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条件
破格申报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或资历条件,但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业绩和成果突出,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破格申报相应的环境保护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仅限于“单破”,即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资历破格提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3项:
1.获县(市、区)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等称号者;或设区市级以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环保领域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
2.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县(市、区)级以上重点工程或重点攻关项目,项目完成后,通过主管部门评审(或验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设区市(厅)级以上环保专业技术竞赛类奖项主要获奖者;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写者;或地方性法规、规章、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者。
4.县(市、区)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环保厅环保科技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5.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2篇(至少1篇应为第1作者)以上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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