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评专业技术职称材料要求
一、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所需提供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可复印,申报高级一式20份,中级15份);
3、任现职后的历年考绩卡片;
4、个人业绩报告(打印件,主管部门对其真实性审核后,签署意见并盖章);
5、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最后一个学历不够,需提供前一个学历证明);
6、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原件)复印件;
7、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原件)复印件;
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9、成果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10、已发表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原件)复印件(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部分均要求复印);
11、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现职内历年继续教育情况);
12、身份证复印件。
13、其它有关评审材料。
以上材料未标明份数的均为1份,5--13一律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报审定初级职称人员所需提供的材料:
1、《审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2份);
2、《审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情况简表》(一式15份);
3、《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登记表》;
4、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员”级申报“助理级”人员;有姓名和日期的两页都要复印);
7、成果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论文发表刊物复印件(封面、目录、标题及本人论文部分均要求复印)。
以上材料未注明份数的均报1份,复印材料均用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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