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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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现设经济高级、工程高级和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为区内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评审和认定服务。为做好2013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时间、申报范围
凡在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均可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和认定。职称评审指申报者符合申报条件,提交评审材料,经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可担任申报职称资格;职称认定指申报者符合申报条件,提交申报材料,即可担任申报职称资格,不需再进行评审。职称评审与职称认定在学历、工作年限上要求不同,各位申报者请先对照自身情况选择申报方式,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一)职称评审。职称评审的申报条件及申请材料请参照“附件1. 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中“二、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一栏,7月15日至9月30日受理申报,申报中级职称可不受人事档案关系限制,申报高级职称要求申报者档案存放于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职称评审可申报范围包括:
1. 经济高级职称;
2. 工程类职称:电子、机械、生物医药、矿业、电力等专业可申报初、中、高级职称,标准化专业可申报初、中级职称,其他专业均不可申报。
(二)职称认定。全年均可报名,申报者档案需存放于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职称认定的申报条件及申请材料请参照“附件1. 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中“一、职称认定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一栏,职称认定可申报范围包括工程技术类所有专业。 所有申报材料均用A4纸、电脑打印,请勿手填。
二、报送流程
(一)申报经济高级职称、工程类职称(申报专业为标准化的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报送材料至成都高新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申报标准化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报送材料至成都市高新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成都高新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规定(川价字费〔1999〕265号),职称申报收费标准为:初级职称100元/人?次,中级职称200元/人?次,高级职称320元/人?次。
四、联系方式
(一)成都市高新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 系 人:熊艳
咨询电话:028-85153124
地点: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7楼高新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成都高新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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