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渝职改办〔2009〕168号规定: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教研工作能力: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教材开发和教材编写的能力,担任国家规划教材主编(主审),或参编国家规划教材撰写十万字以上,或担任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教材主编(主审)两本书以上,或参编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教材二十万字以上。
2.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工作,能承担专业教学的改革研究。其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3.具有专业产品生产与开发的能力,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制做的产品获得与专业相关的专利证书。
4.参加课题研究:担任国家级课题的主研人员(前9名),或担任市级课题的主持人,或担任市级课题主研人员(前5名),或担任区县(主管部门)级课题主持人2项。
5.公开发表论文:核心期刊2篇,或一般期刊5篇,或获国家级一级学会二等奖3篇及以上,或获市级学会一等奖2篇及以上。
备注:论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论文清样和用稿通知不能作为正式材料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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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何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