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于其亲也,遇小杖则受,大杖则走,臣之
事,适与相类。虽然,臣一介草莽,亦安敢自
绝于天地?故每自思,欲面缚待罪阙庭。复
恐陛下万一震雷霆之怒,天下后世议者,不谓
臣得罪之深,将谓陛下不能容臣,岂不累天地
之大德哉!据明初人方孝孺的记载,该篇文字出于方国珍的谋臣詹鼎之手,并认为其“辞甚恭而辩”,连朱元璋看了也赞许说:“孰谓方氏无人哉?是可以活其命矣。”(《逊志斋集》,卷二一,p.696)由于性命攸关,“辞甚恭”当然是必不可少的,此处重要的是对“辩”字的理解。朱元璋何尝不知道方氏的狡辩奸黠,却为何轻易地饶恕了他。我认为他从中读出了利害关系,那句“恐陛下万一震雷霆之怒,天下后世议者,不谓臣得罪之深,将谓陛下不能容臣,岂不累天地之大德哉”,包含了丰富的潜台词,朱元璋是否担心“天下后世议”尚可商议,但他最担心其他或未降或已降的对手由此会造成“不能容臣”的心理危机,从而影响了新生王朝的稳定,那才是最大的问题。在明初,安抚降臣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举措,比如:“洪武二年十二月辛巳,以右丞王溥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潘原明为江浙行省平章,子孙皆世袭指挥同知。李伯昇为中书平章左丞,李思齐升中书平章,方国珍为广西行省左丞,江西行省右丞张麟升本省左丞,子孙皆世袭指挥佥事。溥等皆起兵降服之臣,上欲优待之,故俱令食禄而不视事。”(《明太祖实录》,卷五九,也就是说,并非是方国珍的真诚打动了朱元璋,而是为了招降纳叛的需要而用方国珍作为一个范例。这些曲折复杂的政治内涵,宋濂当然足心知肚明的,所以他所采取的叙述策略也就是可以理解的。关键是他将方氏上表中“不意今年以来,老病交攻,顿成昏昧。而弟兄子侄,志虑不齐”的狡辩,提炼出来成为“公以久疾不视事,又莫府宾客无所陈说,失朝贺礼”的叙述,不免有失实录精神。
宋濂的叙述策略之四是有意回避方国珍与明朝廷中浙东文人的对立与矛盾。提起方国珍,许多学者马上就会联想到浙东文人刘基。因为几乎所有现存有关刘基的文献均记载着他与方国珍的恩怨过节,其中最为学界所熟知的是黄伯生《诚意伯刘公行状》的叙述:
方谷珍反海上,省宪复举公为浙东元帅
府都事,公即与元帅纳邻哈剌谋筑庆元等城,
贼不敢犯。及帖里帖木耳左丞招谕方寇,复
辟公为行省都事,议收复。公建议招捕,以为
方氏首乱,掠平民,杀官吏,是兄弟宜捕而斩
之;余党胁从诖误,宜从招安议。方氏兄弟闻
之惧,请重赂公,公悉却不受,执前议益坚。
帖里帖木耳左丞使其兄省都镇抚以公所议请
于朝,方氏乃悉其贿,使人浮海至燕京。省院
台俱纳之,准招安,授谷珍以官,乃驳公所议,
以为伤朝廷好生之仁,且擅作威福,罢帖里帖
木耳左丞辈,羁管公于绍兴。是后方氏益横,
莫能制,山冗皆从乱如归。此处主要强调了两点,一是刘基坚决主张剿灭首乱的方氏兄弟,二是朝廷受方氏贿赂而招安方国珍并“羁管”了刘基。但已有人指出黄伯生的刘基行状实为伪作,并考证出所谓的刘基“羁管”于绍兴亦为子虚乌有之猜测。但刘基对方国珍抱有敌意则是可以肯定的,他有一首《夏夜》的诗,小序注为“台州城中作”,其中有诗句:“传闻逆党尚攻剽,所过丘垄皆成童。阃司恐畏破和议,斥候悉罢云边烽。杀降共说有大禁,无人更敢弯弧弓。山中悲啼海中笑,蜃气绕日生长虹。”明确表达了作者对于招降方国珍的不满。最后以“养枭殈凤天所厌,谁能抗疏回宸衷”作结,透露出了自身的无奈与不甘,也许“羁管公于绍兴”的附会正是由“养枭殈凤”的正邪倒置敷衍而来,倒也不算纯粹的空穴来风。其实,关于刘基反对招安方国珍的态度宋濂是很清楚的,他在《故愚庵先生方公墓版文》中说:“未几,侍御史左答纳失里至郡,招谕刘都事基为之副。先生上书陈剿殄之略,不宜姑息。都事韪其言而不能用,遂至郡县陷没,民罹涂炭。”在此,不仅确认了刘基的确是同意剿灭方氏的主张的,同时还透露了另一位浙东文人方克勤的主剿态度。既然宋濂对刘基、方克勤等人对方国珍的厌恶与对抗态度一清二楚,为何在碑铭中却丝毫无涉?我认为其主要原因便是担心影响方国珍作为正面人物的叙述效果,于是有意做出了回避。
当然,作为一篇人物碑铭,只能就传主一生大事择其要而叙,不可能像行状那般全面详细,因而未提方氏与刘基关系也就难言是何重大遗漏。但作为作者的宋濂,他对方国珍之真实态度究竟如何,便是至关紧要的环节。宋濂有一篇《故歧宁卫经历熊府君墓铭》,在叙述熊伯颖在温州、台州为按察司佥事时说:
二郡经方氏窃据之后,全乖人道,争讼以
数百计,君悉理其曲直而奏断之。凡威取田
宅者归业主,得半值者中分之,两造无验者籍
之官。豪胥猾吏六百余户,悉屏之别郡。伪
官悍将二百人,其暴如虎狼,君出奇计尽刮种
类,迁于江淮间,民始安枕。方氏居黄岩,虽
尝薄录其家,珠玉犀象金缯,藏于姻家者动以
万计,君皆搜索送官。温有邪师曰大明教,造
饰殿堂甚侈,民之无业者咸归之。君以其瞽
俗眩世,且名犯国号,奏毁之,官没其产而驱
其众为农。此处虽未直接提及方国珍名字,但却对其进行了全盘否定则是显而易见的。论其统治则日“全乖人道”,论其官吏则曰“暴如虎狼”,哪里有些许惠政善举?而对于“豪胥猾吏”之“悉屏之别郡”,“伪官悍将”之“迁于江淮间”,方氏家族之“珠玉犀象金缯”“皆搜索送官”,以及“奏毁”大明教之殿堂,作者没有丝毫的同情与遗憾,而是抱着赞许的语气娓娓道来。那么,《方国珍碑铭》与《熊府君墓铭》这两篇所用文体相同、撰写时间相近的文章(均大约作于洪武九年前后),何者才是作者对方国珍的真实态度?我认为应属后者。因为尽管该文并非直接叙述方国珍生平,但无意间透露出的才是作者的真实态度。因为他没有必要修饰,没有必要采取刻意的叙述策略。但尤堪注意的是,宋濂在为方国珍撰写碑铭时,却将自我的真实态度遮挡得严严实实,在字里行间没有丝毫透露作者的真实立场。我想,这除了是他为求得某种叙述效果之外,似乎找不出其他更好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