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
各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促进辅导员工作交流,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进一步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江西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和《高校辅导员》(教育部主管、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会刊、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决定联合举办江西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1年7月下旬。
二、参评范围
江西省普通高校辅导员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
三、论文要求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2、紧扣辅导员工作的创新与艺术这一主题,重点围绕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展开,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有独到见解,并有较高学术水平;论点明确,论据充分,内容丰富,资料翔实,行文规范,严禁抄袭。
3、一位作者限申报一篇论文;与他人合作不是第一作者的,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论文末请注明学校、姓名、所带班级和联系方式
4、本科高校每校推荐3篇参评,独立学院、高职高专学校每校推荐2篇参评。
四、申报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本人向所在学校进行申报。
2、推荐参评:高校对辅导员参评论文进行初评,并择优按要求推荐参加全省评选。
3、专家评审: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
五、奖项设置
1、根据参评论文质量,设置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若干。
2、获奖论文均以江西省教育厅的名义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择优推荐在《高校辅导员》等刊物上发表。
3、获评优秀论文作者以文参会,参加2011年江西省高校辅导员工作论坛。
六、其它要求
1、征文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校。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4、凡报送的论文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通知之各项规定,如因抄袭、弄虚作假以及作品版权不明所带来的问题,责任自负。
5、参评论文一式5份,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在2011年7月20日以前邮寄至江西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江西南昌市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学工处),同时上报电子版发送至jxsfdy@sina.com。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江西省教育厅联系人:戴乐旺, 0791?—621239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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