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专业人员破格晋升副研究馆员职务条件
档案专业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五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不满五年,具备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以破格晋升副研究馆员职务。
1、在国际或国家档案学术会议(如国际档案大会及国际档案理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国际学术会议,国家档案局组织的档案学专题研讨会,中国档案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全国性报刊(如《档案学研究》、《档案学通讯》、《档案工作》等)上发表,计三篇以上较高水平的档案学术论文。
2、获国家三等奖(如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如国家档案局科技进步奖、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一项档案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3、获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先进集体负责人。
4、正式出版档案专业专著或译作,编写、主编或审定档案大专水平以上专业课教材,给大专院校学生开过一、二门档案专业课,给局、馆长或馆员继续教育系统讲受一、二门档案专业课。
5、组织指导档案工作人员进行档案业务的重大课题研究,主持有一定影响的大型史料(一般30万字以上)的编写,或二次荣获全省编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负责者;或档案工作经验相当丰富,起草过规范性文件5篇以上或档案行政规章或省、部颁标准,对本单位、本地区档案工作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或能解决档案业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对推动全省档案工作某一方面的开展做出较大的贡献的(如企业、事业档案管理升级被评为国家一级的主要负责者,档案馆升级被评为省一级主要负责者)。
6、大专毕业从事档案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档案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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