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评人:史兴庆
“妖”和“魔鬼怪”一起,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什么?可以说是俩字——吓人。以前电影里的妖无非分为两种——好妖和坏妖。好妖往往可以成为女主,和身为普通人的男主来一段悱恻缠绵的爱情;而坏妖就吓人,无论看颜值还是看内在,都吓人。其实好妖在退去那层“女神”皮后,也吓人。《西游》系列、《画皮》系列莫不如此。
但《捉妖记》就一反常态,里面的妖都不吓人。好妖就不提了,那只坏雪妖也萌萌哒,在一头撞进土洞口、被撞晕之际,还不忘挠个痒痒;挠得人心里也是一痒。连钟汉良饰演的大反派在恢复了妖形后,也像得了“蛇精病”,哆嗦个没完;不可怕,好笑。
片中的妖没有落入俗套,所以影片开头,乍看还让人感觉不对:妖精怎能这幅德行和模样?看到后来就渐入佳境,原来这是一群萌妖;各种妖,各种萌。
《捉妖记》里,不但妖不吓人,相比以前电影里普通人见了妖就逃,片中是“普通妖”见了人就跑。人是世间绝对的主宰,妖见了人要逃生,贵为小妖王,也被人赶得无家可归。《捉妖记》片如其名,人捉妖——主动的。
那么,人为什么会主动捉妖呢?找死找刺激?显然不是,因为妖对人有用。《捉妖记》里的妖,总结起来,对人有仨用处:
一是可以捉来玩玩。片中汤唯饰演的女老板就好这口,不仅抓来三个和尚老妖打麻将,在逮着小妖王胡巴后,还想和他搓一把——玩起来也是蛮拼的。
《捉妖记》里的妖,还有个更大的用途——捉来卖钱。女老板最终是把仨“和尚妖”卖了;而白百合饰演的二钱天师、姜武饰演的四钱道士,以及其他天师们,之所以要奋起捉妖,目的就是为了卖钱。为了多捉妖、多卖钱,为了捉住小妖王、卖大钱。
那么妖为什么能卖钱呢?因为妖好吃,人要吃——这乍看不对了,以前的电影、神话故事、民间传说里,都是“妖吃人”,片子怎么反过来“人吃妖”呢——这就是《捉妖记》最好的创意,反其道而行之,这个创意比井柏然饰演的男主天荫生孩子更绝。
《捉妖记》里的妖好吃,到了姚晨饰演的厨子大姑那里,妖有各种做法,煎炒烹炸一应俱全,可以做成各种美食。闫妮、保剑锋饰演的员外夫妻,就是俩高级吃货。而高潮戏就落在这吃上——要生吃小妖王,吃脑补脑。没吃成,反派就死了,也算是吃死了吧。
影片很好玩。当然,通过“人吃妖”,也可以联想到社会上有些人的行为——把该吃的、不该吃的,都吃了。把妖精也吃了吧。“僵尸肉”不知道真有没有?有的话,你们也吃了吧。《捉妖记》在“吃”上可以解读出些意义和深意来,但“好玩”还是第一位的。
不完美,但“口感”不错,《捉妖记》就是这样一部能让电影吃货们在暑期档搓一顿的妖片。片中天荫还没找到爹、还要接着找,长得像萝卜似得的小妖王,在吃了各种果子后还没吃过萝卜,看来续集还得拍下去,那就打造个色香味俱全的“妖林外传”吧,对主创而言,在这个电影的多元时代,天才、人才、鬼才、怪才之外,多些妖才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