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品牌的树立无不通过两种渠道:一是产品不断创新,具有独特个性,质量上乘;二是企业在销售期及销售后的服务,坚持“顾客就是上帝”这一观念,为消费者着想。
(四)适当降低进口关税,放开对部分商品的进口管制
高关税是国外商品在国内外价差过大的主要原因之一,适当降低关税可以减少价差空间。全球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持续升值,致使国外一些商品以人民币的购买能力上升及中国关税过高为由提高在中国的销售价格。降低关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国外商品在国内的销售价格,缩小国内外的价格差;放开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管制是我国进口的可行方案,也是长远必然发展方向,通过降低进口关税,扩大消费品进口,从而增加等多国际知名品牌进入我国的机会,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有利于打破单一或少数品牌长期垄断我国消费品市场的局面。当然,降低进口关税、放开商品进口管制要谨慎,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根据行业特点,分批次、分阶段平稳有序进行,防止国外商品的大量进入抢占国内市场,给国内商品带来压力。同时,对于大量进口的外国商品,特别是高档侈奢商品,应尽快出台侈奢品消费税率,以保护国内市场。
(五)维护国内市场秩序,惩治外商的价格垄断行为
政府、市场这两只手要发挥各自的作用。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宏观调控和管理力度,在市场运行过程中,保证市场秩序平稳有序,竞争公平、公正,防止各种垄断行为。不管多么有名的企业,只要涉嫌垄断,政府应依法毫不留情地进行制裁。财大气粗的微软、英特尔以及谷歌等高科技企业就都受到过美国、欧盟反垄断的制裁和罚款。我国反垄断立法工作起步较晚,但自《反垄断法》2008年8月施行以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49起价格垄断案件开展了调查,对其中20起案件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这些案件涉及医药、造纸、液晶面板、水泥、保险、船舶代理等多个行业。中国政府对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6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垄断液晶面板价格,开出了首张罚单,经济制裁3.53亿元人民币,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因此,商务部、发改委等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出台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加强对价格垄断的监管,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特别是对外商的价格垄断行为,更应加大打击力度,维护国内企业的正当利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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