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通过对温州金融危机进行个案考察发现,民间金融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在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转变进而恶化中小企业生存环境时,民间借贷的性质将从互助合作性转向投机性,民间借贷参与者的范围也将超越有效信任边界;于是,其私人治理机制再也无法有效约束借款人的败德行为,从而为金融危机的爆发提供了可能。由温州个案还可引申出如下结论:中国长期实践的金融管制政策不仅为温州式金融危机的生成提供了必要条件,还抑制了非正规金融自发地向正规金融转型,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扭曲效应,如企业家人力资本才能错配、民间金融内聚高违约风险、投机行为泛滥以及租值耗散等。
[关键词]温州模式;非正规金融;中小企业;案例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2.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4)07-0081-07
从2011年4月起,江南皮革、三旗集团、浙江信泰这3家温州知名企业负责人相继背债潜逃,民间借贷危机引发温州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借款人无法履行合约、中小企业倒闭潮、老板“跑路”等一系列经济乱象引起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事实上,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民企老板因资金链断裂而出走国外之事不只发生在温州地区,在内蒙古鄂尔多斯、江苏扬州及广东省部分地市也时常发生。此后,国务院专门就温州问题出台并制定了一系列救助中小企业的政策和具体措施。作为中国市场经济典范的“温州模式”过时了吗?温州民营经济之所以能在经济体制改革后迅速崛起,绝对离不开该地发达的民间借贷体系的支持,作为中小企业融资来源主渠道的民间信贷市场究竟怎么了?又缘何动荡不安?在全国多个地区几乎同时爆发的“中小企业信贷危机”是偶然发生的吗?显然,在我国民营中小企业持续经营较为困难的严峻现实背景下,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探讨上述问题不仅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有助于为当前温州地区金融改革试验的有序进行提供理论依据,还能为中国其他地区民间金融的治理与转型提供可能的线索。接下来,拟从温州模式与非正规金融的关系、温州式金融危机生成的外在环境以及金融危机形成过程等方面对温州个案进行初步考察,并试着对上述疑问作出解答;然后,阐释民间金融有效运行的私人治理机制,并通过找寻民间金融发生危机的若干条件来辨识温州式金融危机形成的一般机理及过程;基于中国当前过度金融管制政策之视角解读温州式金融危机形成的现实逻辑,并分析该政策造成的一系列扭曲效应;最后一部分为本文的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对温州个案的初步考察
1. 温州模式与非正规金融发展
早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初期,浙江省东南部的温州地区便以家庭工业与专业化市场的方式率先发展工商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电器、服装、皮革、汽摩配、阀门、印刷、[镜、打火机等行业开始兴起,该地区最终形成了“小商品、大市场”的发展格局和独特的经济发展道路。于是,该地区开始被媒体誉为“中国低压电器之都”、“中国鞋都”、“中国纽扣之都”、“中国汽摩配之都”……,温州也因此从穷乡僻壤崛起成为中国民营经济最活跃和最发达的地区,并以“温州模式”驰名天下。不容置疑,“温州模式”是非常成功的,确实取得了卓越的经济成就,该地区不仅培育了十几万家民营中小企业,还创造了无数优秀的品牌,温州商人及其生意也最终走向了全世界。事实上,不论从哪项经济指标来看,该地区都名列前茅。如根据中国经济网对全国300多个地级市相对富裕程度的排名,温州市连续3次位居全国前10名。总之,温州地区不论是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典范,还是作为市场化程度最高的沿海发达地区,都倍受媒体和观察家的热捧和关注。
既然温州模式最大的特色在于聚集了大量民营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那么这些企业是如何获得发展资金的?众所周知,国有银行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贷风险,往往要求中小企业提供足额抵押和披露充分的内部信息,然而对于成长中的温州中小企业而言,这两条限制往往难以满足,因为绝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缺乏合格的抵押品,财务信息也不健全[1]。在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情况下,温州民营中小企业不得不求助于非正规金融市场。因此,提及温州模式,就不能不论及该地区发达而倍受争议的民间融资,甚至可以说没有该地独特的非正规金融活动就不会催生出一个温州模式。事实上,像温州一样以民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化高度发达地区之所以能在经济体制改革后迅速崛起,离不开该地区发达的民间金融活动及组织的助推。
民间金融又叫非正规金融,是指那些不受官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且不用纳税的非正式融资制度及金融组织[2]。尽管中央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之第28条明确规定“个人不得设立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不得经营金融业务”,即严禁私人或企业参与或成立各类非正规金融活动及组织,但该文件似乎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一方面由于官方正规金融机构难以满足民营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另一方面在信贷需求与逐利动机的双重激励下,温州地区还是内生出了各类非正规金融组织,如合会、农村基金会、钱背、私人钱庄等,并且各类民间金融组织似乎都如火如荼[3]。尽管中央各级监管部门及地方公安部门多次对民间借贷实施打压、取缔,但各类非正规金融活动非但没有因权力当局的严禁而消亡,反而还大面积衍生,甚至有普遍蔓延之势,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态,并且越是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其非正规金融活动就越普遍。
已有的经验研究还发现,温州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对当地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温州每年GDP的增长中约有三成是由民间金融资本直接拉动的,而正规金融对该地经济增长却没有显著性影响[4-5]。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支行的报告,截止到2011年7月底,温州地区民间资本规模高达1 100亿元,占温州市正规银行机构贷款余额的20%,约占全国民间借贷总额的六成,约有89%的家庭或个人参与了民间借贷,有59.67%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其中用于一般生产经营的仅占35%,用于房地产投资的占20%,停留在民间借贷市场的规模高达40%,即民间拆借资金高达440亿元。显然,民间借贷活动已成为该地区投融资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述分析表明,温州模式的成功流行离不开自生自发的非正规金融组织供给海量资金的支撑,而私人投资者也正是通过民间投融资活动来分享温州经济增长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