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伦理学是一种极端思想,而技术统治论就是伽达默尔的实践哲学所要批判的另一种极端思维。如果说规范伦理学执著于抽象的、形式的道德律令而与实践隔着很远的距离,那么技术统治论就使得古代丰富的包含着理论规范在内的实践概念沦落为狭隘的技术概念。显然,这种技术统治论的思想以近代新工具论和科学主义的研究为先锋,它在19世纪孔德的实证主义那里获得了全面的理论表述,到了20世纪则泛滥成为国家治理的原则。在古代,尽管柏拉图思想中有浓厚的毕达哥拉斯数学主义传统,但是他还是限定了科学或技术应有的地位,在整个理念等级系统中,善的理念是最高的,就像太阳一样。虽然亚里士多德也曾表达沉思的生活是最幸福的,但是他也没有把技术置于最高的位置上。如今,柏拉图的哲学王理想已被孔德的科学王理想所取代,这意味着古代的实践哲学传统在当代被忽视了。
何卫平先生说:“‘实践智慧’在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中被置于一个核心的地位,他揭示了实践智慧与整个现代科学方法的对立。”的确,伽达默尔的实践哲学就是要批判现代的整个科学方法论及其顶峰技术统治论,从而恢复实践哲学应有的崇高地位。伽达默尔指出:“我们可以从亚里士多德那里得知希腊的科学这个概念,即Episteme,所指的是理性知识(Vernunfterkenntnis)。也就是说,它的典范是在数学中而根本不包含经验。因此,近代科学与希腊的科学概念即Episteme很少相符,它倒是更接近于Techne(技术)。”由此可见,近代的科学概念与古代的科学概念有着质的不同,前者是经验性的,后者是非经验的,它以数学为典范,因而前者更接近古代的技术或者技艺(Techne)概念。在一个人们已经习以为常地把科学等同于技术的时代里,伽达默尔的这个看法是令人震惊的,他让人们看到了近代科学概念的褊狭,并给唯科学主义、技术崇拜敲响了警钟。戴维指出:“伽达默尔援引教化这个术语有一个策略目的,即去证明除了科学的和技术的知识之外还存在着另一种知识实体,这种知识不是证据和证实的结果,而是由传统、公认的智慧与实践经验积存下来的结果。”显然,这种知识就是实践智慧。
实践与技术有某种相似之处,那就是它们都关注现实的具体情况。正是因为这一点,人们常常不加区别地对待实践与技术。但是它们是有着重要区别的,亚里士多德对此曾给予了突出的强调。既然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以善为目的,那么实践与技术也不例外,但是技术的目的是一种外在的善、部分的善,而实践的目的则是一种内在的善、整体的善。技术是从现实经验中总结归纳出来的,它可学可教,是一种普遍的知识,然而技术的知识只仅仅局限在某个确定的具体领域。例如,造船术仅仅能应用于船舶的制造,而不适用于牙齿的保护。因此,技术的知识只是一种部分的善而不是整体的善。同时,技术追求的是一种外在的善,因为技术的目的是制作活动以外的产品,例如医术的目的就是人身体的健康。
实践的善与此不同,它是一种内在的、整体的善,因为实践哲学主要寻求的是伦理学与政治学意义上的善,例如它要追问什么才是最好的生活方式、什么是最好的国家法规。这种善超越于技艺之善的具体领域而与个人或共同体的整体幸福联系起来,它的善体现在实践活动当中。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政治学是研究城邦中最高善的学问,所以它是最权威的科学,其他学科或技艺都是以政治学为目的的。伽达默尔指出:“不管怎样,实践知识和政治知识从根本上说与所有那些可学到的知识形式及其应用的结构是不一样的。实践知识实际上就是从自身出发为一切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能力指示其位置的知识。这就是苏格拉底追问善的问题的含义,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坚持了这种做法。如果谁相信,科学因其无可争辩的权能而可以代替实践理性和政治合理性,他就忽视了人类生活形式的引导力量,因为唯有人类的生活形式才能够有意义并理智地利用科学和一切人类的能力,并能对这种利用负责。”
正是因为现代科学或技术在本质上只能探究一种部分的、外在的善,所以它对自身在共同体之善中的位置缺乏思考,只有实践哲学才具有指示一切其他具体科学恰当位置的知识。尽管现代科学技术带来了巨大的物质成就,但它仍然无法取代实践哲学,相反,科学技术需要实践哲学的指引才能成为为人类谋福祉的技术,否则它就会蜕变为反人类的东西,从而成为一种恶。在这里,实践哲学就是人类生活形式的引导力量,它使得人类对科学技术的应用承担相应的责任。沃恩克也认为,伽达默尔是从“善”这一概念的指向来恢复实践哲学的传统的,因此科学技术知识本身就应受到“善”这个概念的指导,人类理性的自然倾向就是追求善。在伽达默尔看来,技术专家治国或科学王的理想都是政治合理性的一孔之见,它不可能引领人类走向真正的善。相反,实践哲学在人类的生活中具有一种整体上的引导作用,它使得人作为行动的主体而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并时刻调整着人类的一切行为包括科学技术朝着合乎人类的最高善而进发。因此,实践哲学在一个技术的时代中更应该占有重要的地位。
三、教化、修辞学与实践智慧
如果伽达默尔的教化解释学是一种实践哲学,那么它就要面对具体的历史时空当中的具体事件和具体的感性活动中的个人。因此,伽达默尔在解释学中对于修辞学的着重强调绝不是偶然的,它包含着教化的实践智慧特征。无疑,伽达默尔并不是从一般的语法学、逻辑学层面而是从实践智慧的角度来看待修辞学对人类教化的重要意义的。他认为修辞学首先表示:它是针对具体情况的,它必须把握“情况”的无限多的变化;它对事情的说明并不是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铁一般的推论”,而是类似于一种得体感。这样,修辞学就有着反对自然科学方法独断论的意义。伽达默尔明确地认为:“修辞学的普遍存在是不受限制的。正是通过修辞学,科学才成为生活的一种社会因素。”能够在普遍与特殊之间构成合适的桥梁或中介,就是教化、修辞学与实践智慧的杰出功能。
在古希腊,修辞学就是演讲术、雄辩术,它通过令人信服的“绝妙讲话”说出真理,但这并非是一个逻辑强制性的领域,那种属于机敏的非逻辑论证性同样适用于修辞学。丸山高司指出:“本来修辞学就是在古希腊的社会实践生活中发展起来的。修辞学的活动空间是市场、法庭、议会等地方。修辞学落脚在‘实践的立场’上。”修辞学是本能性地、即时性地说出它的证据的,它是一种类似于“感觉”的东西。
雄辩术或修辞学在古希腊智者派那里有着广泛的应用,并且成为当时哲学思考的重要方式,无疑,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对话就带有这种色彩。只是由于智者的雄辩往往带有诡辩和兜售智慧的特点,因而遭到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一致贬斥,但是伽达默尔认为,这并不妨碍修辞学有说出真理的功能,即我们可以通过修辞学说出真理。其实,无论是苏格拉底还是柏拉图,他们都意识到“真正的修辞学家是劝导的大师”,“修辞的功能实际上在于影响人的灵魂”。正因为如此,柏拉图才在《斐德罗篇》中对修辞学进行了辩证法的加工和提高。显然,伽达默尔也认识到:“修辞学不能和辩证法分离,作为令人信服的说服是不能和真实的知识相分离。同样,理解也必须从知的角度出发来考虑。”归根到底,修辞学与教化一样,也要求普遍性,即成为真理。
修辞学要求教导真正的生活智慧,反对空疏的思辨,我们可以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对“学院派”科学的批判中看到这点。然而修辞学的作用不仅为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所低估,也被近代的唯方法主义哲学所忽略。维柯在对笛卡尔的方法主义的批判中重新维护了修辞学的地位并为或然性事物的权利作辩护,间接认可了这种新的真理概念。“修辞学自古以来就是真理要求的唯一辩护者,它相对于科学的证明和确定性要求捍卫了似真性、明显性以及对共同理性的阐明。”在伽达默尔看来,解释艺术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都取自修辞学,教化解释学和修辞学具有深刻的相似性,修辞学所捍卫的真理,也正是教化知识的真理性所在,它阐明的是一种人人皆有的共同理性,因而一切社会实践如果没有修辞学的作用而单凭科学的逻辑证明是不可想象的。
综上所述,伽达默尔的教化解释学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实践哲学,它要求用一种“参与的”理想来代替近代自然科学方法论独断的“客观性”理想。教化与修辞学一样,也要求普遍性,即成为真理,但这种真理是一种实践智慧式的知识。伽达默尔的教化解释学无疑还有一种伦理、道德的积极考虑,它要求人们在团结、友爱中达成共识,从而最终增进人类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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