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特点决定了农民工社会风险源的复杂性:农民工的风险冲击既有来自农村传统类型的社会风险,也有来自工业文明的现代社会风险。农民工风险结构使得农民工的抗风险机制设计不容缺失,但是农民工缺乏类同城市居民化解社会风险的现行抗风险机制。从政策运用评估方法考量农民工抗风险机制的结论来看,国家化解农民工社会风险的关键是建立全新的社会风险共担机制和提供完善的社会政策体系;而该体系与机制的制度载体便是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安排。
【关 键 词】农民工 抗风险能力 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风险理论认为:在任何一种社会形态、经济形式下的社会都存在着社会风险,只是由于人的生存状态差异而导致的风险本身特征和风险应对方式存在区别。我国的社会结构是两种经济形式并存的二元社会。在以小农经济为主的传统社会里,以自给自足的家庭生产经营为主,人们依附于土地,与家庭以外的人们的关系较为松散,相互依存度低,人为而导致的整个社会出现风险的情况比较少。面临的风险主要来源于自然,例如干旱、瘟疫所造成的风险等。而在以工业化生产为主要方式的现代社会里,人对自然强力占有,生产过程泛社会化,人们之间处于一种高度的分化与高度整合的状态,面对不仅仅来自然的风险,也要面对来自社会、经济,甚至是科技进步带来的各种风险,因此现代社会不确定性因素太多,是高风险社会。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随着体制改革和城乡壁垒的松动,中国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地走出乡村进入城市经济活动,并以“农民工”的形式呈现出来。农民工这一特殊社会群体,既是经济发展和体制转型的一个必然结果,也是改革尚未完成的标志性证明。由于城乡二元的社会体制并未完全打破,农民工城市就业遭遇到一系列的歧视与排斥,他们从“农村走出去了”,但未能“在城市安定下来”,处于城市弱势和边缘地位,成为影响城市化进程和城乡经济统筹发展的“瓶颈”。本文重点分析农民工的社会风险根源及对策。
一、农民工社会风险源分析
(一)农民工具有与就业不稳定相关的临时性
我国采取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以户籍制度为主的人口静态管理模式,阻碍了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动,形成了一个半封闭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受限于农村经济潜力的释放,在农民工由农村向城市流动过程中,进城就业不稳定是其流动的常态。农民工流动的不稳定性演化出农民工的失业风险、生活费用来源不稳定以及家庭贫困化趋向。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农民工流动形式和流动规模各不相同,但都表现为城乡之间的“亦工亦农”流动和城市间的职业工种的改变:既有在比较利益级差导向下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的“向心式”流动,又有在城市环境质量下降时农民往返于工作地点和居住地点之间的“钟摆式”流动;也有大城市高集聚效应和高辐射效应带来的功能性梯级流动,又有功能性相似的城市之间的同级流动。无论哪种流动方式,都决定了农民工就业、居所的不稳定性,以此产生众多问题即形成了风险冲击。在农民工结束城市中的打工生涯回流到农村的时候,这种农村经济潜力释放受限的因素引发了回流农民工寻求可持续性生存方式的困境[1]。这时农民工面对的将不再是个体性社会风险,而是以缺乏后续发展能力的农民工家庭面对的群体性系统风险。
(二)城市社会保障供给制度排斥农民工群体
一般来说,农民工流动的聚集量和扩散量与城市的功能相互关联。城市较大经济就业容量就越大就会吸引着从事各类经济活动的农民工流入城市。城市企业雇主也乐于聘用农民工,原因是农民工平均成本低于城市劳动力。据测算,一个城市劳动力成本大体等于2个甚至2个以上的农民工的人工成本。这种用工成本的显著差异主要来源于我国城市就业制度与福利制度、保障制度的三位一体、高度重合特性,但进城务工农民处于社会保障和单位社会保障的圈子之外[2]。这种用工需求与农民工保障给予量的不协调无法为农民工构筑社会风险的立体防线。农民工在城市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缺乏正常的权利保障;农民工收入持续相对下降,缺乏基本的医疗卫生条件;实际失业率和贫富差距都已经达到或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等等。这些复杂的矛盾日趋严重化、显性化,社会风险潜伏于农民工群体,其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同时更是酿成社会危机的不确定因子。
(三)农民工基本享受不到城市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一是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困难。农民工家庭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留守农村的孩子缺乏良好的教育,缀学、失学人数不断增多[3]。二是城市政府无法为农民工居住集中区域提供有效的公共管理服务。农民工落脚于近郊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地带的概率远高于在城市市中心的可能性,但是农民工流动的平均密度则是市中心远高于近郊区。农民工这种居住特点成为城市政府提供公共管理服务的“阳光普照不到的独立王国”。三是城市政府无法控制农民工生活居住区的“常态管理”。乱搭乱盖,摆摊占闹市、挤便道,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造成火灾和交通隐患。农民工集中居住的临时工棚附近、出入地带连同施工现场,往往是垃圾遍地、蚊蝇孽生、臭水横流,是城市中脏乱差的死角,成为各种疾病滋生的传播源。农民工自身也是各种传染性疾病的主要传播者,城市卫生防疫管理工作基本上是“真空”状态。
二、农民工的社会风险结构识别
农民工的工作劳动强度高、操作简单、危险性高、稳定性差、收入偏低以及流动性强等特点,决定了其面临的风险结构不再是传统的与小农经济相适应的“自然经济风险”,而是一种与市场经济和工业化、城镇化相伴随的现代结构风险。判断农民工面临的社会风险结构及其轻重程度,可依据课题组调研问卷涉及的“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意愿的重要程度”问题回答。因为需求源自于需要,是对象接受外界信息的直观而理性的反映,农民工对参加社会保险项目的意愿及选择次序,能够反映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生活环境状态下面临社会风险的内容与强度。虽然农民工在城市生活面临着各种社会风险,但农民工对于城镇职工所享有的各项社会保险存在着有差别的参保意愿。农民工对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大险种的参保意愿分别为6·231%、5·07%、2·232%、1·33%、0·214%。可见,农民工判断面临社会风险冲击的轻重缓急的排序为:老年养老风险、医疗救治风险、工伤事故风险、失业救济风险以及生育防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