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被很多立法实务问题困扰多年,却没能潜心研究。”在16日举行的《地方立法研究》座谈会暨编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的一句话,引起了众多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的共鸣。千呼万唤之下,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和中山大学主办的《地方立法研究》期刊即将“破壳”,作为由广东首创的国内首份立法学领域学术期刊应运而生,将于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正式创刊。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具有普遍需求。有市场需求,就要有供给。《地方立法研究》的创刊相当于立法领域的一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刊正当其时。”对于这份初生的刊物,国内立法权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如是说。
关注风俗经验如何上升为地方立法
“如何立法?如何抓重点?上位法明确了,地方还要不要立法?要找准立法的重点,实现精准立法。”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周祖成认为,当前地方立法能力仍有待提高,对立法特别是实务关注的比较少,没有专业期刊,《地方立法研究》填补了空白。
广东省社科联秘书长叶金宝指出,地方立法研究应是“从上而下”,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法哲学和法社会学结合,关注风俗和经验方面的东西如何上升到地方立法甚至全国性立法。
“《地方立法研究》是学术性刊物、工作性刊物,还是普及型刊物?我认为三个功能要同时具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表示,《地方立法研究》要成为法理学、立法学研究者的朋友,成为人大立法工作的工作手册,成为人大代表的必读刊物,集理论研究、实务工作、社会传播三者于一身。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邓世豹指出,刊物不能是纯理论,也不能是工作总结。研究的资料来源和问题要能够回应立法实际,要接地气,也要有一定的理论高度。
重点探讨实践和理论脱节问题
“收到《地方立法研究》创刊约稿很兴奋,说明刊物开始了运作。”曾为北京大学立法学专业博士的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封丽霞,对诞生了国内首份立法学领域学术期刊感到欣喜。她认为,这份期刊是打通立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要平台和桥梁。广东地方立法走在全国前列,广东人大在地方立法实践创新、探索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为立法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空间。《地方立法研究》应当立足广东,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立法交流平台。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表示,立法实践中有很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应当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出问题为起点,以解决问题为落脚点,指导地方立法。《地方立法研究》不能做纯粹的理论研究,既是学术刊物,又要和立法实务相结合。
“纯理论性研究对立法实践帮助不大,要重点关注实践和理论脱节的问题,研究方法应由规范分析转向实证分析。”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认为。
化解“两张皮”实行“双作者”制
“现在各设区的市都有立法权,但并非大家都懂立法。”针对立法理论与实践相对脱离的问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悦伦有自己的看法。他表示,地方立法研究的直接目的是指导立法工作人员如何立法。如果都是经验总结,难免档次太低;而就理论讲理论,下面又看不懂。如何解决立法实践和理论“两张皮”贴不到一块的问题,至关重要。建议实行“双作者”制,立法工作者在实践中发现了好案例,找个感兴趣的学者,从理论高度进行提升概括,共同研究,共同发表,解决理论和实际融合的问题。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文静经常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对立法理论与实践“两张皮”问题感同身受。她说,自己在论文中经常引用较多的实务问题和实践观点,但投稿时不时被批评理论深度不够。理论要提炼到什么程度,涉及到文章风格问题。“双作者”制很好,理论的提炼对实务界有指导和帮助。
深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委员刘曙光也认为“双作者”制是个好办法。他说,立法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缺乏钻研“怎么办”的时间和精力,要好好利用刊物,开展理论与实务交流,提升地方立法的水平和质量。
“办刊思路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 实践—理论—实践 的研究路径,成为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和纽带,赢得理论界和实务界认同,调动双方积极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副书记石佑启表示。(记者 辛均庆 通讯员 任宣)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具有普遍需求。有市场需求,就要有供给。《地方立法研究》的创刊相当于立法领域的一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刊正当其时。”对于这份初生的刊物,国内立法权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如是说。
关注风俗经验如何上升为地方立法
“如何立法?如何抓重点?上位法明确了,地方还要不要立法?要找准立法的重点,实现精准立法。”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周祖成认为,当前地方立法能力仍有待提高,对立法特别是实务关注的比较少,没有专业期刊,《地方立法研究》填补了空白。
广东省社科联秘书长叶金宝指出,地方立法研究应是“从上而下”,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法哲学和法社会学结合,关注风俗和经验方面的东西如何上升到地方立法甚至全国性立法。
“《地方立法研究》是学术性刊物、工作性刊物,还是普及型刊物?我认为三个功能要同时具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表示,《地方立法研究》要成为法理学、立法学研究者的朋友,成为人大立法工作的工作手册,成为人大代表的必读刊物,集理论研究、实务工作、社会传播三者于一身。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邓世豹指出,刊物不能是纯理论,也不能是工作总结。研究的资料来源和问题要能够回应立法实际,要接地气,也要有一定的理论高度。
重点探讨实践和理论脱节问题
“收到《地方立法研究》创刊约稿很兴奋,说明刊物开始了运作。”曾为北京大学立法学专业博士的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封丽霞,对诞生了国内首份立法学领域学术期刊感到欣喜。她认为,这份期刊是打通立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要平台和桥梁。广东地方立法走在全国前列,广东人大在地方立法实践创新、探索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为立法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空间。《地方立法研究》应当立足广东,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立法交流平台。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表示,立法实践中有很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应当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出问题为起点,以解决问题为落脚点,指导地方立法。《地方立法研究》不能做纯粹的理论研究,既是学术刊物,又要和立法实务相结合。
“纯理论性研究对立法实践帮助不大,要重点关注实践和理论脱节的问题,研究方法应由规范分析转向实证分析。”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认为。
化解“两张皮”实行“双作者”制
“现在各设区的市都有立法权,但并非大家都懂立法。”针对立法理论与实践相对脱离的问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悦伦有自己的看法。他表示,地方立法研究的直接目的是指导立法工作人员如何立法。如果都是经验总结,难免档次太低;而就理论讲理论,下面又看不懂。如何解决立法实践和理论“两张皮”贴不到一块的问题,至关重要。建议实行“双作者”制,立法工作者在实践中发现了好案例,找个感兴趣的学者,从理论高度进行提升概括,共同研究,共同发表,解决理论和实际融合的问题。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文静经常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对立法理论与实践“两张皮”问题感同身受。她说,自己在论文中经常引用较多的实务问题和实践观点,但投稿时不时被批评理论深度不够。理论要提炼到什么程度,涉及到文章风格问题。“双作者”制很好,理论的提炼对实务界有指导和帮助。
深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委员刘曙光也认为“双作者”制是个好办法。他说,立法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缺乏钻研“怎么办”的时间和精力,要好好利用刊物,开展理论与实务交流,提升地方立法的水平和质量。
“办刊思路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 实践—理论—实践 的研究路径,成为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和纽带,赢得理论界和实务界认同,调动双方积极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副书记石佑启表示。(记者 辛均庆 通讯员 任宣)
[ 编辑: 何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