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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范文”一:”国际法”中的网络战策略
摘要:网络战的特征与传统站的特征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区别,网络战对当代的国际法存在着一定的挑战,因此需提出相应的措施,以此来完善国际法与国内法相关的信息,完善相应的信息能够有效的保障我国的利益,使其不受到攻击。
关键词:国际法;网络战;我国;应对策略
在所有领域中,军事领域的高科技是最为集中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均得到了有效的应用,其中也包括了军事领域,进而诞生了网络战,不仅使得军事理论得到了改革,也引发了国际法当中的诸多问题,突显出了发来的滞后性。武装冲突法主要是对战争进行规范的一种手段,运用法律的方式来保护受难者,该法反映出了人们对战争的反省,并且该法在解决战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前,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平衡军事需要以及遵守国际法。因此,如何完善国内法与国际法成为了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网络战的国际法概述
(一)网络战在国际法上的形式及定义网络战属于一种新型的作战方式,目前,国际法还未对网络战的定义进行统一,由于网络战类型的发展较为迅速,其定义也在不断变化。
1、国际法上网络战的定义网络战属于一种网络的攻防军事行动,主要是指利用相关技术来对敌方的网络信息系统进行打击及摧毁,但又不会影响自身的信息系统运行。社会在高速的发展,网络战当然也在不断的得到更新,其已经成为了杀伤力最大的一种作战形式,若网络战与火力战进行结合,能够发挥出巨大的作用。也正是因为这点,世界各国都在组建自己国家的网络战不低,增强自己国家的作战能力。在20世纪九十年代时,美国率先提出了以网络为中心的战争,并在一些军事行动中动用了此种技术,例如在对阿富汗进行打击时以及伊拉克战争中。目前,网络战在世界各国中均得到了较为有效的应用。
2、国际法上网络战的形式当今,全面的网络战中还没有在整个世界发生过,依照现有的理论和形式对网络作战进行分析,可将网络战划分为三种形式:
(1)秘密行动。类似于间谍,网络作战中,秘密行动作战方式最为常见,目的是收集和窃取他国的资料;
(2)小范围的网络战争。对敌方使用公开性的手段对其进行网络攻击,摧毁其网络信息系统,攻击的方面有很多,例如商业金融等,此种形式的破坏力相当于实际的活力战争所产生的经济破坏。
(3)运用网络和实际结合的打击方式。如今,战争的手段不断像”计算机”和数据方面发展,并且在通常会议网络为作战基础,这也使得活力站进去了一个新的阶段。利用网络和火力的相结合,使得杀伤力最大化,从而摧毁敌方。网络战所攻击的目前涵盖了计算机、防空网以及雷达网等方面。在美国对伊拉克进行军事行动前,美军就利用网络攻击将伊拉克军队的防空系统摧毁,使其防空系统属于瘫痪状态,进而为美军的军事行动创造机会。同样,在美国对北约进行军事行动中,也是利用了网络作战的优势,利用”计算机病毒”对北约的”计算机网络”进行攻击,使得北约的信息系统无法正确操作,进而为美国军事行动提供机会,以达到摧毁敌军的目的。
(二)国际法上网络战的主要特点网络战与传统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两者的特点上,如下:
1、即时性与非接触性存在差别在传统的战争中,如若要开战,则能很明显的发现诸多迹象,例如军队调动以及火力集结等,而网络战就很难发现其开战前的相关准备,世界各国在各个时间内均有可能会受到其他国家的网络攻击,并且攻击者在发动进宫后会迅速的撤离,抹掉痕迹,很难被发现,网络作战的即时性在这点上得到了体现。传统的战争地点可能是在某个国家,也可能是在某个地区,但网络战的战争场地是在网络空间内,网络战不会受到地域或时间的影响,因此跨国性是网络战具有的特性,双方即便是在激烈的交战中,也没有交集点的存在,充分体现出了网络战的非接触性。
2、难以锁定网络攻击者被攻击方因遭到攻击而产生损失在网络战中经常发生,如若被攻击方想发动反击时,就必须对攻击方的身份进行确认,但是在网络的空间内,很难对攻击者的确切位置进行确认,无法确认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如若单单只通关IP地址的显示来确认攻击者的身份则显得缺乏技术。跨国攻击者不单单只跨越一个国家来进行攻击,有时甚至会跨越多个国家,只需在一个国家内租用一个服务器即可实行攻击,甚至利用这台服务器进行转国攻击,这就使得被攻击者很难发现攻击者的来源,不能对其位置进行确定。
3、作战双方的网络战能力具有非对称性在国际网络战争中,每个国家的军事力量都不同,存在着差距,但网络战的能力很有可能是相同的。拥有一定网络战争能力的国家很可能对信息大国进行攻击。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进步,很多黑客已经接近正规部队的作战能力,因此,网络作战能力在不同国家中具有非对称性。如北约对南联盟进行空袭时,南联盟军队就利用网络攻击对北约的信息网络进行了攻击,使得北约的信息网络处于瘫痪状态,拖延了北约的空袭。
二、基于国际法视角我国应对网络战的对策
(一)遵守国际法规,避免陷入被动“条约必须遵守”是国际法的一条基本原则。目前,我国已经批准加入了国际法战争法公约,但少数对我国主权有危害的国际法公约和条款予以保留和抵制。同时我国秉着严格遵守国籍法规条约的原则,以免自己在战争中陷入被动。中国应对现代网络战对国际法的遵守主要表现如下:
1、战争权运用只有几种特殊情况才能动用武力,这是国际法的规定。我国坚持非特殊情况绝不先发动网络攻击。
2、区分打击目标我国严格遵守“军事必要”原则,面对更具挑战的未来的网络战争,我军一定要正确并且严格的区分网络用途,军用网络、民用网络一定要区分好。民用的网络是民用设备,要受到国际法的保护,要避免遭到攻击。无论用任何形式对民用网络进行破坏,其行为都是违法的,必须受到相关国际法制裁。
3、保护中立国在网络战中,我国绝不会肆意扩大网络战争范围,谨慎选择作战目标,不会对中立国家的网络进行主动攻击,也不通过利用中立国家来攻击其他敌方。
4、使用正确作战手段国际社会最为深恶痛绝的作战手段就是背信弃义,隐蔽性是网络作战固有的特性,欺骗性较强是网络作战具有的特点,所以,网络作战手段需要不断的规范。在网络作战中,迷惑对方,诱使对方轻率行动的手段和作战方法是可行的。比如,设置虚假情报、虚假目标、虚假伪装等等。但是绝对不可以用联合国际组织做掩护,将自己的攻击行为伪装成联合国组织或费交战国的行为。
(二)参与制定适用于网络战的国际法条约在现代战争的发展十分迅猛的当下,国际法和战争法已经严重滞后,网络战就更加无法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所以,立法问题在针对于网络战方面迫在眉睫。因为极少数发达国家掌握了网络互联网的核心技术,所以,他们很有可能对国际社会网络法的立权进行操控和干涉,从而谋得了独自掌握未来战场的便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从自身角度出发积极参与制定适用于自身的网络战国际法的法规条约,才能维护自身权益,避免网络霸权的情况发生,为争取网络世界的和平发挥自身的作用。
(三)争取国际社会舆论支持当自身受到攻击时,不能将报复作为首选,报复只会让战争继续升级。我们应该对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网络攻击行为进行严厉的谴责,同时获得国际社会舆论支持,利用国际社会的大环境和平解决网络争端。
(四)培养我国的网络人才想要适应高速发展的网络时代,为了更好的适应网络战的形势,我军必须建立一支能够担当使命的网络特种部队,捍卫我军信息安全,做好充足的准备进行有组织和规模的网络战争。同时,信息基础建设同样要加强,信息”网络技术”也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更新进步,不违反国际法的原则下不断与敌方展开网络空间的对抗,最终实现我方作战目的。
(五)在网络战争中灵活的运用国际法在”政治”手段无法解决问题时,军事手段就会发挥作用,军事服务政治。作战实践证明,军事斗争需要有效的法律战进行配合,打赢战争的有效途径就是灵活运用国际法。遵守灵活运用军事需要的原则,履行国际义务的前提下,运用大胆的作战形式,当战争需要冲突于国际法时,要灵活运用国际法进行解释,采取的军事行动要有利于己方,从而摆脱某一国际法条约的束缚。同时,还要灵活的运用国际法来平衡军事需”求和”战争的成本。达到军事效能的最大化,最大限度维护国家的利益。必要时候,在国际法没有明确的规定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在战争中取得优势。
三、结语
“网络战”成为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学界持续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我国要本着长期遵守国际法规条约的原则,积极参与制定有适用于网络战的国际法规,反对利用中立国,严厉谴责违反国际法规的行为,不断建设能够捍卫我国信息安全的新型网络部队,才能让我过在严峻的网络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宋鲡.网络战中的国家自卫权研究[D].吉林大学,2014.
[2]王军.多维视野下的网络战:缘起、演进与应对[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2,07:80-98+158-159.
[3]朱雁新.计算机网络攻击之国际法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
[4]黄志雄.国际法视角下的“网络战”及中国的对策——以诉诸武力权为中心[J].现代法学,2015,05:145-158.电子商务
毕业论文范文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践
在我国的总人口中约有八成左右为农民,发展农村经济对于我国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当前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就是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生产科技水平低,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就需要科学有效地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本文将对当前农业技术推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研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有效策略。
一、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重要意义
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就是农业,所以提升我国农业发展水平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提升的关键内容。其中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是我国当前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要求之一,它能够为农业生产创新性发展提供源源不断地动力,技术体系的成熟是我国农业发展的有利保障。同时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作用下,能够实现先进农业技术向农业生产成果的转化。由此可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立,能够在更好满足农业科技成果发展需要的同时,实现我国农业的标准化、科学化发展。
二、当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制度不完善
当前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涉及较多部门,这使得具体农业技术推广出现了人事分离的问题,某一具体工作或者事项很少有专门的负责人。这种情况下的农技推广部门和人员经常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部门间的有效协作更是无从谈起,进而导致了农技推广工作的无序和无效问题。以上这些问题不仅降低了农业技术推广的进步,也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业的发展。
(二)职能错位
在当前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中,很多推广人员对于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具体职能还没有有效地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技术职能的发挥,存在农业技术职能和实际农业发展需求不匹配的问题。这种情况下不仅会产生不必要的技术浪费,很多资源也被大量消耗。同时由于农业技术职能的不恰当应用,真正需要农业技术支撑的农业生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而这也是我国农业生产科技含量低的重要原因。
(三)农业技术推广机制不适应实际情况
农业生产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一系列的方针政策近年来不断出台,同时在农业技术的作用下一些技术理念和体系得到不断建立。但是在实际的农业技术推广中,很多工作人员仍然怀有传统农业发展思想,产生了虽然具有强大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理论,但在实际落实中却收效甚微。其中较为显著的一个问题就是应用不够灵活,相应的机制无法同实践工作进行有效对应,即使将相应机制和实践工作对应起来,也存在机制运行不畅的问题。
三、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制
第一,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进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重要保证之一就是基层农业推广机构,所以相关部门应当不断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地方政府应当及时引导机构中问题的解决,并将科学的管理措施有效贯穿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日常运行中,尽可能提升机构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二)强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责任部门应当强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进而保证农业科学发展和农业创新。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建立一套切实有效的基层推广管理体系和运行制度,在日常管理中应当对先进地区或是先进企业的管理方式进行科学借鉴,通过不断改革分析和解决体系中存在的不足。在推广体系的管理过程中应当积极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方式,进而实现农业技术推广管理体系的标准化、系统化发展。当前很多省市建立的农业技术推广管理体系中设置了专门的网站,并根据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的信息上传至网站,进而方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农业查阅。第三,对农业技术推广方式进行创新。近年来我国将农业推广体系的建设和改革工作作为农业发展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服务型农业生产成为重中之重,在体制机构的不断创新改革中,农业科技推广管理机制获得了完善。在具体部门的责任方面,地方政府还需明确乡县农业部门的指导责任和管理责任。乡县农业部门应当对农业技术推广方式和方法得到了创新,并强化绩效管理和考评”考核”的力度。同时地方政府还应当建立健全农民、乡镇政府、农业部门的三方考核制度,通过岗位管理的实施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实现规范化管理,进而为推广人员职责的有效履行提供保证,最终实现建立公益性职能主导的构建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素质
农业技术推广的发展需要专业技术队伍的支撑,因此责任部门应当为推广工作建立起抑制强有力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第一,责任部门应当对农技推广人员招聘环节进行强化,重点吸纳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才。同时责任单位还应当开展针对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并且要求经验丰富的农技专家进行授课。培训内容方面应当包括专业农技知识和推广能力,让经过培训的农技人员不仅能够具备最新、最先进的农业科技知识和能力,还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和农业实现有效地沟通交流,进而保证农业技术能够顺利的应用于实际农业生产。
四、结语
本文分析了当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索了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重要策略。但本文仍有一定局限,希望地方责任部门能够对农业生产推广体系建设的重视,进而不断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