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 兵职改发[2005]2号
各师、院(校)、兵团各专业职务系列、兵直各单位职改领导小组:
现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以便修订完善。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兵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 本条件适用于兵团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农学、园艺、林业、植保、土肥、种子、畜牧、兽医、农业机械化、农业气象、水产养殖等技术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热爱新疆。
3、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努力为科技兴农贡献力量。
第三条 符合初聘认定条件者,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条 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1年,考核称职以上。
2、中专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最近连续三年考核称职以上。
(二)学识水平、工作业绩条件
1、有一定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解决实际工作中一般的技术问题。
2、参加过新品种、新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在生产实践中,能进行一般的试验、示范等技术工作;记载和整理的技术资料正确无误。
第五条 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1年,考核称职以上。
2、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2年以上,最近连续二年考核称职以上。
3、中专学历,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4年以上,最近连续四年考核称职以上。
(二)学识水平、工作业绩条件
1、有一定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结合生产实际制定过技术工作计划,解决过生产、科研实践中一般的技术问题。
2、参与科技攻关项目或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或参与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
3、在科技兴农、技术推广、技术开发中进行一般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4、独立设计过简单的试验示范方案,或承担过农业技术培训工作。
第六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学历、资历条件
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4年以上,最近连续四年考核称职以上。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5年以上,最近连续五年考核称职以上。
二、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条件
1、具有本专业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动态,并在农业技术培训、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等实践工作中应用。
3、熟悉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规范、法规。
三、实践条件 任助理级职务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以团级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1、参加过团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
2、参加过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工作。
3、承担过农、林、牧、副、渔等专业技术人员或农工的培训工作。
四、业绩条件
(一)任助理级职务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地师级科技进步奖获得者,或省部级农牧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奖获得者(以奖励证书为准);
2、在科技兴农、科技兴牧、技术推广、技术开发以及解决生产技术疑难问题上,取得较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以团级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二)任助理级职务工作期间,撰写论文或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技术报告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地师级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