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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作家》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公开发行的优秀期刊,剧作家杂志具有正规的双刊号,其中国内统一刊号:CN23-1093/I,国际刊号:ISSN1001-3768。剧作家杂志社由黑龙江省文化厅主管、黑龙江省戏剧工作室主办,本刊为刊。自创刊以来,被公认誉为具有业内影响力的杂志之一。剧作家并获中国优秀期刊奖,现中国期刊网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
剧作家杂志可以用于正常评审职称加分!可以用与考研保研以及课题申报,均有效!
本站为《剧作家》杂志社合作采编中心,具有绿色通道投稿可优先加急录用!
《剧作家》是我国戏剧类期刊唯一被评为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也是田汉戏剧奖优秀期刊。她以每期二分之一版面刊登大、中、小型剧本,大力扶植探索性剧本和新人新作,重视刊发戏剧研究新成果、南北戏剧信息和戏剧争鸣,对广播、影视提供理论探索平台,每期推介一至二名戏剧家,并开辟“戏剧讲座”,深受专家和读者喜爱。
1、作者严格按管辖省(区)投稿,如发现一稿多投将上黑名单,追究责任。
2、思想新颖,观点明确,数据可靠,且不涉及国家机密。
3、文字清晰,标点符号规范合理,句段语义完整,全文连贯通畅,可读性好,每篇最少2600字[3]符起发。
4、图表应用计算机绘制,图中文字用小五宋体字,图片力求背景线条清晰,保证图表质量。
5、正文格式为:(中文)题目(不超过15个字)—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含所在省、市及邮编)—摘要—关键词(3~5个)—正文—参考文献。
6、引证的参考文献限于公开发表的,并按文中出现先后次序排列,作者须对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承担责任。
7、文后须附加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学历学位、职称和通讯地址、电话及邮箱等个人信息。
8、若研究课题受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支持,请注明基金名称和项目编号。
9、来稿请以“省份+作者姓名”为邮件标题发送电子邮件至kf@400qikan.com,请注明投稿《剧作家》杂志,文稿(Word格式、宋体)添加至附件,特殊情况可传真或邮寄打印稿至400期刊网采编中心。
10、本刊实行双匿名审稿制度,审稿结果一般在收到稿件的七个工作日内通知作者。
特别申明:本刊授予400期刊网优先审稿,本刊将优先录用经过400论文发表网(www.400qikan.com)审核的稿件。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400期刊网、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荣誉:、社科双效期刊中国期刊方阵期刊、田汉戏剧奖优秀期刊、黑龙江省社科类一级期刊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400期刊网、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荣誉:、社科双效期刊中国期刊方阵期刊、田汉戏剧奖优秀期刊、黑龙江省社科类一级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