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一)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或2项以上省(部)级三等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并获得一级奖励证书。
(二)直接主持并完成国家或省重点工程、技术改造、重点科研课题的研制、审定工作,并已经项目(课题)下达部门鉴定通过(以省有关主管部门行文确定为准)。
(三)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有3项以上获省级优秀新产品奖并正式投入生产,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已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在大中型企业主持工作2年以上,为企业技术进步、经济效益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的现任主要专业技术负责人。
二、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公开出版过专著、译著(独著、主编或副主编,不含编辑出版)。
(二)在国际权威专业学术会议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三)在省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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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何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