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幸福专题理论研究
(一)幸福感、幸福观、幸福指数
1幸福感。幸福感是个体的主观感受和心理体验,因而是心理学研究的重要范畴。苗元江认为,幸福感是“主体与现实生活情境的协调及自我达到完满统一的自我认同及自我欣赏的感觉,并由此而产生的积极性情感占优势的心理状态”[16]。邓先奇认为,幸福感不仅仅指个体生活追求、潜能展现、价值实现而获得的满足感,还指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关系融洽而获得的认同感、和谐感等[1]62。因此,他把幸福感的外延拓展为主观幸福感、心理幸福感和社会幸福感。谷安霞认为,幸福感受各种外因和内因的影响,其中,外因包括经济状况、文化差异和社会关系,而内因主要包括人格特质、健康状况、教育与认知等[17]15-19。康君则提出了衡量国民幸福感的8项指标,即富裕感、愉悦感、期望感、安定感、归属感、向心感、自由感、情谊感[18]。Dierner将西方幸福感的研究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描述比较阶段,侧重于从人口统计学维度对不同群体的幸福感进行比较和描述;二是理论建构阶段,重在研究幸福感形成的心理机制,并根据认知理论、目标理论、适应理论、人格理论等建构相应的理论模型;三是测量发展,主要侧重于完善和发展幸福感测量技术,建构幸福感测量指标[1]9。谷安霞也将国内学者对幸福感的研究概括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属于引述阶段,重在介绍国外研究理论;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本世纪初期)属于应用阶段,开始结合中国实际,运用国外理论和研究工具进行实证研究;第三阶段(21世纪初至今)则属于飞速发展阶段,不仅开始出现多元化发展,而且注重本土化和跨文化的研究与建构[17]10-11。由于幸福感具有主观差异性,因而体现出了不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研究的多元化发展。
2幸福观。幸福观属于哲学范畴,因而是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李琳认为,幸福观是人们关于幸福目标、幸福手段、幸福标准、幸福期望等问题所持观念的总和[19]。王美华认为,幸福观是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延伸与发展;幸福观深受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和制约,个体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同,幸福观也就各不相同[20]2。姜丽华把中外幸福观概括为快乐主义幸福观、完善论幸福观和合理幸福观,并认为只有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才是科学合理的幸福观[15]8-23。王美华则分别对古代西方幸福观、近代西方幸福观、现代西方幸福观、后现代西方幸福观,中国儒家幸福观、道家幸福观以及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毛泽东时代的幸福观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的幸福观进行了分析和总结[20]2-8。陈永在比较分析中西方幸福观差异的基础上指出,西方幸福观总体以崇利、逐利为代表,在价值取向上,中国讲仁义,西方看重的是实利;中国幸福观始终是儒家的道义论幸福观占主导地位,且个体幸福始终寓于国家民族的整体幸福之中,而西方则从只关心个人幸福过渡到注重兼顾大多数人的幸福[21]。
3幸福指数。最早提出幸福指数概念的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他将人们的幸福用一个方程式来衡量,即“幸福=效用/欲望”,假定欲望是既定的,消费的物品越多,所得的效用越大,人们就越幸福[1]11。在我国,钟永豪、林洪、任晓阳等人最早提出了国民幸福指数(NHI)的概念,认为国民幸福指数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他们据此设计了衡量国民幸福指数的指标体系,包括物质生活指标体系和精神指标体系两大部分。其中,物质生活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恩格尔系数、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主要耐用消费品年占有量、人均年末住房面积、个人及家庭的社会保障状况、人均主要农畜产品消耗量、每万人的卫生健康状况等,而精神指标体系则主要包括个人的身心健康状况、教育就业状况、人际关系状况、婚姻家庭状况、精神享受状况以及个人对环境的满意程度、权利保护与实现状况[22]等。周四军等人则根据已有的国民幸福指数研究成果,从经济发展水平、人口与就业结构、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四个方面,选取了25个指标,重新构建了国民幸福指数的指标评价体系[23]。
(二)国民幸福、民生幸福、幸福悖论
1国民幸福。陈艳丽把国民幸福界定为国民幸福感,即国民实现自身人生理想和预定目标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主观感受和心理体验[24]。李彩霞则认为,国民幸福是由主观与客观元素糅合而成的“重大需要、欲望、目的等正面因素得到实现,负面因素得以避免的心理体验; 也是生存发展达到某种圆满,物质追求获得某些满足的客观体验”[25]。而对国民幸福的量化与实践研究则是国内外研究者所关注的重点,研究领域主要涉及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其中,宏观层面的研究以“不丹模式”为代表。“不丹模式”是指强调物质财富和精神产品的均衡发展,认为资源环境的保护和传统文化的促进优先于经济发展,主张用国民幸福总值(GNH) 代替国内生产总值(GDP)来衡量发展标准的独特模式[26]。不丹政府将国民幸福总值具体化为持续公平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文化传承和政府善治四大支柱。我国科学院院士程国栋等人则根据中国实际提出了政治自由、经济机会、社会机会、安全保障、文化价值观、环境保护六大要素构成的国民幸福核算指标体系[27]。中观层面的研究主要以中介机构、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为代表。例如:2005年,美国《福布斯》杂志用“税负痛苦指数”来衡量公司员工的幸福指数;2006 年,北京市统计局首次将国民幸福指数纳入和谐社会评价体系;2011 年,广东省则着力从主观与客观两套指标体系来建设“幸福广东”[28]。另外,刘扬、邹伟、王小梅等人在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最新的理论成果——国民时间核算(NTA )方法,用U型指数来测量北京市民的幸福水平[29]。微观层面的研究主要是针对个体、单位、行业以及特定群体的幸福感测量。譬如,心理学家丹尼尔·卡尼曼和经济学家艾伦·克鲁格用个体的幸福体验来衡量国民的幸福指数,提出生活质量是衡量幸福指数的核心。我国的邢占军,张静平、叶曼、朱诗林和姚晓宁、黄红云、张玉、熊赵等人则分别研究了城镇居民、贫困地区老年人和公务员群体的幸福感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