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精义,将其融为一体,以示与五教相区别。同时,“对原有各教引予同化,以臻大同”,并“以纳全世界民族于一教之下为主旨”。
对于此次备案,内务部同样予以批准,值得注意的是,民国十四年(1925)的统治机构是段祺瑞执政府,而内务总长是龚心湛。段祺瑞本人就是悟善社的一员,内务总长龚心湛与段祺瑞既是同乡又是多年同事,更是皖系军阀的头面人物,所以此次备案自然不会有任何阻力。此外,除内务总长龚心湛外,段政府的财政总长李思浩、海军总长林建章均是悟善社的成员,从时间上看,他们的加入最晚也是在段祺瑞执政府期间,所以,救世新教会的各项活动在这段时间的进展是比较顺利的,社会宣传与影响力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救世新教总会成立后,各地原有悟善分社,均改组为救世新教分会,据1926年救世新教所编《救世新教会员录》统计,救世新教分支会共有15处,分布于天津、河北、山东、广西、甘肃、四川、云南、贵州、湖南及哈尔滨包括国外的捷克分会、日本山口分会,至1940年已增至23处。此前于1921年3月曾由陆宗舆夫人在寓所创立女分社——坤社,以推行家庭道德为目标。至1926年,总会女分会会员已有175人,而救世新教总会此时会员已达2296人,包括来自日本、俄罗斯、捷克等国的21位外国会员。
总会成立后,会内各项章程均已制定相当完备,总会“内分四院,一日教院,二日修院,三日慈院,四日事院。另设教法会、经济会、学会等,以符受命自天、成事在人之本旨。”另对德规、修持、职级、设置等均有详细规定,并制定了相当严格的入教规则。同时总纲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教统为最高职级,总握全教教务之权”,这再一次于制度层面强化了教统的权威。教统之外设副教统一人,下设六个等级。
由此可见,救世新教内部仍实行家长式的管理方式,以教统综理全教事务,集教权于其一人,这为以后教中争权夺利的斗争埋下伏笔。表面看来,救世新教总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已相当完备,但实际运作起来并非如此。据北平特别市政府社会局民国十九年(1930)对救世新教总会的调查称,自北伐告成后,救世新教总会已取消扶鸾,专办慈善,提倡道德。至于简章内所称教长等职,虽有其名称,但现实尚无。即便如此,救世新教总会的成立仍可看做是悟善社的重生。事实证明,悟善社于1928年即被南京国民政府函令查禁,虽然没有了悟善社的名称,但它的实体——救世新教总会仍可以继续活动,甚至一度与政府合作,从而背离了当初“不涉党派、不谈政治”的初衷。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救世新教
北洋军阀统治的结束,给原来依靠北洋政府要人、风光一时的各宗教团体以不小的冲击。新的政府的成立及整个社会风气的转变,让这些宗教团体顿时面临种种困境甚至是危险。1928年10月,上海市民陈慕韩向上海特别市党部举报,详述悟善社及道院等迷信组织的危害,“查尚有道院及悟善社两大迷信机关,设坛开乩,妖言惑众,提倡迷信不遗余力。历年以来,民从受其欺骗,此不知凡几……其中分子非军阀政客及土豪劣绅,广收党羽以扩实力,而一般口民,复趋之若鹜。更有荒谬者,悟善社之发行《灵学要志》第三卷第二期第十一页内,假借乩语妄解三民主义,淆惑听闻,使真理不明。值此北方民众对于三民主义者,多由未尽了解时,若再有一篇荒谬文字,公然宣白,实为民识之障碍。”此封举报信,言辞非常激烈,足见其对悟善社及道院这样的迷信机关痛恨之深,因此这个自称陈慕韩的人希望上海特别市党部“呈请中央通令全省,迅将道院、悟善社一律查禁,并没收其财产以作赈灾及教育之费”。上海特别市党部很快就将此情况反映给中央政府,在各项文化建设蓬勃进展之际,中央作出批示,以“宣传迷信,闭塞民智”为由,令行内政部函令各地查禁。面对这次查禁,江朝宗采取换汤不换药的方法,即改换名称。于是,江朝宗于11月26日向政府提出了请求,即取消悟善社,改设北平公益慈济会,继续办理慈善事业。鉴于“北平悟善社历办慈善事业,于社会不无裨益,从前虽附设乩坛,不过研究灵学,早经取消,专办善业”,南京国民政府准许改设北平公益慈济会,并敕令北平特别市政府查核办理此事。
北平特别市政府查看了江朝宗的呈文后,认为所呈“各节显系改立名目,希图规避处分,未便准予立案”,并要求公安局会同社会局“详细查核,克日并案”。于是,公安、社会两局即派员对悟善社及道院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与江朝宗所呈基本符合,“悟善社道院名称实已撤销,查勘各屋内亦无设坛扶乩情事”。同时考虑到“该院社成立有年,党徒众多,若不先为密筹善法,或恐操之过急,反致引起其他反感”,因此,北平特别市政府批准了江朝宗的请求,并令社会局会同公安局接收悟善社财产,移作贫民救济会办理慈善事业之用。悟善社改组为北平公益慈济会后,公推王士珍为会长,熊希龄为董事长,聘请公安社会两局长,又公推许世英、朱庆澜、岳乾斋、沈吉甫、李祖恩及江朝宗、蒋尊焯、刘庆镗、袁永廉为董事,“以期官商合力”,继续开展慈善事业。这是江朝宗再次与政府建立联系、在新环境下继续争取合法性的又一举措。
悟善社的名称虽然取消了,但是,它的实体——救世新教会仍在继续活动。一纸禁令只是取消了“悟善社”这个名称的合法性,所谓“北平公益慈济会”也只是换了一块招牌而已,同人私下里仍以“悟善社”相称。
1930年,北平特别市社会局重新登记慈善团体,为继续保持救世新教的合法性,江朝宗于1930年5月29日及时向北平社会局呈请,仍以慈善团体登记在案。救世新教会(包括以前的怊善社)向来在慈善团体与宗教团体游移不定,因其最初成立时以慈善团体的面貌出现,以后虽改组宗教团体,但由于其一直以其所办的慈善事业作为其合法存在的依据,所以“慈善团体”一直是其面对困境与危机的“护身衣”。所以,虽然此次法律明确规定“慈善团体不得利用其事业为宗教上之宣传”,但救世新教会仍然可以换上“慈善团体”的“外衣”进行“宗教宣传”。
吴佩孚北伐溃败后,与1932年辗转抵达北平,适时地被江朝宗拉拢加入了救世新教会,并以其声望与资历担任会长一职。吴佩孚担任救世新教会会长后,教中所有重大活动均由其主持,并领法号智玄,与江朝宗合力推行教务。此后,吴佩孚便成了与政府“打交道”的主要人物,江朝宗、袁永廉、蒋尊炜的“任务”发生转变,自此以后,所有呈文的署名均为吴佩孚、江朝宗、钟世铭,即使在内部改组成立理事会后,吴佩孚仍是第一常务理事。应该注意一点,不管吴佩孚职务有多高,那都只是一种可利用的符号资源,会中实权一直掌握在江朝宗手中。尽管如此,吴佩孚仍然身体力行,扶乩打坐,乐此不疲。此外,吴佩孚与江朝宗等还编写了多部经书,作为救世新教会对外宣传的小册子,比如《循分新书》、《正一道诠》、《明德讲义》。然而,吴佩孚与江朝宗的合作自北平沦陷后,因对日态度不同而决裂。
20世纪30年代初,南京国民政府发起了民俗改善运动及新生活运动,以“推动民众修养、个人德行、转移社会风习以期复兴民族、建设新中国”。同时对民众团体重新整顿。为适应新的时代及体制,救世新教会重新修订简章,再次进行改组,并于193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一次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