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破格申报副教授职务论文条件
在立德树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成绩卓著,贡献突出的教师,可不受规定的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副教授、教授职务。
(一)具备本文规定的学历和其它条件,但不具备规定资历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副教授职务:
1.获省部级成果二等奖一项(主要完成人之一)或获省部级成果三等奖一项(第一完成人);
2.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
3.2篇论文被《SCI》、《EI》或《IM》所收录或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或出版水平较高的20万字专业著作一部;
4.直接指导培养的学生在国家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二等奖;
5.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一次。
(二)具备本文规定的学历和其它条件,但不具备规定资历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教授职务:
1.获国家级成果一等奖一项(额定人员)或国家级成果二等奖一项(前三名)或国家级成果三等奖一项(第一完成人);
2.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
(三)具备本文规定的资历和其它条件,但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破格条件外,还须经相应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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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何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