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记者从市科协了解到,《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日前正式印发。该《办法》对2014年印发的原《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新增了关于区县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的若干内容。
具体而言,《办法》第五条第六款明确规定:“除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在渝央企、外地在渝国有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家级园区外,应先建立区县级院士专家工作站。”
此外,《办法》第二十三条也提出:“鼓励、支持各区县开展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大力引进人才,扩大建站数量。区县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条件原则上可放宽,注重引进实用的高级专家人才。符合条件的区县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可申报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
市科协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由市科协、市发改委等8个部门共同研究修订,旨在更好地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也将有助于区县集聚高端智力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