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5月于日本东京的中日韩三国第四次领导人会议中,明确表示三国将加快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进程,建立中日韩自由区贸易是充分发挥三国比较优势,挖掘贸易增长潜力的重要途径和必要手段,也是中日韩三国产业界的共同愿望。目前,三国间的贸易依赖关系日益密切。中国是韩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是日本的第二大贸易伙伴,然而,由于没有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不仅不利于三国贸易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也难以发挥三国的比较优势,严重影响了三国全面合作的深入推进。
一、设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若干方案
中日韩FTA的建立,不仅对中、日、韩三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且还会带动整个东北亚区域合作与东亚经济圈的形成。因为中、日、韩三国是在东亚地区最具代表性的国家,所以由三国组成的经济合作体肯定会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中日韩经济合作体从三国起步并不意味着这是排他性,相反这种合作应该是开放的,绝不是三国集团,只是先走一步,建立核心,逐步扩散到周遍国家,最终走向东亚经济圈的形成。
目前我国理论界提出的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扩展型的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
这种设想主张不能单独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或涵盖东北亚六国的自由贸易区,而是应该利用“10+1”或“10+3”机制分别发展,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实现东南亚与东北亚的联合,最终形成包括东北亚和东南亚国家的东亚自由贸易区。这种构想虽然可以最终实现见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目标,而且还可以实现整个东亚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但问题是即使能够先后建立3个“10+1”自由贸易区,最终也不能保证现中、日、韩三国间的自由贸易。直接建立“10+3”自由贸易区必将面临更大的困难,因为随着地域围的扩大和成员的增多,谈判的难度也必将进一提高。
(二)“东亚地中海”自由贸易区型的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
日本西南学院大学小川雄平教授把日本海、黄海、东海统称为“东亚地中海”,并且认为在“东亚地中海”地区可以建立起一个自由贸易区。这种构想认为中、日、韩三国可以在相互邻近的部分地区建立一个范围较小的自由贸易区,然后再扩展为包括三国全部领土的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局部自由贸易区的设想似乎也比较容易实现,但具体分析其效果之后,我们会发现这种主张也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如果日本方面仅仅把其相对落后的日本海沿岸地区独立出来,与韩国及中国东南沿海建立自由贸易区,将很难使该自由贸易区取得明显的贸易创造效果。
其次,把一个国家的部分地区划分出来与其他国家的部分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并且这些地区还是范围较为广阔的分散地区,将对各国的海关、商检制度造成严重的冲击,甚至会发生割裂各国内部统一市场的问题。
最后,如果把中国较为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单独划分出来实行比中西部更加开放的经济政策,将使中国的地区差距进一步扩大,从而会直接危害中国所确定的区域间协调发展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从具体项目合作入手逐步扩展型的自由贸易区
由于东北亚地区许多复杂矛盾一时难以解决,所以有的学者提出应该通过具体项目合作的逐步扩展来实现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例如,有的学者提出,可以在东北亚地区搞一个铁路建设项目,使东北亚地区的铁路纵横贯通,实现国家之间的铁路运输如同一个国家内部一样畅通,可以大大地促进东北亚区域经济的一体化进程。有的学者则认为可以通过建立东北亚石油能源一体化组织,来实现该地区的经济一体化。我们认为,在条件成熟的行业提前实行自由化的设想似乎比较可行,但实际上却违背了WTO关于自由贸易区必须坚持全面开放的原则规定,因而并不具有事实上的可行性。
比较上述三种构想,笔者比较倾向于第一种,不过要对这一构想进行完善。通过对建立中日韩FTA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的分析,不难发现,要真正将中日韩FTA建立起来也绝非一朝一夕的事,直接建立必然会遇到种种的困难和障碍,因此,最好是借助东盟这个舞台来展开。东盟提出“东亚经济论坛”倡议后,经过持续努力,促成了首届东盟与中日韩非正式首脑会议,于1997年12月在马来西亚召开,正式启动了“10+3”东亚合作机制。此后每年年底召开“10+3”非正式的首脑会议,并有经济部、央行、旅游部、外交部等部长级会议,以及各种层次的官员级工作会议。这些机制都以东盟作为活动的平台。新加坡总理吴作栋1999年代表东盟正式向中国、日本及韩国提出成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议。文莱会议期间,中日韩领导人在会晤时达成了建立经济和贸易部长会晤机制,启动经济领域的合作研究。2002年5月底在山东威海召开的“2002东北亚经济论坛”就中日韩自由贸易区问题达成共识。这样,中日韩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在东盟的合作框架下,通过三个“10+1”的具体渠道而形成,从而促进了中日韩三国的紧密合作。以“10+3”框架为基础,在东亚国家之间建立全面的经济伙伴关系,对于东亚各国来说都显得越来越重要。
二、建立中日韩FTA的路径选择
(一)建立中日韩FTA必须在“10+3”框架内进行
首先,“10+3”合作已基本建立了以领导人会议为核心以部长级会议为重要组成、官方和非官方合作齐头并进的合作机制。一年一度的领导人会议是“10+3”合作的最高决策和权力机构会议确定合作的方向、重点和重大项目。除官方合作机制外,“10+3”合作还构建了非官方的合作机制(通称为“第二轨道会议”),如东亚展望小组、主要产业一商业论坛等。在“10+3”这个大框架内,中日韩三国有广阔的活动舞台,可利用“10+3”合作机制,促进中日韩的经贸合作,最终建立自由贸易区。
其次,中日韩是“10+3”的重要组成部分,“10+3”合作包含着中日韩的合作,“10+3”合作的顺利推进,可带动中日韩合作的进行。将来,中日韩必须以“10+3”为平台,为积极建立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开始合作的制度性安排,以期能够建立自由贸易区。
(二)建立中日韩FTA还必须在WTO框架内进行
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过程,就是三国间贸易走向自由化的过程。WTO的目标就是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与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目标完全一致。WTO为世界贸易制定了一系列协议、协定等法律文件,确定了国际贸易的通行规则。中日韩三国的贸易只有在WTO框架内,按国际通行规则进行,才能取得可观的成效。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