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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教学方法改革探索

摘要:当今社会已经呈现出全球化大趋势,国际贸易的往来非常频繁。顺应此社会发展趋势,国际经济法人才的社会需求量也迅速加大。然而,当下在我国真正既懂外语又懂国际贸易的国际经济法方面的法律人才缺口依然很大。如何抓住机遇,改革、完善传统的教学方法,迅速提升独立学院法学院大学生的国际经济法素养,为社会培养出大批高质量的法官和律师等较高层次的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已经成为独立学院急切需要解决的课题。将律师实务经验、适当比例的外语内容、多媒体等辅助教学工具的使用引入国际经济法教学改革是新的尝试。

关键词:国际经济法教学;律师实务;改革

一、国际经济法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及改革的契机

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法律覆盖的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出现了公司法、知识产权法、金融法、证券法、房地产法、海商海事法律等新业务。国际经济法作为独立学院法学院的核心课程之一,成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法学教育走向国际化的骨干课程。韩大元教授更是提出,中国法学教育未来的改革将主要围绕人文化、精英化、规范化、国际化目标展开,而国际化将成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基本背景与动力[1]。当前中国急需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政治、经济等事务,具有国际交流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端法律人才[2]。而计算机、互联网等多媒体的普及运用,给传统的课堂活动带来了提升活力和教学质量的机遇和可行性。

二、国际经济法教学中的问题

独立院校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应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品质,一方面,培养其法律职业思维模式和职业信仰;另一方面,培养其处理法律实务的操作能力。两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在现实中却发现,法学教学活动存在理论与实务严重脱节的现象。

(一)教学方法单一

目前国际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仍然是一种简单传统的教学方式,以灌输理论知识为主。教师或者照本宣科,或者滔滔不绝完全不顾学生的参与度,或者未讲述相关国际立法背景,或者缺少案例讨论环节,或者选择的课堂讨论案例过于冗长,或者学生缺乏相关经济知识,影响了整个教学计划进行。

(二)教材所涉重点不同

国际经济法教材内容不统一,不同教材观点和内容各自不相同,自成体系。比如,余劲松、吴志攀两位学者主编的《国际经济法》,介绍的“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非常少;学者陈安主编的《国际经济法》一书中基本没有跨国公司的有关内容。学生们在理解和学习国际经济法基础知识时容易陷入混乱,需要教师对相关内容进行整合汇编,对学生进行针对性地指导和讲授。

(三)法学教师的实务能力普遍欠缺

具有实务能力和经验的法学教师,往往可以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不仅传授理论知识还可以将自身的实操经验介绍给学生,如此会大大提升课堂的教学效果,及学生的真实体现感。虽然律师法允许法学教师兼职律师,但是教学科研压力大,导致从事兼职律师的法学教师较少。如此,没有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很难培养出真正掌握法律实务的法学人才。

(四)考核手段单一

目前国际经济法的考核主要是期中、期末闭卷考试,平时成绩以考勤及偶尔留有作业的形式为主。国际经济法一般是大三或大四开课,而大三或大四阶段,学生们都忙于司法考试或者考研、找工作,学习效果相对更差。

三、国际经济法课堂教学的改革尝试

课堂教学是正规法学教育和师徒传授模式的非正规法学教育的主要区别[3]。国际经济法学体系庞大、法律关系及内容冗杂。另外,国际经济法学所融合的国内法规范、国际条约、惯例等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应用能力方可驾驭。对于授课和学习难度均相对较大的一门核心课程,如何提升教学效果呢?笔者结合自己多年的教学实践经验和教训,总结如下。

(一)外语以合适的比例和方法融入国际经济法课堂

我国法律双语教学是应教育部的要求而产生[4]。双语教学本质上是由国际经济法的跨国特征所决定的。那么英语教学在国际经济法学教学中应该如何更好地融入呢?有人主张以中文授课为主的渗透式双语教学,有人主张以英语授课为主的穿插型双语教学。在独立学院,多数学生的英语能力无法落实国际经济法的英语为主授课模式,甚至部分教师的英语能力也没有达到专业、流利和清晰的水平,如此强推英语授课为主的穿插双语教学,难以取得预期成果。

(二)多媒体工具的正确使用

国际经济法教学中为什么推荐使用多媒体?因为国际经济法的多数案例内容和法律关系都较冗长、复杂,采用口头讲述或板书模式浪费时间,且很难表述清楚,从而使学生产生疲劳,失去学习兴趣。如果使用多媒体,将课件内容变成图像、声音、文字等,就可以通过多个渠道将案例信息轻松地作用于学生的感官,不仅节约了宝贵的课堂时间,而且原本苦涩的教学内容顿时丰富立体且充满了活力和魅力,学生和教师的互动也顺利成章、水到渠成。多媒体教学方法的正确使用应注意哪些事项?第一,选材要恰当,不能“放电影”,忽略互动;不能忽视肢体语言,仅仅坐在电脑前,照屏宣科,忽视与学生的情感交流[5]。要注重教师以个人的表情、语言、情感等感染学生,如果仅仅是偶尔简单地提问,使教学停留在互动的初级阶段,则效果还不如传统的教学模式;第二,从网络上进行视听资料采集时,需要注意资料的筛选、剪辑、合成,根据课堂内容进行创作加工,制作成各种视频、动画;第三,教师需要事前提示,让学生带着问题观看视频;在观看过后,教师需要结合课堂知识点进行提问;第四,教师将知识点与视频相联系,归纳、升华。

(三)强调互动式教学

互动式教学理念是一种改变课堂教学中教师绝对权威的主导地位,创造出师生平等、合作、和谐的课堂氛围,使师生在知识、情感、思想、精神等方面的相互交融中实现教学相长的一种新的教学理念[6]。在教师引导下,学生自己动手、主动思考并积极参与从现实生活中或互联网上采集教学资源。对这些涉世未深的学生而言,这可以增加他们对抽象事物的直观的感性认识。例如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是个重要知识点。但究竟信用证是什么样的?信用证上有哪些内容?对于没有参与过国际贸易结算的学生来讲是难以想象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发挥学生的主动性,鼓励其从电脑上搜集,课堂上教师将不同样式的信用证版本进行展示,并分别点评,予以表扬。这样学生对课堂的兴趣就会提升很多,也会增加其对信用证的作用和内容的更多了解,从而促使学生们在实务中对信用证有更深刻的认识,并能够更好地运用信用证专业知识。

(四)多元化的考核方式

如何发挥学生学习和思考的自主能动性?笔者建议在评价和考核方式上进行一定的转变和优化。改变以往的以考试为检验教学效果的唯一手段,加强考核方式的开放性和灵活性,让学生有自主探究法学理论和个案处理自主发挥的空间,培养其独立思考的思维习惯,摆脱标准答案和书本上条文的束缚。具体可参考西方的教学考核方式,改变中国教育中仅重视结果性评价的现状,转变为重视过程表现的评价。比如降低期中或期末成绩在综合评价中的比例,强调学习过程中的作业完成情况、阅读书目数量和质量、小组讨论中的表现、课堂参与的积极性等等。虽然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总体上要强调学生独立学习与独立思考,使学生获得自主发展的期望和自主发展的动力。

(五)模拟法庭改革

模拟法庭是很多法学院校常用的教学方式之一,然而很多模拟法庭却具有“表演性”特点。审判长、审判员及诉讼参与人事先确定完毕,法庭辩论等都是事先排练好的,如此表演,学生也可以熟悉审判的程序,但是对学生的应变等能力无法很好的体现。笔者建议向“实战性”模拟法庭的转变,即假戏真做。第一,学生根据教师的引导,选择案例材料,完全依照法院开庭的程序进行审理;第二,开庭前半小时再指定学生的角色;第三,抗辩意见等均不可知,需要让学生自己对整个案件细节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第四,对于庭审中的新证据、新情况,培养随机应变的能力;第五,防止情景模拟教学法只让小部分同学参与,应可能让更多的学生参与,有负责搜集案例和证据的,有准备庭审材料的,有法庭表演的等等。

(六)与律师实务相结合

美国法学家霍姆斯认为,逻辑不是法律的灵魂,经验才是。理论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才可以真正发挥律师或法律的现实价值。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为国际经济关系,跨越非常的部门法领域,理解和学习起来相对庞杂和枯燥。如果在国际经济法教学活动中引入律师实务经验,引入有趣的案例或经验,让没有社会阅历的学生对国际经济法课堂充满兴趣或期待;还可以促进学生有目的性地去学习并使学生融会贯通所学的理论知识,去思考如何与实务操作相结合,并最终解决现实中的社会纠纷或问题。法律诊所教学对教师的要求也相对较高,不仅要有法律实务经验,还要注重方法和方式。第一,选择合适的案件给学生处理,刚开始不宜太难,慢慢培养学生的兴趣。第二,分清主次,学生应该独立的诊断,教师仅仅引导学生,提出解决思路,并适当监督。第三,对于没有考试的教学模式,需要教师对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比如其对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掌握程度,对新证据新问题的临场反应及表现等,从而逐步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

(七)提升教师的能力

根据律师法,高校法学教师可以兼职社会律师或法律顾问。但是由于教学科研压力大、教授的课程多等原因,导致大部分法学教师没有时间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如此,就不难理解大多数国际经济法教师只能照本宣科,大谈理论,案例陈旧,学生也听不进去的现象。如何实现教师能力提升,又可以节约教学资源或成本?笔者建议:第一,可以从内部教师中挑选有潜质的、有良好英语基础的教师重点培养。内部培养的方式,也可以增加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教师员工对院校的忠诚度。第二,让法学教师兼职社会律师或顾问单位。一方面可以为学生提供鲜活的案例,另一方面也可以带领学生一起参与法律实务的处理,并给学生适当支付一定的报酬,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和兴趣。让其明白课堂上学习的东西是很有实用价值的,只有好好学习才可以学以致用,将来走向社会后可以据以安身立命,实现自身价值。第三,加强本院校教师与国美外名校教师的交流学习和对标,找到差距,制定考核评比办法,最终树立中原工学院独立学院国际经济法课程的精英课程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拓展该课程在河南乃至全国的社会影响力,提升该课程毕业生的市场竞争力和就业率。

【参考文献】

[1]韩大元.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J].法学杂志,2011(3):17.

[2]黄进.法学教育改革和法院队伍建设[N].人民法院报,2011-06-04(2).

[3]房文翠.法学教育价值研究———兼论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走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71.

[4]莫世健.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模式思考[J].中国司法,2007(6):91.

[5]谢浩,刘晓帆.多媒体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民办教育研究,2008(4):72.

[6]王伟伟,杨秀丽.互动式教学理念的新思考[J].辽宁教育研究,2005(4):65.

作者:王素 单位:中原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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