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0年,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共起诉抢劫案件140件256人,抢夺案件46件53人;2011年共起诉抢劫案件143件267人,抢夺案件55件62人;今年以来(1-6月),共起诉抢劫案件95件141人,抢夺案件29件40人。可见,花都区“两抢”案件一直据高不下,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一、“两抢”犯罪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
1.犯罪率据高不下,抢劫犯罪升幅明显。数据显示,2010年,花都区抢劫案件同比上升2.3%,抢夺案件下降10.5%;2011年,抢劫案件同比上升2.1%,抢夺案件上升19.5%;2012年1至6月,抢劫案件同比上升36.8%,抢夺案件上升1.2%。可见,抢劫犯罪案件上升是非常明显的,抢夺犯罪案件受近年来限摩、治安力量加强、群众“防抢夺”意识增加等因素制约,略有下降或升幅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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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成年人参与“两抢”犯罪呈上升趋势,青年人作案多。2010年至今,花都区检察院共起诉未成年人人参与“两抢”案件147人,占“两抢”总人数的18.1%,呈一定的上升趋势,30岁以下的青年人作案556人,占“两抢”案件的68.3%。可见,参与“两抢”案件的未成年人和青年人都比较多。
3.流动人口、无业人员是“两抢”犯罪主要群体,有固定职业作案的少。在819名“两抢”罪犯中,流动人口有604人,占起诉总数的73.8%,无业人员403名,占总数的49.2%。流动人口和无业人员的收入较低,生活水平较差,经受不住物质刺激和金钱的诱惑,认为抢劫、抢夺收获大、来得快,往往一念之差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4.作案手法多样化。在作案工具方面,出现了利用自制辣椒水、炸药、汽枪、迷药等工作抢劫的案件。作案手法方面,除了伏击作案、尾随作案、色诱抢劫等传统方式外,还出现了犯罪分子假冒军警查车、假借租乘车辆以及买楼看房等方式,先骗后抢的案件。
5.团伙犯罪的比较多。在2010年以来起诉的508件“两抢”案件中,二人以上共同作案的有138件、三人以上团伙作案65件,分别占案件数的27%、12.7%,,由于共同作案、团伙作案的人多势众,被害人不敢反抗,犯罪分子容易得手。
6.犯罪人员文化水平低。在819名“两抢”罪犯中,盲32占4%,小学文化程度8人,占9.8%,初中文化程度559人,占68.3%;初中及初中文化程度以下占82.1%。犯罪人员由于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没有一技之长,找工作困难,加上法制观念淡薄,容易产生不劳而获、铤而走险的念头。
二、“两抢”犯罪多发的主要原因
“两抢”犯罪易发多发的原因很多,因人而异,因案不同,其中最主要的发案原因有以下六个方面:
1.流动人口和无业人员文化素质低,就业压力大。一些流动人口和无业人员因多种原因没有享受到失业、养老保险的保障,在找不到工作又没有收入的情况下,迫于生存需要,其中的一部分人会走上抢劫、抢夺、的犯罪道路。文化水平较低的青少年群体?没有一技之长,在激烈的社会条件中处于劣势地位,生活窘迫,有些人会选择实施“低成本、高回报”的“两抢”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2.二手和旧货市场管理不规范,销赃渠道畅通。由于二手和旧货市场管理不规范,给“两抢”犯罪分子销赃(特别是移动电话和金银首饰等)创造了便利条件,破案后销赃人多数无法抓获,赃物多数难以追回,客观上刺激了犯罪分子抢劫、抢夺的欲望,导致该类案件的多发。
3.对外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不力。随着农村有大批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务工经商,由于部分农民没有专业特长,在寻找就业门路中盲目性较大,在就业无望的情况下,极易受坏人的教唆走上犯罪的道路。特别是对出租屋的管理存在漏洞,业主往往收钱就出租房屋,导致无法有效清查居住人员的基本情况,客观上造成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不力,少数出租房屋长期无人监管,为“两抢”犯罪分子流窜作案提供了方便,成为犯罪分子策划、活动场所。
4.群众参与打击违法犯罪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两抢”犯罪多属街面犯罪,部分群众抱着事不关己或明哲保身等思想,不想或不敢出面制止或抓捕“两抢”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也是利用了群众的这一心理而公然在公共场所作案。另外,部分受害人未及时报案,在“两抢”案件发生后,有相当一部分受害人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延缓了公安机关的侦破时间,不利于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影响了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正确判断,客观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作案。
5.由于“两抢”犯罪本身具有的作案时间短、现场痕迹少等特点,令司法机关侦破案件难度很大,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
6.学校的教育管理存在缺陷。有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对学生的道德和法制教育比较少或者流于形式,导致一些未成年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不能正确区分罪与非罪,加上未成年人对待事物有一定的盲目性和无知性,容易被别人引诱和教唆,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有些学校对学习成绩差和不遵守纪律、缺乏礼貌等表现情况差的学生没有重点帮扶,听之任之,甚至开除学籍,导致一些孩子过早进入社会成为无业游民,慢慢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打击防范“两抢”犯罪的对策建议
1.健全职业培训机制和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通过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增加就业机会,最大限度解决外来流动人员的就业问题,尽量减少其因无以为生而实施“两抢”犯罪的机率。加大对低学历青少年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技能培训力度。低学历的青少年和流动人口因为没有一技之长,找工作的难度较大,政府有关部门应切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举办各类短期职业技术培训、降低培训费用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2.加大对销售、收购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销赃渠道越畅通,犯罪分子手中的赃物容易出手获利,“两抢”犯罪活动就越猖獗。所以,要大力整顿移动电话、金银首饰交易回收和旧货市场,让“两抢”犯罪分子销赃无门,同时,大力打击销赃、购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赃物重点流向地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遏制“两抢”犯罪高发态势。
3.加强对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工作。完善暂住证等管理制度,对流动人员设立专门管理档案,便于控制外来人员的流动性,加强管理,减少其流窜作案的机会;定期清查外来流动人员的构成情况,及时抓捕藏匿其中的“两抢”犯罪分子;切实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引导、教育和培训,变无序管理为有序管事;另外,对“两劳回籍”人员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他们的就业或再就业要一视同仁,减少其重新犯罪率。
4.加大打击犯罪工作力度。政法各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两抢”案件的形势,互通信息、资源,加强协作和联动,增强打击合力。要经常开展打击“两抢”专项行动,对“两抢”案件要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结,严惩犯罪分子,让群众看到了政法机关打击此类案件的决心和实效。同时,要加强警力配置,加大巡逻执法密度、力度,提高见警率,充分调动治安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等警力辅助队伍参与到打击“两抢”行动中来。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工厂”等普法活动,尤其注重提高农民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觉悟,以约束其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制作关于“两抢”犯罪的专题内容,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宣传,以引起群众对“两抢”犯罪的警惕和防范。在外来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通过召开“两抢”犯罪公开宣判会等形式,震摄违法犯罪。结合办案,加强对“两抢”犯罪分子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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