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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无论是国家政府层面的法律法规,还是农村社区自治层面的规章制度都日益完善,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不少成绩。不过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当前的农村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队伍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民主法治观念较为滞后、派系斗争较为复杂、社会管理能力较为欠缺等。
(一)农村干部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主客观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正式颁布实施以及《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完善与落实,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序进行提供了制度基础。通过近些年来的努力,农村干部队伍的结构有了较大的改善,在性别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都比上个世纪更为优化、更为合理,不过,时代的发展对农村干部队伍的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也需要农村干部队伍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在性别结构方面,“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在1999年和2006年两次审议了中国提交的定期报告后,都提出了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偏低并下降的问题。在当前的农村干部队伍中,村党支部女性成员占5.06%,村党支部女性书记仅占1.94%,村委会副主任及委员中女性成员占29.96%,村委会女性主任则只占1.32,这与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要求女性在各级权力机构中的比例在2000年实现30的目标尚存在不小的差距。在年龄结构方面,近几届农村干部队伍的平均年龄呈下降趋势,当前村党支部书记的平均年龄为46.35岁,村委会主任的平均年龄为44.5岁,已经开始进入相对合理的区间,下降的空间逐步减小。不过,从年青干部的角度来看,35岁及以下者占村支部成员的比例为7.78%,占村支部书记的比例为4.39%,在村委会主任和其他村委会成员中,35岁及以下者的比例分别为10.57%和15.23%,年轻干部所占的比例总体上偏小,需要进一步提高年轻干部的比例,形成农村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机制。在学历结构方面,农村干部队伍不管是村支部成员还是村委会成员,初中及以下学历依然是主要构成部分,只有村支部书记中的初中及以下学历降到了半数以下,显然,这样的学历结构与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也无法满足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的社会要求。
(二)农村干部队伍的民主法治观念较为滞后现代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法治就没有和谐社会。自1980年广西宜山揭开村民自治的序幕以来,村民自治在我国已经走过30多个年头,不过,在现实的村民自治舞台中,农村干部队伍的民主法治观念依然较为滞后。在调研中发现,随着换届选举竞争的日益激烈,一些候选人为了当选,在选举过程中不惜采取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如贿赂、暴力、乱承诺、宗族势力、威胁、造谣诽谤、黑恶势力、欺骗造假等等。一些候选人看到选举形势对自己不利,就干扰选举,甚至抢夺选票,破坏选举;一些候选人自己没选上就认为选举是不民主的,不承认选举结果;一些候选人当选之后就搞一言堂,认为应该自己一个人说了算;一些村委会成员认为自己是全村人选举上来的,比村支部书记更代表村民,排斥村党支部的领导;一些村委会成员无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需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形下也不召开;一些村的村务公开虽然有了公开的地方,但公开的内容不重要,重要的内容不公开等等。总的说来,在农村干部队伍之中,不乏政客式的操权与弄术,少的是政治家式的理念与操行,农村干部队伍的民主法治理念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
(三)农村干部队伍成员之间的派系斗争较为复杂自有人类文明社会以来,人类社会就存在派系斗争。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中指出:“党争的原因不能排除,只有用控制其结果的方法才能求得解决。”也就是说,在人类的政治生活中,派系是不可能消除的,制度设计者能做的就是尽可能把派系斗争所产生的危害限制在较小的范围内。特别是在我国的农村地区,作为一个有较为长久记忆的社会共同体,传统的家族承袭、习惯的姻亲方式、共同的生活地域、相似的工作环境、相同的宗教信仰,把农村联系成为一个紧密的关系网,在血缘、姻缘、地缘、业缘、宗教等关系基础上造就了一个熟人社会,并形成错综复杂的利益共同体。为了各自的利益或信仰,不同的关系网和利益共同体之间的矛盾往往演化成派系斗争,一些派系斗争甚至可以追溯几十年、上百年的历史。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派系斗争则主要表现为农村干部队伍成员之间的矛盾。农村干部队伍之间的派系斗争既有公开的公平竞争,也有地下的暗流涌动,甚或非法的恶性斗争,虽有一定的积极性,但更多的时候并不利于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序进行。特别是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作为村庄最有影响力的人物,背后都站着许多支持者,如果代表各自不同共同体的利益,一旦发生矛盾,往往发展成派系斗争,乃至村两委之间的对抗,并最终影响到整个村庄的治理。比如,QTT村曾是IH市历史上有名的小康示范村,由于村两委成员之间发生矛盾并导致较为严重的派系斗争,不仅破坏了长期积累下来的良好形象,也严重影响了该村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
(四)农村干部队伍的社会管理能力较为欠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其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的大转型时期,所有制结构、人口结构、阶级阶层结构、城乡结构、职业结构、家庭结构、利益关系结构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人口的地区流动、城乡流动、阶层流动El益频繁,社会的价值标准、民众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群众的利益诉求趋向多样化、复杂化,对社会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特别是在农业税废除之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农村干部队伍提供更好的管理、更多的服务。在现实中,不少农村干部发展经济有自己的一套做法,但对于如何提供更多的管理和服务办法不多。很多农村干部工作沿用老一套,甚至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缺乏创造性和科学性,开拓创新能力明显不足。对于在新形势下产生的新的人民内部矛盾不会处理,不敢处理,特别是缺少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导致小事拖大,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近些年来,政府相关部门投入了大量资源进行新农村建设,开始建立为农服务新体系,由于农村干部队伍社会管理能力的欠缺,大量以服务性为主的村级工作并未有效开展,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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