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医学名词:以1989年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凡以人名命名的疾病、综合征、试剂、技术方法等名词须用规范译名,未公布译名者以原文字表示。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最新版本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8.图表:请将图表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本刊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及底线),若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如t值、P值等),则在这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要合理安排纵表的横标目,并将数据的含义
表达清楚;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一致。图不宜过大、过小,高宽比例约为5:7。线条图可墨绘在白纸上,或用制图软件绘制,后者应提供激光打印图样;图的类型应与资料性质匹配,并使数轴上刻度值的标法符合数学原则。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请用另纸标示,不要直接写在照片上,每幅图的背面应贴上标签,注明图号、作者姓名及图的上下方向。图片不可折损,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特别是大体标本和电镜照片。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附版权所有者同意使用该图的书面签名信,可用传真件。
9.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使用时参照2001年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一书。但是人体压力值仍使用mm Hg或em H 0,首次使用时注明与kPa的换算系数。参量及其公差均需附单位。当参量与其公差的单位相同时,单位可只写1次,即加圆括号将数值组合,置共同的单位符号于全部数值之后。
10.数字:执行GB/T 15835—1995年《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6]。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
11.缩略语:缩略语应尽量少用,不超过5个汉字的名词一般不使用缩略语,非公知公用词在摘要及正文中首次出现缩略语时应给出其中、英文全称,无中文全称时须给出英文全称。缩略语不得移行。
12.志谢:置于正文后、参考文献前。用于对参与部分工作、提供技术性帮助、提供工作方便、给予指导但尚达不到作者资格者,以及提供资助的团体或个人表示感谢。文字力求简练,评价得当,并应征得被志谢者本人同意和附上签名同意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