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家克罗齐(Benedetto Croce,1866-1952)认为,历史与政治的分野,“不在于两者之间存在分歧或外在性,而在于一种角色对另一种角色的相对封闭性”。对于政治或社会事务的解读,没有站在历史的角度无疑是极其狭隘的。同时我们又要看到的是,实践与政治的分别,“不是在其运动中活的过程中扩散,而是作为结论与结果的存在”,从而把对历史事件的过程与结果之争看成了一对主要的矛盾。而真正对行动着的历史有客观认识,并不等同于幻想与想象。共同富裕作为新时期国家建设的中心课题,本身便是历史与政治的共同选择,既体现了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对经济社会发展必由之路的高瞻远瞩,也说明了几代中国人的梦想并不是空想,而是一脉相承的实干。共同富裕作为“中国梦”的核心价值体现,不仅是历史赋予政治的民生使命,更是政治实践应当尽快向历史提交的答卷。
三、设置“共同富裕”的中心课题
缩小贫富之问差距,防止两极分化的紧迫性。从历史和世界的纵、横角度来看,当今中国的贫富差距(一说两极分化)比较严重,如果说“富者连田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中国古代阶级分化与对立并产生社会动荡的真实写照的话,那么当今中国贫富分化的现实则表现为:资本与劳动对立、资本与权贵勾结、财富与社会资源高度集中、社会分配不公,贪污腐败触目惊心,例如越来越多的官员性腐败,各种变相的灰色收入、黑色收入,坐拥数套甚至数十套豪宅的“房氏家族”,政府机构因与私人丑闻的纠葛而导致公信力的缺失等,形成了毛泽东所说的“脱离了人民的贵族阶层”,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多数“待富者”,实际上是处于社会底层的穷人,更多的人被最基本的医疗、住房、教育等问题所困扰,这与邓小平所说的“允许少数人用正当手段先富起来”形成了严重脱节。据王小鲁的研究结果,“2008年全国居民隐性收入总规模为9.3万亿元,隐性收入的80%集中在收入最高的20%的家庭里面,其中最高端的10%占了隐性收入的62%,最高收入的10%家庭和最低10%家庭的人均收入之比为65倍”。这样的数据无疑让人瞠目结舌。可以说,财富获取规则的紊乱与分配制度的不公是当今中国贫富之间鸿沟越来越深刻的根本原因。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能走向共同富裕而不可能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当前要解决的问题不是“两极分化”而是“贫富悬殊”。“贫富悬殊”与“两极分化”不仅有程度上的不同,更有本质上的区别。贫富差距悬殊,是走向共同富裕必须解决的问题,而两极分化则是对改革的全盘否定,所以正确辨析这二者之间的概念、准确描述并定义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困境尤显重要。不过同样要清楚地认识到,当今中国贫富悬殊距离两极分化或许只有一步之遥,贫富悬殊尚且处在可调控的范围之内,而两极分化则会导致改革的失败甚至社会的动荡。
公平与正义更加重要。社会发展与公平正义并不是与生俱来的矛盾,但却时有冲突。经济的飞速发展往往使得公平得不到保障,因为不公而产生的社会情绪又会反过来阻碍经济发展,可以说,公平正义既是深化改革的价值取向,也是社会稳定的前提保障。实践证明,历史的兴衰往往与社会的公平正义有着直接的联系,它的突出地位可以用“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来形容,所以公平正义又是政局稳定的根本保障。邓小平曾说:“中国情况是非常特殊的,即使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先富裕起来了,还有百分之四十九,也就是六亿多人仍处于贫困之中,也不会有稳定。中国搞资本主义行不通,只有搞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社会才能稳定,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一个含义就是共同富裕。”惟其如此,邓小平更深刻地认为:“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当前,部分地区的群体性事件大多在拷问着社会的公正度。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首要解决的问题便是社会的公平问题,即要如何建立健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制度以及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因此,共同富裕的“共”、“同”二字并不是停留在理论上的臆想,也不是停留在政策上的空谈,而是要使得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通过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得以实现,即在蛋糕的分配上,要将已经做大做好的蛋糕尽可能地公平分配,而分配的正义也是蛋糕继续做大做好的保证。
均衡、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发展始终处于一种区域性的非均衡战略中,即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形成有阶梯性的发展格局。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GDP年均增速接近10%这一显耀成果证明了非均衡发展的正确性。但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容易导致唯GDP化,从而加剧贫富差距,因而是到了要考虑兼顾公平的时候。兼顾公平既要保证经济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又要保证五个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和社会发展、人和自然协调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和可持续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地发展,这既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方式与题中之义,反过来又使得“共同”富裕更为迫切,同样也是对邓小平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论断的最好证明。这样的发展模式必然要求后来的改革者尽快将均衡发展提上议程并付诸实践。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二0一0年翻一番”。这一目标至少包含两个大的层次:第一,均衡发展战略将取代非均衡发展战略,即要在均衡、可持续的理念下发展经济;第二,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共同富裕之间的关系,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再仅仅只是先富和后富的关系,而是要以共同富裕作为根本目标。所以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均衡可持续发展,其本质是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提高到一个更高、更科学的层次,例如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等,这些政策的提出最终在于保障改革成果群体共享,这也是共同富裕中心课题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相关专题:军事历史研究杂志 哈尔滨学院学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