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1 应严格执行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年出版)。17.5.2 各种量和单位除在无数值的叙述性文字和科普期刊中可使用中文符号外,均应使用量和单位的国际符号。非物理量的单位(例如个、次、件、人等)用汉字表示。17.5.3 量的符号通常是单个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用斜体排印(pH例外),符号后不加缩写点(圆点)。表示物理量的符号作下标时也应用斜体排印。17.5.4 单位符号用正体排印,无复数形式,符号后不加缩写点(圆点)。来源于人名的单位符号(例如Pa、Gy等)的首字母大写;“升”的符号可用大写“L”,也可用小写“l”,推荐使用大写;其余单位符号均为小写。17.5.5 词头符号用正体排印,并与紧接其后的单个单位符号构成一个新的单位符号,两者间不留空隙。106以上的词头符号(例如M、G、T等)大写,其余小写。词头不能单独使用(例如“μm”不能写作“μ”),也不能重叠使用(例如“nm”不应写作“mμm”)。17.5.6 表示量值时,单位符号应置于数值之后,数值与单位符号之间留1/4汉字空。但平面角的单位度(°)、分(′)和秒(″),数值和单位符号之间不留空隙。17.5.7 一般不能对单位符号进行修饰,例如加缩写点、下标、复数形式,或在组合单位符号中插入化学元素符号等。但mm Hg(毫米汞柱)、cm H2O(厘米水柱)例外,书写时单位符号与化学元素符号之间应留1个字母的空隙。人和动物体内压力值的单位使用mm Hg、cm H2O,但在文中第1次出现时应注明与kPa(千帕斯卡)的换算系数。17.5.8 在图、表中表示数值的量和单位时,对量的符号明确的物理量可采用量符号与单位符号相比的形式。例如:m/kg,t/min。鉴于医学专业领域中很多检测指标难以规范量的符号,仍然可以沿用国际通用的表达方式,即列出检测指标名称,在括号内写出单位符号,例如:血糖(mmol/L);或在检测指标名称与单位符号之间隔以逗号“,”,例如:血糖,mmol/L。同一种期刊体例应一致。17.5.9 一般情况下,统一用L(升)作为表示人体检验组分浓度单位的分母,而不使用mL(毫升)、dL(分升)、mm3(立方毫米)等作分母。但当涉及高精度测试时,可以用mL、μL(微升)等作分母。“L”与词头组合时,也可以使用小写字母。同一种期刊体例应一致。17.5.10 单位符号可以与非物理量的单位(例如件、台、人等)的汉字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例如:件/d(件每天)。17.5.11 在一个组合单位符号中,斜线不应多于1条。例如:mg/kg/d应写为mg/(kg·d)或mg·kg-1·d-1。17.5.12 中医针灸描述穴位位置或针刺深度时使用的“寸”,表示的是“同身寸”概念,是用患者人体某段长度标志作为测量的单位,因人而异,不同于旧市制长度单位的“寸”,不能换算成米制单位。17.5.13 表示离心加速作用时,应以重力加速度(g)的倍数的形式表达,例如:600× g离心10 min;或者在给出离心机转速的同时给出离心半径,例如:离心半径8 cm,12 000 r/min离心10 min。17.5.14 ppm、pphm、ppb、ppt分别为parts per million、parts per hundred million、parts per billion、parts per trillion等英文名词的缩写形式,不能作为单位使用。17.6 数字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