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理顺县镇关系问题
总的看,经济发达镇综合经济实力都比较强,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县镇层级之间在诸多方面仍存在关系不顺的问题,一定程度影响和制约了经济发达镇的快速发展。就全省县域经济总体发展而言,县域经济强、镇域经济弱,县镇经济发展不够协调、不够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发达地区区域发展的实践证明,只有把镇域经济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各地要在理顺县镇层级关系上下功夫,不断增强试点镇自主发展的能力和活力。一是要理顺县镇财力分配关系。试点镇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道路、水电、绿化以及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虽然各个试点镇经济总量较大,但上缴多、留成少,可用财力还很有限,不能满足城镇建设和公共服务的需要。在前期试点中,各地出台了相关措施加大对试点镇的财力支持,试点镇综合财力有所增强,但也有个别地方试点方案确定的财政政策没有完全落实。省编委《意见》明确,试点镇在享受“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示范镇统一的财政扶持政策基础上,3年内省财政每年再为各试点镇安排1000万元,用于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各市也要参照省里的做法支持试点镇发展。有试点任务的县(市、区)要在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县镇财力分配关系上下功夫,研究制定具体的财政扶持政策。比如要完善财政收入超收奖励制度,以上一年度财政收入为基数,超收部分全额或大部分留镇使用;镇域内各项规费和土地出让金等全部留成;整合各类涉农项目和资金向试点镇倾斜等等,总之在这方面要有具体措施,实行重点倾斜,调动和激励试点镇发展积极性,使试点镇事权与财权相匹配,有钱干事,加快发展。二是要理顺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与试点镇的关系。目前一些县级部门,如公安、司法、税务、国土、交通、环保、畜牧等在乡镇设有派驻机构,这些派驻机构与乡镇的关系还不够顺畅,“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普遍存在。省编委《意见》中提出:健全完善试点镇与县直派驻机构的协作配合机制,强化试点镇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前期试点中,各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办法,比如对部门派驻机构的考核要以试点镇为主,派驻机构干部任免试点镇党委要有建议权等,但总体说来还不够配套,落实得也不够。下一步试点中,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在管理、考核、奖励、任免等方面研究制定一套完整的协作配合机制,强化试点镇党委政府对派驻机构统一指挥领导,管得住、用得好,真正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三是要完善对试点镇的管理方式。乡镇在行政体制架构中处于最基础的层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很多工作都压给乡镇去落实,乡镇的同志天天围着上级的指挥棒转,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考核、评比应接不暇,没有精力研究自主特色发展的问题。各地在试点中要进一步合理界定县镇权责边界,明确权责义务关系,切实改进县对镇的领导方式,严格清理“一票否决”事项,取消各种评比达标活动。改进考核评价方式,推行差异化考核,不断增强试点镇发展自主权,为推动试点镇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关于创新体制机制问题
以创新的理念、创新的办法解决试点镇体制机制问题,是抓好试点的关键。各地在试点中要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适应试点镇功能定位和现实特点,探索建立与其管理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切实推进职能转变。当前,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需求也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试点镇政府职能必须有根本性的转变。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把市场能办的交给市场、社会组织可办的交给社会组织、属于村民自治的交给村民作主。凡是涉及农民利益的事,政府要进行引导和支持,但干什么、何时干、怎么干,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更不能越俎代庖、大包大揽。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围绕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政权建设等重点工作,集中力量把该管的事情认真管好。要更加突出政府在加快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中的引导作用,更加注重城镇管理、生态保护、市场监管、改善民生,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更加注重教育、卫生、文化、农业科技、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调整优化组织架构。试点镇政府处于基层一线,直接面对农民群众,工作很具体,抓落实的任务很重。机构编制是为中心工作服务的,也是生产力,如何发挥机构编制的最大效益,搭建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需要深入研究。根据目前试点镇的实际情况,机构设置既不能照搬县(市、区)级机构模式,完全搞上下对应,也不能等同于一般传统农业乡镇,要真正体现试点镇的特点,因地制宜。试点镇机构怎么设置,编制如何配备,各地在试点中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可突破现有框架和模式进行创新,关键是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要科学合理、务实管用、运行顺畅。只要符合试点镇发展需要,省里给予支持。三是健全完善运行机制。乡镇工作有自己的特点,试点镇不可能像县以上政府那样完全按部门职责分工运转,要通过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协调机制,统筹调配力量,形成抓落实的合力。在内部运行机制方面,围绕打造便民服务平台、社会治理平台和农村社区管理平台,合理设置岗位和统筹安排人员力量,实现内部工作机制良性运转;在外部协调机制方面,打造综合执法联动平台,把县直派驻机构执法优势和试点镇日常监管优势结合起来,建立指挥统一、运转协调的综合执法机制,在镇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等方面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四是配套推进各项改革。各地在推进试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要统筹规划,综合配套,积极推进用地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和基层民主政治、干部人事、社会保障、投融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特别要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上,建立更加科学的人才培养、交流和使用等机制,通过多种方式调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探索建立市县建设、规划、环保、交通、安全生产等部门干部到试点镇挂职制度,缓解试点镇扩权后专业人才紧缺的矛盾。积极探索拓宽事业机构优秀负责人选拔使用渠道。支持试点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雇员制等办法,缓解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
五、关于组织实施问题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强力推进,确保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试点工作由各市编委负总责。市县要建立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市县编办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切实把试点工作抓在手上,要善于借势借机借力,协调相关部门在制定方案、落实政策、组织实施等方面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先行试点的8个镇,市县编办要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工作力度,调整完善配套措施,推动改革不断深化;新增的12个试点镇,市县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在充分听取试点镇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因地制宜地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试点方案经县、市政府同意后,5月底前由市编委报省编委审批,方案批复后要抓紧组织实施。
各市编委要把试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协调,明确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省编办将对20个试点镇建立管理台账,跟踪调度试点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完善试点工作考核机制和办法,围绕下放权限、财力保障、体制机制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制定量化考核标准,每年对试点镇进行一次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对排名后二位的给予黄牌警告;对连续两次得到黄牌警告的,取消试点资格。关键词:经济发达镇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简政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