比找到一种相似性来说明的: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正如我们为了使我们心里的念头通过耳朵进入听者心里,就把我们心里的话变成一种外在的声音,这就是说话,但我们的思想并没有因为变成了声音而失去,它依然保持完整的自身,它虽然采取了说话的形式,却没有因此改变自己原有的本性。神的话(道)也是这样,本性毫无改变,却成立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
奥古斯丁不否认,人的思想和说话的关系有其不完善之处,但却适合于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的神性关系,因为“精神的内在话语与思想完全是同质的,就如圣子与圣父是同质的一样”。尽管奥古斯丁對语言也有作工具论理解的一面,这一点从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的开头引用奥古斯丁《忏悔录》第1卷第8节以及所作的说明就可以看出来,但伽达默尔更关注的是他的思想中對语言理解的非工具论的一面,这主要体现在他的《论三位一体》一书中。
与奥古斯丁一样,伽达默尔十分重视语言,认为解释学的普遍性乃是一个语言性的问题,對这个问题,他主要是在柏拉图一奥古斯丁的语境下来讨论的,并延伸到托马斯·阿奎那,当然带有现代背景。伽达默尔對柏拉图的态度具有两面性:對其對话辩证法高度赞扬,并从解释学的角度去发扬光大;而對其语言的工具论则给予批判,并视之为西方哲学传统中對语言遗忘的滥觞。尽管伽达默尔也承认语言的工具论倾向乃至逻辑抽象方面的发展對于西方人来说是一种命运,但他也注意到柏拉图對语言的超越,强调真理并非存在于名称中,并不是说思维“可以无须使用名称和逻各斯,相反,柏拉图经常承认需要这种思维的中介,只要它们也必须被看做可以不断改进的。作为事物之真正存在的理念不能以任何其他方式被认识,只能通过这些中介(即名称或语言)被认识,而奥古斯丁继承和发展了柏拉图的上述观点。前面提到,柏拉图在思想和语言是否具有同一性方面的表述是有矛盾的,但最后作了否定的回答,而奥古斯丁则明确地坚持语言分为内在的和外在的观点,认为只有内在语言才是真正的“言”,它与思想是一致的,而外在语言与内在语言(思想)在三一真神那里是一致的,在人那里却是不一致的,后者先于前者,前者只是后者的声音或符号。由此可见,如果说古希腊传统从柏拉图开始,将思想与语言分开了,那么基督教传统(以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则又回到二者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