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电发〔2017〕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三台,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教育的重要精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设立少儿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鼓励和扶持广播电视少儿节目栏目创新发展。
各省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接到此通知后,请立即向所辖电台、电视台传达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少儿节目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扶持办法》的要求,做好本辖区参评项目的申报组织和初评工作。各省入围终评的项目数量为:少儿广播栏目、电视栏目每省限报5个,其中地市级以下广播电视台项目不少于3/5。
请将入围终评的项目参评资料,通过邮局于2017年3月1日前寄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宣传司文艺处(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866),不接收参评单位直接报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7年1月23日
[ 编辑: 何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