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黔人社厅通[2014]75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仁怀市、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贵州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将申报评审条件及时通知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便按要求做好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2014年12月30日
贵州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 行)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新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工作创新和新闻事业发展,根据《新闻专业人员职务试行 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条件》)。
第二条 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理念,不唯 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新闻采访、 新闻编辑、新闻研究等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记者(编 辑)、主任记者(主任编辑)、高级记者(高级编辑),分别为初级、中级、 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
第五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有国家新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新闻记者证。
第六条 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2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2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 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4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6年申报。
三、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七条 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 位)、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新闻工作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含见习期)且年度考核 合格以上。
第八条 评审条件
掌握新闻工作基础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了解涉及本专业的国家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承担一般的新闻工 作任务,或参与新闻报道、新闻节目的釆编、策划组织等;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技术开展本专业技术工作;撰写新闻专业工作总结不少于1 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四、记者(编辑)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九条 申报记者(编辑)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北京职称1.获硕士学位,从事新闻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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