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作为主要人员,取得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或研制定型1种新产品,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附实施单位证明)。
4.作为主要人员,参加选育的动植物新品种,有1项经省部级主管部门审定(登记)通过。
第十条副研究员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并受聘5年以上。
2.取得博士学位证书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3.在团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8年以上,中等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2年以上,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并受聘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条件
学识水平和工作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中的1项:
1.具有本学科较系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运用这些知识解决科学研究以及技术开发与推广中有关理论问题和技术问题,能创造性地完成研究与开发工作,是单位的学术或技术骨干,具备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兵团直属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1个以上国家级科技项目,或2个以上兵团级重点科技项目。
企业和师级及以下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完成过2个以上地师级科技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1个以上兵团级科技项目。
2.具有比较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科技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的工作经验和负责大型工程项目的能力,具有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有策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有较大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课题),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能力。
兵团直属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指导和组织完成2个以上国家级或5个以上兵团级科技项目的主要管理工作,并完成成果鉴定和奖励申报工作。
企业和师级及以下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指导和组织完成1个以上国家级或3个以上兵团级科技项目的主要管理工作,并完成成果鉴定和奖励申报工作。
(三)工作业绩条件
在任职期内工作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项:
1.兵团直属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获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1项,是主要完成人。
企业和师级及以下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获地师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或获地师级科技进步三等奖3项,是主要完成人。
2.兵团直属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作为主要贡献者出版过1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论著。
企业和师级及以下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或正式出版过1部实用技术专著(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3.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设计人,取得发明专利1项,或取得与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其中至少有1项专利付诸实施后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附实施单位证明)。
4.兵团直属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选育的动植物新品种,有3个经省部级主管部门审定(登记)通过。
企业和师级及以下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选育的动植物新品种,有2个经省部级主管部门审定(登记)通过。
第十一条研究员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并受聘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条件
掌握本学科或领域的国内外发展趋势,具备相关的现代新知识、新技术运用能力,能根据国家、区域发展要求和学科发展要求和学科发展需要,提出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开拓性的研究课题,或符合市场需求具有很强实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是兵团和师主要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在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
主持完成1个以上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或主持完成2个以上国家级、或2个兵团级重点科技项目。
(三)工作业绩条件
工作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项:
1.兵团直属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2项,或获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3项。
企业和师级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的项目获地师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或获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或获地师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或获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和地师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累计3项。
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且1篇被SCI或EI收录;或长期在基层开展工作,出版过1部以上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论著或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3.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设计人,取得发明专利1项,或与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7项以上,其中至少有3项专利付诸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附实施单位证明)。
第十二条 附则
(一)取得国(境)外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二)本专业核心期刊指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的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具体可查阅中国科学文献系统网页,通讯作者可视同为第一作者。
(三)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经答辩合格,方能推荐到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获奖以奖励证书为准。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国家级奖为等级内额定人员;省级一等奖前七名,二等奖前五名,三等奖前三名;地师级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名。
特别说明:本网站内容都来源于互联网,供浏览者学习、欣赏,使用原则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使用者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此外,使用者如对本网站内容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力人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