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统计学符号 按GB 3358-82 《统计学名词及符号 》的有关规定书写,常用如下:①样本的算 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中位数仍用M);②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③ 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④t检验用英文小写t ;⑤F检验用英文大写F;⑥卡 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⑦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⑧自由度用希文小写ν;⑨概 率用英文 大写P(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q值等);10标本 数用n表示。
5.10 数字 执行GB/T 15835-1995 《出版物上数字 用法的规定》。凡是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要求 使用汉字 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如涉及一月、十二 月应用间隔号“?”,是否使用引号,视事件的知名度而定,如:“一?二八 ”、“一二?九”、“九五”计划。表示概数和约数需要用汉字表示,如 :二三 米,三五天,十几天,一千多等。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公历世纪、年代 、 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如出现天,小时,分,秒时可分别写为d,h,min,s。19 95年不能写成95年或今年。九十年代应写90年代,二十 世纪应写20世纪,年月日的标记按1998-01-01。年月日之间用半字线“-”隔开。当月和 日是个位数时,在十位上加“0”。而每日24小时计时制中,时、分、秒的分隔符号为冒号 “:”,如:14:40:06(14时40分6秒)。序数词和编号中的数字,包括引文标注中版次、 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如:屯溪路69号,64次特快,第 1卷,第2页,第3届,第1作者。小数点前或后超过3位数字时,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1/4 个汉字空,如,“ 1329.4765”应写成:“1 309.476 5”。数字的增加可用倍数表示,数字的减少只能用 分数或%表示,例如增加1倍,减少1/4或减少25%。
加减号、比例号、等号前后各空1/4汉字格,数字与单位间也空1/4空,例如1ml写1 ml。阿拉伯数字不得与除万、亿及法定计量单位词头外的汉字数字连用。如453 000 000可写成4 5 300万或453亿或4亿5 000万。但不能写作4亿5千3万元;三千元可写成3 000元或0.3万元 ,但不能写成3千元。三千米可写成3千米,“千”是词头。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不 能拆开转行。
一般常用数值范围为0.1~1 000,尾数有3个以上“0”的整数和小数点后面有3个以上“0” 的纯小数,均可改为“×10n”(n为正、负数),但属于有效数字的“0”必须写出, 例如:4.80×106不能写成4.8×106,数值的有效数字应全部写出。具有单位的数值范 围的正确写法:为1.5 ml~9.6 ml也可写成1.5~9.6 ml 。一系列数值的计量单位相同时,可在最末一个数值后标明单位,如5,10,15,20,25 mo l?L-1。数值偏差如25℃±1℃也可写成(25±1)℃,不宜写成25±1℃,3万~8万不 能写成3~8万,50%~80%不能写成50~80%,3×105~8×105不能写成3~8×105。体 积4 cm×3 cm×5 cm或4×3×5(cm3)不能写成4×3×5 cm或4×3×5 c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