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12年实力经营,12年信誉保证!论文发表行业第一!就在400期刊网!

全国免费客服电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免费论文 > 管理论文 > 财政金融 >

海外投资应善用投资仲裁(2)

以ICSID仲裁为例,国际投资仲裁通常会经过以下程序:仲裁前的磋商,仲裁请求的提起和受理,组成仲裁庭,确定仲裁程序,就管辖权问题作出裁定,就案件实体问题作出裁决,裁决的异议和撤销,裁决的执行。从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到仲裁庭作出裁决所需的时间长短不一。有些案件耗时六、七年甚至更长时间,有些则仅需一两年。    截至2013年底,累计有274起仲裁结案。其中,投资者和东道国政府达成和解的案件占26%,东道国政府的主张最终获得仲裁庭支持的案件占43%,投资者的请求获得支持的案件占31%。如果将和解视为投资者在事实上实现或部分实现了仲裁目的,投资者的总体胜诉率接近60%。刨除和解案件,投资者的胜诉率看似不高,很重要的原因是相当比例的案件因为管辖权问题而被仲裁庭裁定驳回。2012年-2013年,共有12起案件因为管辖权缺陷而被驳回,几乎每两起案件中就有一起。对于仲裁庭同意行使管辖权从而进入实体审理的案件,投资者最终胜诉的比例大幅上升。2012年-2013年,共有25起案件公布了实体裁决结果,投资者胜诉19件,比例高达76%,并且在14起中获得了金钱赔偿。 
  由于投资协定大多明确或变相规定了“充分、及时、有效”的赔偿标准,加上仲裁庭对于“持续经营企业”倾向于采用“现金流量折现”的损失计算方法(即,估算企业未来存续期间每一年度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得出该年度的净现金流量然后进行折现,最后将每一年度的“现值”累加),不少案件的仲裁裁决要求东道国政府做出数额惊人的赔偿。例如,在“Occidental公司诉厄瓜多尔案”中,厄瓜多尔政府被裁决向投资者赔偿17.7亿美元。 
  《华盛顿公约》和绝大多数双边投资协定都明确规定,仲裁庭的裁决对于投资者和东道国双方具有约束力,败诉的东道国政府应当承认并执行裁决。如果东道国政府不执行裁决的,投资者可以在《华盛顿公约》的任一缔约国申请强制执行东道国政府的财产。此外,有的双边投资协定规定,仲裁裁决还可以依照《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像普通商事仲裁的裁决一样获得执行。

中国投资者提起投资仲裁尚少


  自1982年与瑞典签署第一个投资保护协定以来,中国累计与132个国家和地区缔结了双边投资协定,在数量上高居世界第二位,并于1992年加入了《华盛顿公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投资者迄今提起的投资仲裁案件仅有5件,其中3件还是香港和澳门地区投资者提起的仲裁案件,大陆投资者提起仲裁的只有2件,分别是“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三家企业诉蒙古案”和“平安保险公司诉比利时案” 。 
  与欧美投资者相比,中国大陆投资者迄今提起投资仲裁的案件少之又少,但这种局面可能在未来几年发生明显改变。 
  首先,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起步较晚,但近年来项目数量和投资金额快速增长,且很多投资位于政局不稳或法制尚不健全的国家和地区,随着大批投资项目的陆续实施,与东道国政府的投资争端可能逐步显现和增多。其次,与早年缔结的投资保护协定只允许将“涉及征收补偿款额的争议”提交国际仲裁不同,中国缔结的新一代投保协定大多承认了国际仲裁对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关于投资的争议”或“关于投资的任何法律争议”的普遍管辖权。最后,中国投资者以往遇有争端时可能倾向于“忍气吞声”或寻求中国政府帮助,随着实力增强以及维权意识和能力的提高,今后可能会更愿意使用法律手段寻求救济。


更多财政金融论文详细信息: 海外投资应善用投资仲裁(2)
http://www.400qikan.com/mflunwen/gllw/czjr/3901.html

相关专题:关于水产养殖的论文 医学核心期刊代写代发


上一篇:金融市场高端客户的需求与服务策略
下一篇:WTO的新路径

认准400期刊网 可信 保障 安全 快速 客户见证 退款保证


品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