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在上述既有实践探索的基础上,结合“体制机制不完善、改革不到位”是产生当前各种矛盾根源的总体定位,未来中国在探索能使整个社会财富有效向广大人民复归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过程中,可以朝着下述几大方向迈进,即:第一,在产权不易明确的公有资源领域,必须实行公有制下的有偿使用制。所谓产权不易明确的公有资源,就是如大江大河、空气、太空乃至气候等这些名义上可以实行公有,但是实施过程中很难排除私人和各个社会集团对它们的任意使用,因而是产权不容易明晰的资源。对此,必须实行“公有制下的有偿使用制”,从而改变以往无序、低效利用以及名为公有实为个别私人占有的局面,真正将这些社会公共资源纳入到社会监管体系并通过有偿使用机制能够最终形成有利于资源有效循环使用,在本质上是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局。第二,对支配性部门的资源(如金融、电力、石油等战略资源),因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则积极探索实行公有制资本的绝对控股下的股份制,用国有资本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意志,着力巩固公有制主体控制地位,从而在有效防止这些要素资源被私人资本所掌控而形成绑架整个社会利益格局的同时,将这些资源所带来的社会效益通过有效途径让广大人民共享。第三,对于非支配性部门的资源(指的是那些不能支配其他资源,只能通过自身的使用来进行营利的资源,例如各种日用品生产部门、生活服务部门、农产品加工部门的生产资料等等),则应当实行多种形式的所有制(包括私有制),使其在公有资产的监管下有序运行。第四,对于那些创新性风险性领域,考虑到这既能给社会生产力带来巨大发展机遇与活力,同时也因各种不确定性而带有巨大的投资风险因而是任何独立资本所难以承担的事实,则采取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分摊风险与收益的混合所有制。以此符合现代生产力系统具有不断创新的动态特征,并同时满足尝试各种扩张需求的资本(包括国有资本和私有资本)需求。
当然,要使这种统分结合、层次多元的所有制结构得以有效运行,其条件是非常苛刻的。笔者认为,其核心关键,乃是要使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公有制成为名副其实的公有制。所谓真正的公有制,就是要使公有制下的资源的使用与运行必须以全社会绝大多数人民的长远利益为根本目的,有利于提高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为此,必须有一套机制,能够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有效地形成代表这种公共利益的公共意志,有效地激励与监督公有制资源的管理者们服从这种公共意志,有效地纠正公有制企业在执行公共意志的过程中所犯的错误。这就直接涉及与这一财富发展形态配套的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如何使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如何更好地体现的问题。此外,在加强对公有制企业的资源的公共监管的同时,保持公有制企业的竞争活力也是摆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的一个巨大现实问题,这其中如何使我们的公有制企业积极有效地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如何使我们建立起能够有效检验并考核其中的个人在为社会公共利益上所作出的贡献并建立其与之对应的薪酬管理机制,将同样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四、健全财富分配机制是达致“共富”的核心指向
无论是毫不动摇地利用资本手段来进行财富生产和发展,还是建立与本国国情和现代生产力要求相匹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将整个社会创造出来的财富有效复归于广大人民,从而真正实现发展为了人民、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成果的宏伟目标。但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明确这样一个基本前提:即在当下的社会实践中,“人民”已经不是一个大而无当的抽象概念,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那种“两个阶级(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一个阶层(知识分子阶层)”的社会结构已经被消解,并逐渐为走向独立成熟的各财富创造和发展主体以及他们内在的多元利益取向和不同利益诉求所取代。这使得我们必须要对当下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人民”概念作出细分,明确其具体所指,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财富分配格局。正因为如此,笔者以为,在探索本质上作为“生产的产物”且其“结构完全取决于生产的结构”的分配方式的过程,必然也是一个顺应当下财富生产结构并在其中探索如何使其中的人们能够各取所得的历史过程。这也是当下任何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在践行将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复归于广大人民这一核心理念时所应具备的基本认知。
那么,这种在本质上作为“共富”核心指向的“各取所得”的财富分配格局到底该如何构建呢?
我们首先可以断定的是,这一目标的实现显然已决不是可以运用行政手段(肯定是重要手段)通过转移支付将财富分配给社会每个个人手中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因为身处如此生动复杂的利益格局和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单靠政府这只有形的手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二次分配、三次分配)等手段来达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固然具有重要意义,但显然会因信息不对称、运行成本过高以及制约民众的积极性等多种弊端而难以维系,因此最重要的,是社会经济系统本身要有一种自行理顺分配关系的能力。这就需要市场机制与行政手段的有机结合,并在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过程中,形成一个类似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下的财富分配格局。所谓君子爱财,其所表征的是对利益动机和市场经济逻辑的肯定,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那样,无视利益动机和市场规律的驱动,财富的有效持续发展就容易陷入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尴尬境地;而所谓“取之有道”,则正是对应上述“爱财”之前提,时刻提醒我们在实现财富复归于广大人民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起一套兼顾效率与公平的财富分配机制。
从上述认知逻辑出发,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指向“共富”的财富分配机制,应当是这样一种基本格局:
首先,必须继续坚持按劳分配之道。应该说,对任何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来说,不管其具体境况如何,按劳分配都是其在财富分配中所必须遵从的基本原则。事实上,改革开放伊始中国经济界的拨乱反正,最初就是从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及为按劳分配正名开始的。当然,就当下而言,我们在理解和执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按劳分配时,必须正确把握好以下几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