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省编委印发《关于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作出“扩大试点,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前段时间,通过层层遴选和比较,省编委确定新增章丘市刁镇等12个试点镇,与前期试点的广饶县大王镇等8个镇一并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寄予了很高期望,将“实施扩权强镇”列入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的重要内容,郭树清省长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讲话和省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组织好20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编委要求用3到5年时间,把试点镇打造成县域经济社会次中心。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大胆创新,切实把试点工作抓实抓好。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2010年8月试点工作部署以来,有试点任务的8个市、县党委、政府和编委抢抓机遇,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在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统筹相关配套改革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激发了试点镇发展的内生动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赋予试点镇相应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县级政府共下放8个试点镇具体管理权限554项,使其管理和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二是着力调整县镇财政分配关系。实行财政主体超收激励机制,省市县三级财政均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用于支持试点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去年大王、马桥、沙河、羊口镇公共预算收入均同比增加1亿元以上,其他试点镇财力保障水平也得到明显提升。三是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得到加强。改进管理考核方式,内部运行机制更加顺畅。四是镇域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3年,8个试点镇镇域生产总值实现656.43亿元,同比增长13.3%;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3.03亿元,同比增长59.68%;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达到1.28万元,同比增长16.09%;城镇化率平均达到61.8%。教育、卫生和民生保障等公共服务更加完善,试点镇对资金、人才、项目的吸纳能力和带动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总的来看,通过试点,8个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变化很大,成效明显。但客观地讲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地方推进试点的力度不够大,有些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特别是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缺少亮点和突破等,需要在深化试点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措施,加以改进。做好下一步试点工作,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关于试点目标任务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当前,经济社会转型步伐加快,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经济发达镇与传统农业乡镇相比,在经济总量、财政收入、产业结构、地域面积和人口规模等方面已超出传统农业乡镇范畴,具备了小城市的雏形,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不相适应的问题比较突出,现行管理体制机制已难以满足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目标任务,主要有两项:一是以扩权强镇为核心,通过综合施策,不断增强试点镇政府统筹发展的能力,推动试点镇加快发展。经过几年的努力,在经济发展、城镇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城镇化率、财政收入、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指标增幅明显高于全省200个示范镇平均水平,发展质量、规模、效益等综合实力位居全省示范镇前列,跨入全国强镇行列。二是先行先试,立足体制机制创新,着力破解试点镇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障碍,努力构建与试点镇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路子、取得经验。从前期试点情况看,各地从不同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但总的来说,思想还比较保守,创新的力度还不大,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既然是搞试点,就要解放思想,积极创新,步子可以迈得再大一点,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只要是有利于试点镇发展的,都可以大胆的尝试,力争在一个或几个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关系,围绕发展抓改革,抓好改革促发展。检验试点成效,不仅要看发展的速度与质量,还要看体制机制创新的广度与深度。各地要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投入更多的精力,下更大的气力,只有这样,才能使试点达到预期目的,取得良好效果。
二、关于放权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扩权强镇,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赋予试点镇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就是解决试点镇“责大权小、权责不对等”的问题。前期试点中,各地下放试点镇的管理权限,多的有100多项,少的也有40多项,这些管理权限下放后,增强了试点镇政府的履职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总的来说效果是好的。但也有一些试点镇的同志反映,在实际操作中,方案规定的有些权限没有完全下放或下放不到位,责任较大的权限下放快、利益较多的权限下放慢;下放的权限看起来数量不少,但试点镇急需、真正管用的不多;有些管理权限下放后内部运转还不够顺畅,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等环节还存在一些法律层面的障碍等,这些都需要及时跟踪,在深化改革的实践中进一步解决完善。放权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重点要抓好“放什么、如何放、怎么接”三个环节。一是“放什么”。由于各试点镇情况不一,需求各异,各地在研究放权目录时要因地制宜,不要贪多求全。在内容上,要把涉及试点镇发展的城镇建设、规划投资、项目审批、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社会治理、服务民生等方面“含金量”高、急需管用的权限放下来、放到位。在方式上,要首先由试点镇提出需要下放什么,充分尊重试点镇的意见,不能县直部门想放就放,不想放就不放。省里将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指导各地研究制定具体的放权目录,确定“规定动作”,凡“规定动作”范围内的必须下放。二是“如何放”。从现行法律法规看,主要是“授权”和“委托”。前期试点中,有些地方对一些专业性强、放权数量较多的部门,依托派出机构并充分授权;对一些事务性、易于操作的权限由部门直接委托给试点镇行使,效果很好。总之放权涉及许多法律法规问题,很具体,也很复杂,如何做到既满足试点镇发展需要又合规合法,在许多环节上需要深入研究探索。各级编办要同法制等有关部门搞好沟通衔接,确保依法规范下放,避免工作被动。三是要做好承接工作。要充分考虑到试点镇对下放权限的承接能力,对一时承接不了的,可以采取分批下放逐步到位的方式。同时,要采取具体措施,动员组织下放权限的县直部门搞好“帮扶”,不能一放了之。总的要求是要让试点镇对下放的权限能够接得下、用得好,实现良性运转。扩权是手段,强镇才是目的。各地在放权过程中,要把是否有利于促进试点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否有利于调动发挥基层的积极性能动性,是否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作为检验放权成效的标准,只有达到这个标准,才算真正实现了放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