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则
一、本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相互之间不能交叉使用。业绩与成果、论文与论(译)著,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二、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部级奖励是指199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颁布以前取得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各类奖励以正式文件、获奖证书为准。
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证书为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其中一项最高奖项。
三、本条件中“特大型企业”是指近3年来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且技术在全国同行业领先的大型企业。
四、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分别指经国家、省部级有关部门下达科研项目计划的项目,须提供国家、省部级有关部门下达科研项目计划的文件原件、组织实施所签定的合同书等有关资料;
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分别是指经国家、省部级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项目,须提供国家、省部级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原件等有关资料。
国家级、省部级重点项目鉴定(验收)是指项目完成以后,由国家、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通过者须提交鉴定(验收)相关资料。
“组织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须提供国家、省有关部门下达的立项及验收文件。 “国家级节能改造重大项目或环保治理重大项目”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验收文件。
五、“主持人”、“主要完成人”、“技术负责人”等以项目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同时提供由单位组织2名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的认定材料。
六、本条件所指推广应用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等须经省部级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并提供由单位组织2名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的综合评价意见。
七、本条件中有数量级别概念的,凡是某数量级别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数量级别在内。
八、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科普类、手册类、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
本条件所列期刊均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
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方面。宣读论文须提交宣读证书。
九、取得经济效益者,须提供本单位和上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两级财务证明。取得社会效益者,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军力等的效益证明。
特别说明:本网站内容都来源于互联网,供浏览者学习、欣赏,使用原则非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