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职电子商务教育有明确的培养目标,是一种以职业为核心的教育,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是高职电子商务教育中重要组成部分。在衡量高职电子商务教育人才培养水平的过程中,学生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的科学合理与否尤为关键。但从当前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教育来看,其在学生职业能力培养评价环节中的指标体系构建上并不够完善。本文立足于高职电子商务专业,对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需求及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
关键词:高职;电子商务教育;职业能力;评价指标
截止2015年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6.88亿,电子商务企业则超过15000家,直接从业人员达235万人。电子商务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对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对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在人才定位与培养上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而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能够有效衡量电子商务在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上的教育质量,是其教育环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合理确定学生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构建和实施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能更加有效地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水平。
1、职业能力与职业能力评价
职业核心能力,主要指在职业活动中发挥着支配和主导作用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具有普遍适用性,而且具有可转移性,在任何职业或行业工作中都需要这种能力。职业核心能力起源于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从上世纪七十年代起,德国职业教育不仅对学生的专业能力进行培养,而且对学生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着重培养。在德语中,“核心”一词原意为“钥匙”,“核心能力”则代表着“学生将就业之门打开的钥匙”[1]。职业核心能力评价,通常包括三个基本环节:一是确定职业核心能力标准,二是对表现职业核心能力的数据进行搜集,三是对职业核心能力水平进行判断。一套先进合理的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标准体系,不仅要能够衡量高职教学质量,而且还需能够衡量学生专业能力。从而实现培养学生职业能力质量的全面提升[2]。
2、高职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现状
二十一世纪初,在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教育中,对学生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的构建借鉴了德国的思想,对“综合职业能力”加以提出。这一能力主要指现代社会中每个人从事职业活动所需的主观条件,如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职业知识和技能,对电子商务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的能力,接收和处理电子商务信息的能力、对电子商务经营管理的能力等。根据这些能力,将电子商务专业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的定位放在兼顾电子商务企业需要的基础上,强调人在电子商务专业教学中的全面素质发展。围绕电子商务专业在职业核心能力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近年来国内开展了电子商务专业的高职院校也展开了多种研究和探索。如针对电子商务企业招聘需求,对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职业核心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加以建立;根据电子商务工作过程,对学生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加以构建;通过综合评价方法,对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职业核心能力二级指标体系加以构建等。但这些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多由高职院校实施,较少有企业参与,且多为定性指标,在准确的定量评价指标上较为缺乏,且在学生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上不够系统,存在明显不足[3]。
3、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教育学生职业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建议
3.1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建议
构建高职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必须遵循三项基本原则。第一,坚持科学性原则,构建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体系,需要对高职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对电子商务人才的需求环境综合考虑。这就要求在评价指标的选定上一定要全面科学,使企业对电子商务人才职业核心能力的要求真实地反映出来;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等级应将定性描述与量化描述结合起来综合界定。第二,要坚持职业性原则。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教育,是一种以就业能力为导向的新型教育,基于其职业性要求,需要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教育中学生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必须体现出电子商务行业、电子商务岗位职业活动特点;指标权重和等级,应能够将学生从事电子商务职业活动的能力真实地反映出来。第三,要坚持可操作性原则。电子商务专业教育中所构建的学生职业核心能力评价体系能否发挥效用,关键因素在于评价体系实施的难易程度。这就要求电子商务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必须具有代表性,在评价点的选择上应具有明确、可观测性;在电子商务各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上需保证可行易实施。
3.2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构建建议
3.2.1评价指标建议高职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职业核心能力评价在内容上主要包括电子商务专业能力、电子商务关键方法与社会能力,针对这一内容可形成树型结构的评价指标体系。1)一级指标在该项指标中可设置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能力为一级指标,即学生可对互联网等设备和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展开。2)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主要是电子商务基本职业能力,其强调的是对电子商务专业的应用性与针对性,要求学生具备合理的电子商务知识结构和技能结构,因而又进一步分解为六个指标。主要针对电子商务职业相关知识系统地学习和掌握。3)三级指标商职电子商务专业是面向岗位群的职业教育,因此要根据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不同方向及电子商务工作岗位任务确定三级指标。再根据高职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学习侧重,将其职业核心能力评价三级指标可细分为二十六个具体指标。根据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教育在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上的要求,可构建包括三个层次、一个一级指标、六个二级指标、二十六个三级具体指标的电子商务专业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见表1。3.2.2评价指标权重建议指标权重主要指各指标间所具有的重要性关系,这种关系是基于相同目标约束的前提。对电子商务专业教育中学生职业核心能力34个具体评价指标直接比较,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因此,在其确定上可以根据树型结构分层一步步进行,比较时可以把同层次同类型的指标集中在一起,使其具有更强的可比性,这样操作起来也更加简易。因电子商务专业教育中学生职业核心能力评价一级和二级指标较少,其确定过程可对德尔菲法加以采取。针对三级指标数量较多的问题,可对两两比较法加以采用,通过用0-4评分法进行确定。3.2.3评价等级建议在高职电子商务专业职业核心能力评价等级的数量设置上,并不要求完全统一,应从实际需要出发。通常来说,职业核心能力评价等级数量与精确度成正比。不过,当职业核心能力评价等级越多,其整个评价会越复杂,从评价等级设置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原则,建议设置为五个等级。第一等级为强健级,即学生能够较好地掌握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在电子商务项目任务中对电子商务相关知识灵活运用;根据电子商务企业操作规范,在考虑任务复杂性与多样性要求地基础上熟练而正确地完成电子商务项目任务;良好的职业精神与素养应贯穿于电子商务项目执行整个过程。第二等级为满意级,即学生能够对电子商务专业知识较好掌握的同时,保证电子商务企业工作任务成果质量,在工作中保持良好职业精神与素养。第三等级为基本满意级,即学生基本掌握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基本可完成电子商务企业安排的项目任务;具备基本的电子商务技能;具有电子商务企业所需的职业精神与素养。第四等级为薄弱级,即学生具备电子商务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与相应技能,只能完成部分电子商务项目任务,电子商务专业技能有限,具备一定的电子商务企业要求的职业精神与素养。第五等级为极弱级,即学生仅有表面的、概念性的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只能对极少部分的电子商务项目任务加以完成,缺乏电子商务专业技能,具有一定的电子商务企业所需的职业精神和素养。在级别的具体划分上,可根据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将计算结果向五级制成绩转变。其中,第一等级的标准为90-100分,第二等级标准为80-89分。第三等级标准为70-79分,第四等级标准为60-69分,第五等级标准为60分以下。构建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教育中学生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直观来看是为了对学生电子商务职业能力高低进行测评,本质上则是为了促进高职院校对学生电子商务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水平,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电子商务岗位胜任能力。因此,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教育中学生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应遵循三项原则:即对评价指标科学地选定;电子商务职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对电子商务职业核心能力评价等级进行设置,以充分发挥科学评价指标提高高职学生电子商务职业核心能力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霞.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探索——以《电子商务综合实训》为例[J].中国电子商务,2012,(20):4.
[2]王冠宁,李选芒.高职高专电子商务专业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探索[J].教育与职业,2011,(32):1医学期刊目录14-1人力资源管理15.
[3]刘宪宇.转变评价方式促进中职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J].职教通讯,2013,(14):39-40.
作者:张冠凤