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定于2017年1月15日至20日在北京集中举行,并于1月12日至16日分批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人选及考点安排
根据录用计划中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参加我部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的地区业务司、行政司、财务司及档案馆职位考生共771人,名单、专业考号及各职位最低分数线详见附件1。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考点设在外交学院(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地址见附件2。心理素质测试地点设在佳汇中心B座1501-1505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吉庆里6号),地址见附件3。请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
二、 考试确认
地区业务司、行政司、财务司、档案馆职位考生均须于2017年1月12日8:00至13日18:00间登录外交部公务员考试确认系统(http://kaolu.mfa.gov.cn),确认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考试确认具体操作如下:
(一)登录系统,按要求详细、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撰写有关材料并提交审核(具体要求详见我部考录网页有关通知)。登录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中的“X”统一为大写),密码为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如已变更手机号码,请尽快告知干部司考录处。
(二)考生提交信息后,我部将进行资格复审,请注意及时关注资格复审状态。通过资格复审后,考生可在系统中打印《外交部录用2017年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准考证》,详见附件4。
(三)如考生放弃考试资格,须在1月13日18:00前将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传真至干部司考录处。对未按要求进行说明的弃考人员,将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专业科目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时 间科 目参加考生
1月15日(周日)上午8:30-12:00外语口试英语二、四、五职位部分非通用语职位
下午1:30-6:00英语一、三职位部分非通用语职位
1月16日(周一)上午8:30-11:00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英语一至五职位非通用语职位
下午1:30-3:30外语(或专业)笔试全 体
4:00-5:30英语水平测试(笔试)非通用语职位行政司、财务司、档案馆职位
特别说明:本网站内容都来源于互金融经济期刊联网,供浏览者学习、欣赏,使用原则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使用者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此外,使用者如对本网站内容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力人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