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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欧洲动物福利技术 促进我国猪肉生产模式转变(2)

(四)减少环境污染 
  随着现代畜牧业的发展,畜禽粪便、牧场的污水和臭气已成为生态环境污染的重要源头之一。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畜禽粪便的污染量与工业固体废物产量相当,养殖场污水的排放量占工业与生活污水排放量的四分之一左右。畜禽养殖环节所产生的污物和污水,已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采取动物福利措施,可以大大降低畜牧业对环境的污染。例如,发酵床系统以木屑或谷壳为基础,其产生的固体粪便污染小,灰尘和氨气可降低50%,硫化氢和其他恶臭气体也有所减少。粪污经过木屑或稻壳发酵后,可用作肥料和土壤改良剂。低密度的饲养方式,也可减少废气和粪污排放。 
  四、我国猪肉产业与欧洲的差异 
  近年来,我国猪肉产业得到长足发展。2010年,我国生猪饲养量占世界饲养量的49%,猪肉产量占世界猪肉产量的47%,是世界第一的猪肉生产大国。但是,我国生猪养殖长期以来一直徘徊在以小农经济为主体、以分散生产为特征的经营模式上,规模化程度不高,产业集聚程度较低,养猪场布局存在一定问题,养殖从业者素质不高并且养殖技术薄弱,缺乏质量安全控制意识,造成生猪疫病危害难以有效控制。同时,屠宰企业规模小,技术装备多是半机械化或手工操作,工艺技术落后,动物福利意识淡薄。以上这些涉及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的问题,危害严重,影响广泛,直接危及公共卫生与人类健康,也制约了我国猪肉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产业结构 
  猪肉产业结构主要可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封闭式结构是指,猪肉生产、销售过程中,养殖(包括饲料加工、疫病防控)、运输、屠宰、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整合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内,相关企业通过自营、联营参股、契约加盟等方式形成紧密的上下游关系。封闭式结构的最大特征是以销定产,即猪肉生产的数量和品种由市场需求确定,需要多少生产多少,需要什么类型的产品生产什么类型的产品,下游企业拉着上游企业走。相反,开放式结构是指养殖或屠宰企业根据自身能力和意愿进行生产和销售,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系相对松散。其最大特征是以产定销,生产多少销售多少,生产什么销售什么,上游企业推着下游企业走。 
  封闭式结构形成的产业链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各企业相互的利益关系直接、紧密,上下游之间通过最终产品实现充分、合理的利益分配。在此基础上,可以建立准确可控的质量追溯系统,确保产品质量责任层层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证。同时,由于合理的利益分配带来的激励,系统内各企业一方面可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不断拓展市场空间,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建立严格的自律机制,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和管理机能,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欧洲发达国家的猪肉产业基本以封闭式结构为主。如丹麦通过合作社的形式进行封闭式生产,其猪肉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96%;意大利采用封闭式结构的猪肉生产企业超过全国总量的70%;荷、德、英、法等国也普遍采用封闭式的生产结构。 
  开放式结构下,产业链的不同环节都增加了中间环节,如饲料贩子、兽药贩子、猪贩子和肉贩子等,产业的上下游关系不稳定,原料来源和产品去向不固定,上下游之间基本无共同利益关系,同业间恶性竞争,行业内无法建立可靠的质量控制体系,产品质量失控,相关责任无法落实,直接影响到食品安全。同时,开放式机构会造成市场价格、供应量的大幅波动,增加政府管理成本,不利于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猪肉产业仍以开放式结构为主。以屠宰行业为例,雨润、双汇等年屠宰量超过2000万头的龙头企业,自己养殖的生猪比例不到其屠宰总量的5%,其余大多通过中间商收购。而养殖企业中,超过90%的企业饲养的生猪没有固定的销售对象,大多通过中间商(即猪贩子)收购并转卖给屠宰企业,价格随行就市,流向无法查证,质量更无法控制。 
  (二)产业规模 
  1.养殖 
  欧盟能繁母猪存栏数排名前10位的国家中,除波兰外,能繁母猪存栏量大于100头的企业基本占主导地位, 20头以下小猪场的能繁母猪存栏量一般低于总量的10%。在荷兰、丹麦、英国、法国、瑞典、意大利等国家,100头以上猪场的能繁母猪存栏量甚至超过全国总量的80-90%(详见表一)。 
  近年来,我国生猪规模化养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从能繁母猪的数量上看,存栏母猪小于20头的猪场比例超过70%,总体上仍是小规模生产占主导地位。 
  2.屠宰 
  欧洲生猪屠宰加工行业的集中度和生产效率高,设备设施先进,工艺技术成熟,产品差异化明显,加工产品的比例可高达70%以上。以丹麦为例,科王公司是全欧洲最大的屠宰联合体,拥有13家屠宰厂、熏肉加工厂和6家熟食加工厂,年屠宰猪1600万头以上,占丹麦出栏肉猪的75%-80%,年营业额达到26.5亿美元。 
  根据商务部有关统计,截至2012年,我国有14720家生猪屠宰企业。其中机械化屠宰厂3000余家,其余为半机械化或手工屠宰企业;规模以上屠宰企业约2000家,注册肉类商标500余个。而在上述企业中,超过75%的企业从事的是代宰加工业务,超过80%的企业以白条肉作为主要产品进行销售。以上数据说明,我国生猪屠宰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设备设施落后、工艺技术水平偏低、产品差异化程度低、产品加工程度低。 
  (三)生产效率 
  1.养殖 
  欧洲发达国家采用集约化的生猪养殖方式,以高度发达的饲料营养、遗传育种、饲养管理及疫病控制为技术支撑,生猪养殖效率极高。丹、荷、法、意等国每头母猪年产断奶仔猪均在24头以上,每头母猪年提供上市肉猪超过20头(见表二),其中意大利更高达26.2头。 
  目前,我国母猪生产效率有关数据未纳入官方统计范围。根据对不同规模企业的定点调查,每头母猪年产窝数平均为2窝,断奶仔猪数少于20头,上市商品猪少于18头,单头胴体重小于75公斤,每头母猪年产瘦肉重量低于1000公斤。从各方面相比,我国和欧洲发达国家都存在明显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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