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宋濂对于方国珍碑铭撰写中所采用的叙述策略及其原因的探讨,揭示了其中所体现的文章观念。文章认为,宋濂为了迎合朝廷需要,对于方国珍的生平采取了许多美化的手段,他不仅隐藏了自我的真实情感,同时还隐藏了传主的许多生平史实,最终写出的是未能反映历史人物真实面貌的遵命文章,从而体现了他在明初的实用主义的文章观。
关键词:
叙述策略;掩饰美化;遵命文学;实用观念
中图分类号:K8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3)06—0086—07
方国珍是元明之际的割据群雄之一,由于受到实力强大的朱元璋集团的挤压而被迫出降明朝廷,被封为广西等处行中书省左丞的虚衔,实则一直居于南京而至洪武七年病逝。如何评价这位归降自己的对手,是朱元璋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因为尽管此时已至立朝之后的第七年头,但也还很难说王朝已完全稳定,这不仅由于潜逃北部边境的前元势力依然存在,西南边陲也尚待治理,更不要说还有归降新朝的各方面文武官员亦需安抚。于是,他把评价方国珍的重任交给了朝中文臣第一的宋濂。无论是宋濂的文笔还是在朝中的地位,都足以能够代表朝廷的态度,从而具有重要的宣示作用。
宋濂评价方国珍的依据其实有两条标准:一是方氏本人在元明之际的实际历史作用,二是朱元璋对他的定性与态度。这两方面有一致之处,因为朱元璋对其评价亦需依据方氏的实际作用;但有时二者又存有矛盾,因为作为皇帝的朱元璋不能仅凭自己的一己好恶去表达态度,他还肩负着稳定国家的重任。在至正二十七年,朱元璋曾历数方国珍十二项罪名,言其:“无功于元朝,无恩于下民,盗据海隅,以势害君,以私贿下,坐邀名爵,跋扈无状。”而至方国珍归降后朱元璋的态度却颇有改变,王棉曾在《方国真除广西行省右丞诰》中写道:
自元政既微,乃有智勇之士乘时而兴,思
建功立业。及天下兵起,遂角立一隅,以为民
人之保障。其后果得所归,以全富贵,亦可谓
豪杰者矣。以尔方国真,才器雄毅,识虑深
远,知世道将不可为,乃奋于东海之滨。二十
年间,与其兄弟子侄分守三郡,而威行于海
上,得非一时之豪杰乎?然奉贡于我盖亦有
年,终能知几达变,举族来归,富贵功名保而
不失,始终自全如此。朕甚嘉之。是用擢居
左辖,列名外省,食其禄秩,缀于朝班,以示朕
优崇之意。尔其恭慎以自饰,暇豫以自安,以
勉令名,庶图报称。尽管诰文是王袆的手笔,却代表了朱元璋的旨意,否则便不能成为合体之文。朱元璋对方国珍前后差异的评价当然有不同时间、不同心情的不同表达,但也同时都具有策略上的考虑。前者是讨伐时的檄文,当然须张大其罪过;后者是归降后的安抚,必然要温语相慰,对于朱元璋这位时代枭雄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然而,当宋濂为已然故去的方国珍撰写碑铭时,却需要为其一生功过进行全面的记述与评价,这与朱元璋随机应变的政治谋略不是同一层面的问题。不过遗憾的是,宋濂作为朝廷的代表,他还是遵从了明太祖的“圣意”,一切从稳定朝廷,安抚降臣出发,为方国珍说了更多的好话。可是,要将一位复杂多面的元末枭雄方国珍美化成作者需要的形象,就不能不在叙述方式上反复斟酌。考察作者的这种叙述策略,不仅可以从中了解明初的政治导向,更能够探讨宋濂明初文章观念的内涵与变化。
宋濂的叙述策略之一是从外形上美化方国珍。碑铭写方氏:“公身长七尺,状貌魁梧,而身白如瓠。有伟丈夫量,未尝宿怨,识者已知其为贵人。”然而,在其他早期文献里,却有如下记载:“长身面黑,颇沉勇。”(《明太祖实录方国珍传》,后来的文献则记载:“长身黑面,体白如瓠,力逐奔马”,“身长,面黧黑,负臂力,性颇沉勇”(清·傅维麟《明书》卷九十,)。很明显,宋濂所记述的“身白如瓠”并没被实录作者所认可,因为作为明初朝廷极其重要的翰林学士承旨宋濂的碑铭,实录作者没有理由不加以参考,但却改成了“长身面黑”。实录作者是另有所据还是想象所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体现了他们对方国珍的态度已从美化转换成“实录”甚至略有贬抑。至于《明史》的合二家之记述为一的做法实在不可取,因为这“黑面”与“体白”的强烈差异体现了怎样的体貌特征,实在让人无法琢磨,反不如《明书》的“身长面黧黑”能使叙述视点更加统一。
宋濂的叙述策略之二是尽量淡化方国珍的反元动机与抗元事实。《明实录》记载方国珍反元原因时说:
元至正中,同里蔡乱头啸聚恶少年,行劫
海上,有司发兵捕逐其党,多株连平民。国珍
怨家陈氏诬构国珍与寇通,国珍怒杀陈氏,陈
氏之属诉于官,官发兵捕之急。国珍遂与其
兄国璋、弟国瑛、国珉及邻里之惧祸逃难者亡
入海中,旬月间,得数千人,劫掠漕运粮,执海
道千户。事闻,诏浙江行省参政朵儿只班总
舟师捕之,兵败,反为所执,国珍因迫使请于
朝,下招降之诏。元主从之,遂授庆元定海
尉。国珍虽授官还故里,而聚兵不解,势益暴
横。
宋濂的碑铭亦将始作乱者归之为蔡乱头,但以下的叙述则与实录有异:
公之怨家诬构与其通,逮系甚急。公大
恐,屡倾资贿吏,寻捕如初。公度不能继,且
无以自白,谋于家曰:“朝廷失政,统兵者玩
寇,区区小丑不能平,天下乱自此始。今酷吏
藉之为奸,媒蘖及良民,吾若束手就毙,一家
枉作泉下鬼。不若入海为得计耳。”成欣然
从之。郡县无以塞命,妄械齐民以为公。民
亡公所者,旬日得数千,久屯不解。朝臣察其
非罪,奏为庆元定海尉,使散众各安其居。在此,宋濂之碑铭较实录有三处不同:一是“屡倾资贿吏”,他是想方设法要求得朝廷的理解而不愿造反,只是万不得已才亡命海上,并非是其初始动机。实录则是他杀了陈氏后为逃避追捕而人海的。二是“朝臣察其非罪,奏为庆元定海尉”,似乎朝廷主动赦免了方国珍。实录则是朵儿只班在追剿方氏时为其所捉,“国珍因迫使请于朝”,“遂授庆元定海尉”,突出的是方国珍的凶猛狡诈。三是“使散众各安其居”,这只是说了朝廷的希望与要求,却并没有进一步叙述方氏是否听从了朝廷之命。实录则明言“国珍虽授官还故里,而聚兵不解,势益暴横”。两篇文献就此奠定了两种叙述策略:实录突出的是方国珍屡降屡叛的反复无常,而碑铭突出的则是方氏的忠实于元朝。为了强化此一点,碑铭特意记述了方国珍与章子善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