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材料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内人社发〔2015〕95号规定:
建筑材料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其中高级工程师为副高级,工程师为中级。
内蒙古建筑材料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论文业绩成果条件:
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工作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的2条,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10万字以上,译著5万字以上)1部或以第一作者在自治区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技)术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在旗县级以下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发表1篇论文)。
2.作为主要骨干从事或参与大、中型工程项目,圆满完成任务,并获自治区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或科技成果三等奖1项以上;在盟市及以下地区工作者,主持当地重大工程项目并获盟市、自治区行业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三等奖2项及以上的获得者。
3.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改进、工艺技术和产品质量改进全过程,或作为骨干承担过3项以上中小型企业的规划设计工作,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4.在生产科研实践中,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了自治区同行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或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中,将高新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5.参与大、中型企业或主持中、小型企业的生产科研工作,对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技术措施、产品质量等重大问题起过重要作用,显著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6.参与制订过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撰写过自治区级工程、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或制订过技术方案。
7.参与起草编制自治区级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规划1项以上,或盟市级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划2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
8.承担主持或参与完成自治区科技、计划、经济、建设部门的重点或大中型科研、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技术进步等项目1项,或可行性研究1项, 解决过重大攻关项目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通过自治区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并取得显著效益。
9.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在工程技术工作中消除事故隐患或进行突发事件救助,分析提出改进工程技术工作的建议或预防事故的措施,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工程师资格条件-工作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的2条:
1.获盟、市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在科研、设计、生产实践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难题,经自治区有关部门认定达到自治区先进水平。
2.负责完成的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项目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3.承担起草的科技规划、年度计划、工程实施进度计划、管理规程,经审查具有可行性,并被采纳。
4.在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或生产实践中有较大的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及时解决较复杂的生产故障,受到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两次以上。
6.独立或作为执笔人之一公开出版过专著,在专业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
7.在盟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交流论文、报告等2篇以上,并有1篇获奖。
专著译著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专业刊物是指取得ISSN(国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