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地勘土管测绘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著作、论文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3项条件中的1项:
1.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3篇以上专业论文,至少其中2篇为第一作者。
2.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独著或第一作者1篇)。
3.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要求3万字以上)。
专业理论知识
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并应用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一)地质勘查专业
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任现职期间,有承担或参加过相关专业工程、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经历;能独立处理和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技术问题,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指导中级技术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
同时,应具备下列10项条件中的2项: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全过程;主持过1个设区市(厅)级或2个县(市、区)级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并编写了成果报告。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1个基础地质调查、区域物化探、遥感项目、区域水工环项目或市(厅)级以上专项调查项目的设计、实施、报告编写的全过程,成果通过评审。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过1个中型以上或2 个小型以上矿区(点)的资源勘查评价项目(包括矿产、矿山、水资源、地热等)全过程或主要阶段,并主编了项目设计、成果报告中的主要技术章节的编写。
4.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1个以上大型或2个以上中型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勘查或施工项目的全过程;或主持完成10个以上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全过程。
5.作为主要技术骨干,主持完成2个大型(含甲级岩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主持完成3个以上中型(含乙级岩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地质勘查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监测、咨询等工作之一的全过程及报告编写;主持完成2个大型、3个中型以上地质勘查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6.主持完成2个大型矿区物、化探项目或水工环项目;或主持完成5个以上中型工程物探的全过程。
7.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1个中型以上或2个以上矿区(点)探矿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主持完成1个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2个以上中型项目的总体设计、钻掘施工,并编写了施工技术总结或工程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或主持解决复杂机械故障、孔内事故、岩土钻掘施工安全较大事故抢险工程2起以上,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8.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1个省(部)级或主持过2个以上设区市(厅)级以上项目的实验测试、选矿实验的全过程;或主持设计并完成1个中型以上复杂矿山的选矿方案及应用;或主持完成1个中型以上矿床的实验测试或10个以上甲级(或30个以上乙级)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地质勘察项目的物理力学性质测试的全过程,并提交了合格的报告。
9.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过1项以上市(厅、局)级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技术规划等的编写,并被批准付诸实施。
10.作为技术骨干,主持过2项以上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等工作,包括制定推广、开发项目的技术方案,参加过工作实施和总结报告编写的全过程。
(二)土地管理专业
任现职期间,有承担或参加过本专业科学研究、技术项目或政策性调研课题的经历;有独立处理和解决专业技术中关键性疑难复杂技术问题的经历;具有指导中级技术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
同时,应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2项:
1.作为技术骨干,参与过3项以上土地管理相关专业的科学研究,并实际承担了报告相应章节的编写。
2.作为技术骨干,主持过3个以上土地管理相关专业技术项目实施全过程,并主持或组织完成项目技术方案、工作细则、技术报告编写。
特别说明:本网站内容都来源于互联网,供浏览者学习、欣赏,使用原则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使用者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此外,使用者如对本网站内容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力人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