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统地考察了麻扎朝拜的历史、种类和活动,指出维吾尔族的麻扎朝拜活动与其它伊斯兰教国家的圣墓朝拜的异同,以及维吾尔族在朝拜对象和活动内容上的特点。麻扎朝拜受到当时流行于新疆的萨满教、英雄崇拜、祆教、佛教、景教等各种信仰的影响,并与伊斯兰教什叶派的圣徒观念掺杂糅合在一起,尤其是苏菲主义依禅派教徒对其教派领袖(即依禅)的狂热崇拜对麻扎朝拜更是影响深远。依禅派信徒们围绕着其所崇拜的依禅们的麻扎举行宗教活动,这一特点丰富了麻扎活动内容并且扩大了麻扎的影响。而伊斯兰教的苏菲派、中亚的和卓朝拜使麻扎朝拜更加深化并上升到顶峰。
作者热依拉·达吾提,1966年生,文学博士,新疆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麻扎朝拜主要指为获取麻扎庇护而举行的礼拜、诵经、祈祷、祭祀等仪式活动。朝拜者面向麻扎倾诉心中的哀怨痛苦,以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祈求,企盼能够实现自己的各种愿望。本文对这一现象作一研究,以就正于方家。
一、以往的研究概况
关于麻扎的定义,许多学术著作都把它与伊斯兰教圣贤们的陵墓联系在一起,并把它归为新疆和卓家族、苏菲派的依禅及殉教徒们的陵地。如:
[麻札]阿拉伯文Mazar的音译,意为"圣地"、"圣徒墓"。主要指伊斯兰教显贵的陵墓。一般由大门、围墙、庭院、墓室等建筑组成,有的还盖有拱北。供宗教活动用。有些地区还附设有清真寺和经文学校,拥有大量寺产土地。由谢赫、伊玛目等掌管。①
"麻扎是所谓圣徒、圣裔的墓地,与一般墓地不同,是依禅派教徒活动的中心。麻扎的外观和附属建筑都有所不同,一般由圆顶型的墓室、礼拜寺、罕尼卡②等组成。①
"麻扎",阿拉伯文"Mazar"的音译,又译"玛杂尔"、"麻乍尔"等,原意为"访问"、"探望",现转意为"圣灵之地"、"伟人之墓",原指伊斯兰教苏菲派长者的陵墓,现主要指伊斯兰教著名贤者的陵墓。②
伊斯兰教作为严格的一神教,认为除惟一的神--真主以外,别无神灵,反对任何形式的对任何人和物的崇拜。因而,在坟墓上建立纪念碑或其他附属物,还将其作为朝拜对象,并在那里举行宗教活动,这在伊斯兰教法是受到严厉指责和禁止的。在圣训里就有不少事例,例如:哈里发阿里对阿布·艾亚·阿萨迪说(Abuihaiyajal-Asadi):"我只能奉先知之命告之如下,即毁掉一切画像和偶像,一切高出地面一柞宽的坟墓。"加比尔(Jabir)说:"先知禁止在坟墓上使用灰浆盖起建筑物。"③
虽然先知禁止在墓地上建造建筑物和进行带有祈求目的的朝拜活动,但这种习俗在伊斯兰教国家还是较为普遍,以致被一些人看成是伊斯兰教宗教生活的一部分。大部分伊斯兰教国家都建有国王、王室成员、著名伊斯兰教学者的大型陵墓。这些墓地占地很广,有美丽的花园、庭院,墓体被置于大型拱形建筑物内,建筑材料选用大理石、瓷砖等贵重石材,内外墙上镌刻经文和花草图案,地上铺有地毯,非常壮观、华丽。一些伊斯兰教著名人士、殉教徒们的陵地成为人们朝觐的对象。朝觐者希望这些人把它们的祈祷转告给真主,并祈求得到人间的幸福。一些人还对这些陵墓赋予神性,认为它们可以治疗各种疾病:有的能够治疗风湿病,有的能治梅毒感染者,还有的专治被疯狗咬伤者等等。如:位于阿富汗比沙瓦尔峡谷(Peshawarvalley)的战士诗人库施哈里汗·哈达克(Khushhalkhankhatak)的陵墓就成为了一些没有生育妇女的朝拜之地。④
这种"圣徒"及"圣墓"观点的出现,一方面与伊斯兰教以前的佛教、基督教、犹太教中的"圣徒"观点有关;另一方面是由于伊斯兰教兴起后,民间把圣徒的角色授予伊斯兰教的传布者、主要神职人员、著名伊斯兰教学者及殉教徒们,并且认为这些"圣徒"比自己更接近真主,相信他们能够替凡人向真主求情。
但是,无论这些习俗多么普遍,在正统的伊斯兰教看来都是脱离正统的,是未经既无圣徒又无神职人员的伊斯兰教认可的。因为根据伊斯兰教教义规定,除了真主,谁都不能成为祈祷对象,人与真主之间没有中间人,穆斯林直接向真主忏悔,任何人都无权给予或不给予宽恕。⑤
《朝觐手册》也告诫去麦加的朝觐者,虽然他们可以去访问这些地方和向葬在那里的人致敬,"但不得请求先知满足任何需要或减免任何痛苦或治愈任何病人,或使任何一个穷人致富。所有这些都是多神教的行为,安拉是不会宽恕多神教者的。"
这就是说,穆罕默德及其所有在他之前的先知以及在他之后的信徒都是凡人,包括已经亡故的凡人。他们同真主没有联系,没有向真主求情的权力,也不高于别人,不创造奇迹。穆斯林不可向任何凡人祈祷。去麦加朝觐只是遵循安拉的旨意,并向"他"祈祷;朝觐者访问麦地那是向凡人表示敬意。①因而"Mazar"或"Mazarat"一词在阿拉伯语的原意为"参观之地"、"游览地"、"访问",并不具有"圣墓"、"朝拜地"之意。可见,麻扎朝拜在正统的伊斯兰教教义中是受到禁止的。但是,它作为一种客观现象迄今依然在大部分伊斯兰教国家里普遍存在,而且尤其体现在以陵墓为特征的朝拜活动中。这种明显违禁的现象在伊斯兰世界也许可以看作是一个例外。
二、维吾尔族麻扎的分类
新疆维吾尔族麻扎朝拜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但是,与其它伊斯兰教国家不同的是,在这一地区除了与伊斯兰教有关的麻扎以外,还包括一些非伊斯兰教贤者的陵墓,例如:著名学者、无名女士、具有民间专项技能者的麻扎。这些人的麻扎虽然建筑式样简陋,规模较小,也没有固定的朝拜日期,大的活动也很少举行,但数量较多,而且在人们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较大。
维吾尔族的麻扎,按照墓主的身份、性别及性质,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与伊斯兰教有关的麻扎
(1)为伊斯兰教在新疆的传播做出过重要贡献的可汗的麻扎。著名的有新疆第一个接受伊斯兰教的喀喇汗王朝可汗苏里坦·苏图克·博格拉汗(Sultansutuqbughraxan),新疆地区最早信奉伊斯兰教的蒙古可汗吐忽鲁克·铁木儿汗(Tughluqt?mürxan),喀喇汗王朝首领玉素甫·卡迪尔汗(Yüsüpqadirxan)等人的麻扎。
(2)伊斯兰教殉教者的麻扎。在喀什等地的穆斯林和与和田、吐鲁番等地的佛教徒进行了长达几十年的宗教战争,虽然喀喇汗王朝方面取得了胜利,但是在战争过程中成千上万的穆斯林牺牲,成为"舍依德"(殉教者)。过去的宗教战场变成了这些舍依德们的安息之地。后来人们为了纪念他们而建起了麻扎。殉教者的麻扎与其它类型的麻扎相比,其数量大,朝拜人数众多。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在圣战中殉难的喀喇汗王朝王室成员的麻扎。如位于喀什英吉沙县奥达木的喀喇汗王朝首领艾力·阿尔斯兰汗(Aliarslanxan)麻扎,位于阿克苏的库尔米什阿塔(Qirmishata)麻扎,位于吐鲁番的艾力帕塔霍加木(Alip?ttaxojam)麻扎等等。
(3)随伊斯兰教东传进入新疆并卒于当地的传教人员的麻扎。这类麻扎遍布新疆各地,绝大部分麻扎主人的生平没有可靠历史记载,只是在当地盛传有关他们的传教活动和传奇故事。虽然此类麻扎并不像上述历史人物麻扎那样家喻户晓,但在当地的名气也很大。这类麻扎在吐鲁番、哈密、阿克苏等地区较多。著名的有吐鲁番的穆尔吐克和卓木(Murtuqxoja)麻扎、库勒和卓艾合买提麻扎(Qulxoja?hmed),哈密的克依斯和卓(qeyisxoja)麻扎,库尔勒市的拉本阿塔(Rabbinata)麻扎等。
(4)伊斯兰教苏菲派首领及和卓家族显贵们的麻扎。和卓在新疆夺取了宗教统治权并参与了政治活动,一度成为人们狂热崇拜的对象。人们不但崇拜活着的和卓,而且崇拜他们逝世后的麻扎。著名的有喀什的阿帕克和卓麻扎(AppaqXoja)、莎车的穆罕默德·谢热甫和卓(Mux?mm?dsherif)麻扎、库车的毛拉额尔西丁和卓(Molla?rshidin)麻扎、莎车的阿勒屯(Altun)麻扎等。
(5)伊斯兰教先贤及什叶派著名伊玛目的麻扎。这类麻扎的墓主为伊斯兰教史上出现的先贤们或他们的后裔以及伊斯兰教什叶派中颇有声望的伊玛目。他们都以殉教者的身份出现。在当地的传说中,他们的活动往往与当时的某些历史事件联系在一起。其实这些人在历史上根本没有来过新疆,其麻扎及有关传说纯属虚构。著名的有和田出现的12伊玛目的假麻扎、玉吉玛(üjm?)麻扎,位于莎车的乞里坦(chilt?n)麻扎等。
(二)与伊斯兰教无关的麻扎
这类麻扎大多是有贡献的人物(即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创造者),还有一部分最初产生时与伊斯兰教无关,但是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以传说为媒介与伊斯兰教联系在一起。
(1)著名学者的麻扎。维吾尔族接受伊斯兰教以后出现了一批维吾尔著名学者、诗人的麻扎。主要的有11世纪著名维吾尔学者,《突厥语大词典》的作者麻赫穆德·喀什噶里(m?xmudqashighari)麻扎、《福乐智慧》的作者玉素莆·哈斯·哈吉甫(yüsüfxashajib)麻扎,和田的阿拉米·阿拉韦丁·穆罕默德·胡特尼(alamialawidinmux?mm?dxot?ni)麻扎等。
(2)著名英雄人物的麻扎。著名的有位于和田洛浦县的斯雅乌秀(siyawush)麻扎。斯雅乌秀为前伊斯兰教时代就已在中亚地区盛传的英雄人物,是伊朗王卡依赫斯茹之子。
(3)具有民间专项技艺者的麻扎。这类麻扎的主人大部分具有某项技能,有专管生育者,有治疗病痛者,有专司某种行业者等等。他们大多数人没有确切的姓名,主要由麻扎主人的职业技能、体质特征以及与主人有关的其它现象决定其名字。如吐鲁番、喀什等地的瘊子和卓木(S?g?lxojam)麻扎,库车的制作车轴能手奥克其阿塔(Oqchiata)麻扎、水痘母亲(chechekana)麻扎,吐鲁番专司畜牧的牧羊人大伯(qoychiata)麻扎,喀什地区疏附县的英雄王子(Alptekin)麻扎,吐鲁番的克斯拉其和卓木(qislashxojam)麻扎、牙痛和卓木(chishaghrighixojam)麻扎、皮匠(k?nchi)麻扎,托克逊的红乳房(qizil?mc?k)麻扎、黑头发(qarachach)麻扎、剑大伯(qilichatam)麻扎等。其实他们是伊斯兰教以前就已存在的多神崇拜的延续。
(4)女性专属的麻扎。在南疆及东疆地区有不少以妇女名字命名的或与妇女有关的麻扎,这里成为妇女们求子、诉苦、祈求圣灵保佑、许愿的主要场所。这类麻扎的主人一部分为历史人物,如喀喇汗王朝将领艾力·阿尔斯兰汗的母亲努尔阿拉努尔汗(Nuralanurxan),其女儿布维玛利亚木(Büwim?ry?m),著名学者马赫穆德·喀什噶里的母亲布维热比亚(Büwirabiye),阿克苏乌什县的七姑娘(Yetteqiz)麻扎等;另有一部分没有确切的姓名,大部分纯属传说人物。例如莎车县的苏提帕西木(Sütpashim)麻扎,库车县东西赫拉村的其切克·阿娜(chichekAna,维语意为"水痘母亲")麻扎,位于吐鲁番的七姑娘(Yetteqiz)麻扎,合尼木加依(xenimjay,维语意为"妇人之地")麻扎,阿娜加尼(Anajan)麻扎等等。
(5)由佛教圣地转化的麻扎。著名的有吐鲁番的吐峪沟(Tuyuq)麻扎,和田的库克玛热木(K?hmarim)麻扎、鸽子(k?pt?r)麻扎等。
(6)以动植物或其他自然物命名的麻扎。这类麻扎的主人,虽然在有关他们麻扎的传说中有确切姓名,但是他们的麻扎是以动植物或其他自然物的名字来称呼的。其中在一部分传说里讲述了麻扎主人受恩于这些动植物的故事。如和田洛浦县的玉吉玛(üjma,维语意为"桑子")麻扎,鄯善的阿克特热克(Aqterek,维语意为"白杨树")麻扎,苏盖提(s?g?t,维语意为"柳树")麻扎,喀什英吉沙县的帕合兰(Xojapaxlanxan,维语意为"小绵羊")麻扎,和田皮山县的哈子(az,维语意为"鸭子")麻扎,和田策勒县的拉钦(Lachin,维语意为"鹰")麻扎,吐鲁番艾丁湖乡的土子(Tuz,维语意为"盐")和卓麻扎等。这类麻扎的产生其实与伊斯兰教以前就已存在的当地人的某种信仰有关,后来主要靠伊斯兰教的传说而得到延续。
综上所述,许多学术著作中将维吾尔族麻扎定义为伊斯兰教著名贤者的陵墓并不全面。因为,在现实中除了有定义中所涵盖的,如在维吾尔历史上影响较大的和卓家族成员、苏菲派长老、在传教中有突出贡献的喀喇汗王朝王室成员的陵墓外,尚存有大量定义中未能涉及的非伊斯兰教显贵们的麻扎。其中尤为引人注意的是存在着大量虚构人物的麻扎。他们的存在,是由于人们在传说中将其依附于伊斯兰教。这些麻扎中虽然大部分建筑形式简单、活动规模小,但在人们生活里所起的作用较大。当人们遇到精神挫折或身体上的疾病时,就去求助于它。这是维吾尔族麻扎朝拜中引人关注的问题。维吾尔族的祖先崇拜及伊斯兰教以前的各宗教中存在的"圣徒"观念等起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后来产生的伊斯兰教的主要教派什叶派及伊斯兰教神秘主义苏菲派把这种麻扎朝拜活动推上了顶峰。
三、维吾尔族麻扎朝拜与伊斯兰教苏菲派
在维吾尔地区的大、中型麻扎周围常可以看到不少伊斯兰教的苦行者(dervish)。他们常蓬头跣足,而且大部分人完全抛弃家庭,以麻扎为家,长年累月地参禅悟道,还不时的环拜(拜访)各地著名的麻扎。这些苏菲派的苦行者在民间被称为"游历麻扎的德尔维希"。他们中有的人在麻扎旁建起一个极为简单的木棚或挖一个地穴,在里面长时间地静默悟道。有的人在黄昏时出现在麻扎的一个僻静处,双膝跪地、彻夜祈祷、赞念"孜克尔"。①1414年(明朝永乐十二年)至中亚哈烈(赫拉特)的陈诚在其《西域番国志》中有对德尔维希的描述:"有等弃家业,去生理,蓬头跣足,衣敝衣,披羊皮,手持拐杖,身挂骨节,多为异状。不避寒暑,行乞于途。遇人则口语喃喃,似可怜悯,苦甚难立身,或聚处人家坟墓,或居岩穴,名为修行,名曰迭里迷失(即德尔维希)"。
除了独居漂泊的德尔维希们的苦行活动外,他们还在麻扎不时地举行依禅(isan)派信徒的祈祷仪式。麻扎在依禅派信徒心目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他们认为清真寺只是举行礼拜、完成宗教义务的场所,而麻扎则是自己灵魂的拯救者和禳灾避祸、生活幸福的保护者。因此,他们不顾酷暑严寒,道途艰险,纷纷前往麻扎朝拜,甚至不惜家财,为麻扎贡献祭品,以求得麻扎佑助。在大中型麻扎旁边一般建有"罕尼卡",它是依禅派进行布道弘教和举行仪式的中心场所。罕尼卡通常很简陋,只是一座极平常的土平房。但它们在信徒的心目中却是神秘的圣所。信徒们(通常称为"苏菲")在一周的固定日子或在较大型麻扎活动期间,尤其是在傍晚聚集在罕尼卡或麻扎周围的空地上,形成环状,在哈里法的领唱下念唱"孜克尔"(赞词),然后狂跳、旋转、狂呼、嚎哭,严重者甚至达到神志不清的地步。特别是依禅派中的"达瓦尼耶"、"噶地林耶"往往把麻扎所在地看作举行祈祷仪式的中心。如"达瓦尼耶"的礼拜形式是,每周主麻日(星期五)的夜晚集聚圣贤麻扎礼拜至黎明,向去世的圣贤、导师叙述心愿、祈求佑助。②
"苏菲"一词源于阿拉伯语的"苏夫",意为羊毛。伊斯兰教的禁欲主义者穿粗织的羊毛衫,以示俭朴,从而得名苏菲派(也称"塔骚窝夫")。7世纪末8世纪初在伊拉克出现了以苦修为宗教实践的神秘主义派别苏菲派。此后它传播于伊朗、中亚、北非、印度等地。
最初的苏菲主义是一种宗教实践而非思辨体系,它是在伊斯兰教自身的土壤之中产生的,但深受西方基督教、祆教的影响。苏菲们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精神和肉体的修炼,以及各种各样的苦行来达到"人神合一"。他们力求通过爱和沉思冥想,即通过消除个人意识来服从真主,使自己融合于真主,从而达到无我的境地。③这种渴望认识至上的神灵并与之合一的思想,首先在印度出现,阿拉伯人直接从来自印度的云游僧人那里接触佛教思想并且吸收了佛教托钵僧的修行方式。
伊斯兰教"苏菲主义"思想也深受基督教的影响。基督教的苦行一直在阿拉伯半岛广为流传。"穆斯林搭骚维夫们,不仅接受了基督教托钵僧的‘苏菲‘外衣--粗陋的羊毛外套,而且在行为上处处加以模仿,以致于一些人走向极端。这些人,他们不仅弃绝尘世生活享受,甚至拒绝婚姻,尽管这样做违背了伊斯兰教的有关规定。"④
早在伊斯兰教及苏菲主义传入之前,维吾尔人中就有禁欲的实践活动。苏菲派的"苦行"思想和修行方法对深受佛教和景教影响的维吾尔人并不陌生。因而随着伊斯兰教的出现,苏菲派思想较快地被当地人接受并且得到传播。在新疆广大农村,苏菲派巧妙地将自己的思想与当地的其它信仰结合起来,形成了带有强烈地方色彩的苏菲派。
早期苏菲们的活动是无组织的,它几乎完全是个人的实践活动。一些苦修者单独或成小股到处漫游,宣传其主张和生活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苏菲有了威望和追随者。中亚及新疆的依禅派就是苏菲派发展到这个阶段以后逐渐形成的一些派别。
依禅是苏菲派教团对其首领和导师的称呼。新疆的依禅派来自中亚,传入新疆后有所发展,是伊斯兰教早期神秘主义和苏菲主义神学的演化。依禅派在新疆形成了派别势力并有组织地广泛传播,主要在17世纪初,到17世纪末期,新疆的依禅派已是举足轻重的一支宗教社会派别势力了。①什叶派所提倡的圣徒崇拜和圣墓朝拜,被依禅派吸收和利用,并且对依禅派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依禅派的各派别都具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特征,即派别创始人或某个核心人物本身,即是各自派别所崇敬的对象,被信徒视为神的化身,具有神的权力,而他们的陵墓也被信徒们视为圣墓顶礼膜拜。依禅们为了抬高自己派别的地位,强调已故依禅的麻扎的神秘性,使他们成了真主与人之间的中保或辩护者。就这样,依禅派在圣徒崇拜的普及上起了很大作用。
在新疆麻扎朝拜最为普遍的地区,就是过去依禅派活动最频繁的地方。如现在麻扎朝拜较为普遍的和田、喀什、阿克苏及吐鲁番地区,在过去就是依禅派的主要活动区域,其中不少地方依禅派活动迄今仍然在继续。以喀什地区的莎车县为例,全县总人口40余万,而参与依禅派宗教活动的人数,据说约占全县总人口数的百分之九十左右②,莎车县较著名的麻扎就有20多所。
认准400期刊网 可信 保障 安全 快速 客户见证 退款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