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广西卫生高级职称考试的成绩已出,笔试通过仅仅是完成高级职称申报的第一步,离评审通过的距离还很远,评审时间快到了,作为过来人,去年这个时候我正如火如荼的准备着,今年有空写上一些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所需要的条件以及我个人的申报经验,不管这次考试通过没通过的,我想本文都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作用。
我主要总结三个方面内容:一、考试注意点 二、个人申报经验。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发布的晋升高级职称的文件,
一、考试复习要点:
1.大纲很重要,围绕大纲是不错的,考试的范围比较广泛,复习时要把常见疾病要读懂弄透,但是很意外,有的考题确实偏,属于超纲题,考试大纲上没有没有办法,这些都不会做。这个我们左右不了。
2.复习资料应该有,但不能过分依赖。主要看历年真题和教科书,不管是军医的还是人卫的还是考试宝典,都只是书本的简化,以教科书为蓝本才是最可靠的。
3.我们要对常考知识点作为重点学习。看书一定要细,对于偏题怪题,有人认为出题人想难住大家采取的极端行为。其实我认为抱怨对我们没有一点好处,有句话叫:改变你所能改变的,适应你所不能改变的。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合适的方法解决相对应问题,100分不是目标,考60就够了。
4复习用书
大家临床工作都很忙,白天基本都在上班,只有晚上挤出时间来看书,所以提高复习效率显得尤为重要了。但凡国家标准化考试,一定有一个考试大纲,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把考试大纲和上一年度的考试大纲做一个对比,新增内容十有八九是会出现在考卷上的;很多人害怕超纲考题,其实一张100分的试卷,超纲题目不会超过5个,你看书了可能做对4个,不看书可能蒙对2个,不如果断放弃,严格按照大纲来复习。对于复习用书,个人认为本科课本,外加人民卫生出版社的复习指导,以及历年真题(主要是前2门考试,广大考生一般
考试结束后都会回忆出题目),足够通过高级考试,而对于市面上数量繁多的各种模拟,练习题,则完全没有必要浪费时间。
5 历年真题
大家都参加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于历年考题的重要性应该有充分的认识,历年真题能让你对考试难度,出题方向有个宏观的认识,而且高级考试已经很多年了,必然会出现重复的或者换汤不换药的题目
二、申报经验,重要!
今年我评的是外科副高职称,考试第三年了,前面两年评过两次,毫无疑问,都失败了,具体原因卫生厅也没给,去年找了几个专家,最后也被枪毙掉,说是论文发到增刊了。
三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 规范;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理 论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了解本专业国 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处理本专业较复 杂疑难问题,工作业绩较突出,公开发表、出版体现专业水平的 论文和著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 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 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申报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技师、 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护师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 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有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等申报材料造假等严重违纪行为,从被查证属实当年起 3 年内不 得申报;
三、发生医疗差错责任者,当年不得申报;发生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2年的。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 技术工作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 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 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以上。 2015年广西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第四条 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要求。(一份B级或A级的合格证书)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成绩模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及专业能力考试条件
一、申报副主任医师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执业注册;申报副主任护师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执业注册。
二、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线(考试后获得的2年有效合格证书);免试人员范围按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规定执行。
第七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完成本部门、行业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0周以上。在管理工作岗位的专 业技术人员,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20 周。
二、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 难的技术问题;完成较复杂的会诊和抢救工作。
三、开展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各项诊疗技术项目。
四、每年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临床技能培训,讲授专题课 3 次以上。
五、开展基层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卫生系统内的卫生技术人员,原则上应按规定到县或乡(镇)卫生机构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申报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在任期内必须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累计6个月以上;申报其它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任期内必须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服 务累计3个月以上(提交《广西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以下病案或技术工作报告:
一、临床医疗(西医、中医):
(一)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3份原始完整病案(扫描的复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二)无住院病床科室或长期在门诊工作而无法提供病案的申报人员: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 3 份病案分析材料(3000 字以内, 附有关原始资料材料如各种检查、检验单号、处方等,扫描的复 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二、其他专业: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3份技术工作报告(3000 字以内,附实验室检测检查、现场调查等有相关原始资料,扫描的复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第十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医学类专业公开发行期刊(公开发行期刊查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2 篇以上(不含增刊,不包括个案报道、综述、科普性文 章和论文摘要等),综述 1 篇(可不发表)。县和县以下各医疗单 位申报副高级职务资格,论文可在医学类专业期刊的增刊发表。 评委会(专家组)应对论文质量进行专业鉴评,并给出鉴定意见, 对于论文水平较低的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第十一条 破格条件
对贡献突出、业绩显著且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破格申报。
一、基本条件
(三)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至少有两年度考核为优秀。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专业能力考试、继续教育、工作业绩等符合规定条件,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其中之两项:
(一)获得市(厅)级授予的专家称号;
(二)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三)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者。
第十二条 附则
一、凡是符合上述条件规定,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按规定程序申报、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 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卫生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与本条件相关的词(语)解释见附录。
附录 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本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学历(学位)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专业能力考试、继续教育和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取得国(境)外的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
三、论文:指在医学及相关专业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全文一般不少于2000 字。不含增刊,不包括个案报道、综述、科普性文章和论文摘要等。通讯作者论文不能作为代表作。
四、奖项等次主要完成人排名
(一)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 9 名;二等奖:前 7 名;三等奖:前 5 名。
(二)市(厅)级科技成果科技成果一等奖:前 5 名;二等 奖:前 3 名。
五、继续教育学分条件
(一)指任现职以来,累计完成继续医学教育 I 类学分 25 分、Ⅱ类学分 50 分以上学分(I 类学分可替代Ⅱ类学分)。注意:每篇论文可获6分Ⅱ类学分
(二)具备从业以来累计 1 年或任现职以来累计半年进修、培训学习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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