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内人社发〔2015〕114号规定:
农牧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高级农艺师、农艺师;高级畜牧师、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兽医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其中研究员为正高级,副研究员、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为副高级,助理研究员、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程师为中级。
农牧业系列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
研究员资格条件-工作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的3条,其中第1、2条为必备条件:
1.主持完成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或主持完成省部级农牧业开发研究项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含社会经济效益);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二等奖、自治区一等奖以上;获两项以上自治区、部级二、三等奖(其中二等奖一项);
3.发表本专业核心期刊论文8篇以上,其中至少有5篇为第一作者;
4.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专著1部,专著应是本人承担科研项目或本人多年学术研究系列论文积累形成的最终结果。
5.获得与本人学科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认定的生物新品种1项(前3名)。
6.主持撰写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3部。
副研究员资格条件-工作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的3条,其中第1、2条为必备条件:
1.主持或组织完成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或主持、组织完成省部级农牧业开发研究项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含社会经济效益);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获两项以上省部级三等奖或盟市一等奖;或主持、负责一个业务部门的科学技术情报工作五年以上,在学术上、技术上达到自治区先进水平,业务工作上成绩显著,并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
3.发表本专业核心期刊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为第一作者;
4.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著作1部,著作应是本人承担科研项目或本人多年学术研究系列论文积累形成的最终结果。
5.获得与本人学科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认定的生物新品种1项(前5名)。
6.主持编写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1部。
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工作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的2条,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或技术刊物中,执笔发表过1篇以上具有一定学术水平或一定实用价值的论文;或在盟市公开发行的报刊、科普性刊物上执笔发表过3篇以上具有一定实用价值的科技文章;或在盟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2篇以上,并有1篇被选入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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