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评审条件
(一)破格评审范围
对不达规定学历要求或不满任现职年限,若业绩、贡献特别突出者,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申报评审。不允许学历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申报。破任现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规定年限最多提前两年。破学历晋升者,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1、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
2、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25年以上。
(二)基本条件
符合正常晋升中除学历或任现职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条件。
(三)具体量化条件
1、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直接主持、管理过大型项目(或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工作,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由本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材料,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项目审批部门签署意见。
2、业绩、成果要求。
任经济师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出色完成经济管理任务,使本单位经济、经济管理、科技进步工作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个人获得市级政府一等奖励(对于市、县人员适用)。
(2)因工作业绩突出,被授予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一等功等个人荣誉称号,或因经济管理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市级劳模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市级荣誉,只适用于市、县申报人员)。
3、学术、技术水平要求。
任经济师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专业学会及专业分会、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单位、国家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2)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持、主要骨干完成的项目总结、行业标准、软课题总结、调研报告等其它替代材料总计4项以上。其中,国家级学术论文至少1篇,作为答辩内容。替代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专著、译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 5 万字。同时需提交1篇学术论文,作为答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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