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群众文化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辽人文发[2007]9号
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客观公正评价群众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多出成果和技术创新,推动群众文化事业的进步和发展,结合群众文化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事业、企业单位及各行业中从事群众文化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专业设为群众文化专业。
二、评审等级:群众文化系列评审分为2个等级,分别为研究馆员和副研究馆员。
三、申报及评审标准
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
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一)学历、资历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满5年,取得副研究馆员资格满5年。
(二) 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要求
1、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深厚的专业理论研究能力。对本专业某一学科领域的重大业务课题有开创性的研究,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级学术研讨会上或省级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
2、具备较强的表演、策划、组织能力和组织本地区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能力。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主要参与)策划、组织本地区大型、有影响力的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不少于6项。
(三)专业技能和工作业绩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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